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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inongzhizi

[焦点爆料] 报废车+无证+肇事逃逸车主快一年了还在逍遥法外,交警大队为啥不给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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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4 21: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cainongzhizi 发表于 2021-07-14 20:37
谢谢您,如你所说能起诉立案就好了,派出所会踢给交警队,交警队踢给交警总队,总队不让进,写资料不回。。。

法院起诉和他们踢给谁有啥关系?律师啥都不给你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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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4 21: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不吃榴莲 发表于 2021-07-14 21:00
重伤二级,我明白了,和伤残8级无关。
会不会是因为对方逃逸推定的全部责任的缘故交警不予立案?现在有些法官和检察官的观点是认定的全部责任致人重伤的加上标题所讲的情节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对这种观点我是持反对意见的。

也就是说他所讲的这个全部责任是由对方逃逸认定的,而不是由事故本身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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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4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不吃榴莲 发表于 2021-7-14 21:00
重伤二级,我明白了,和伤残8级无关。
会不会是因为对方逃逸推定的全部责任的缘故交警不予立案?现在有些法 ...

(9Y6]2@M_5_BM~H[I29%AYJ.png
如上图,这里有法律认定交通肇事罪的明确规定:无证驾驶+报废车+肇事逃逸+造成1人重伤+1人轻伤,肇事者已经占全了犯罪因素。是应该先拘留再控诉危害公众安全罪+肇事逃逸罪的。视情节及认罪态度应该判刑1-3年的。如今明目张胆,逍遥法外!


肇事者姜春松驾驶该车不上保险10余年,不做交强险,这是典型的主观知道,故意犯罪,是对公共造成巨大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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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4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不吃榴莲 发表于 2021-7-14 21:00
重伤二级,我明白了,和伤残8级无关。
会不会是因为对方逃逸推定的全部责任的缘故交警不予立案?现在有些法 ...

(9Y6]2@M_5_BM~H[I29%AYJ.png 如上图截图所示,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元素。规定无证驾驶+开报废车+肇事逃逸+造成重伤1人+轻伤1人,这是主观犯罪行为, 造成了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同时又是交通肇事罪,应该予以立案,刑事立案处以1~3年刑事责任。视情节情况调整邢期。但是不予立案,那就是对公共安全的蔑视。包庇罪犯就是对好人的最大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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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4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不吃榴莲 发表于 2021-7-14 21:00
重伤二级,我明白了,和伤残8级无关。
会不会是因为对方逃逸推定的全部责任的缘故交警不予立案?现在有些法 ...

如35楼截图所示。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元素规定: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造成重伤+开报废车,这是主观犯罪行为,同时造成了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同时又是交通肇事罪,应该予以立案,刑事立案处以1~3年刑,刑事责任视情节情况调整它的邢期,但是不予立案,那就是对公共安全的蔑视。包庇罪犯就是对好人的最大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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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4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如35楼截图所示。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元素规定: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造成重伤+开报废车,这是主观犯罪行为,同时造成了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同时又是交通肇事罪,应该予以立案,刑事立案处以1~3年刑,刑事责任视情节情况调整它的邢期,但是不予立案,那就是对公共安全的蔑视。包庇罪犯就是对好人的最大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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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4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如35楼截图所示。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元素规定: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造成重伤+开报废车,这是主观犯罪行为,同时造成了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同时又是交通肇事罪,应该予以立案,刑事立案处以1~3年刑,刑事责任视情节情况调整它的邢期,但是不予立案,那就是对公共安全的蔑视。包庇罪犯就是对好人的最大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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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4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不吃榴莲 发表于 2021-7-14 21:00
重伤二级,我明白了,和伤残8级无关。
会不会是因为对方逃逸推定的全部责任的缘故交警不予立案?现在有些法 ...

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回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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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4 21: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有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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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4 22: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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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4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您说到点子上了,一个人能开六七年的车子,无证驾驶做买卖这么多年就真被查不到?肯定是自己有关系,另外也许身体有缺陷考驾照过不了关。所以才无证驾驶。我们催了很长时间,不发网上对方全责的结论都很难出来。另外,当事交警和我们争吵,非常不友好!


如今,肇事者还在镇里招摇过市,扬言不怕被告倒,拒不赔付的架势!

点评

有保护伞,就去上级部门投诉,去南京,我不相信他保护伞能到省会。去打“12389”省公安的专用举报电话  发表于 2021-7-1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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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4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警方会看这个论坛吗?我们是被踢了多次皮球无奈才发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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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4 23: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如果人家真的跑了我不相信你说的 我更倾向于人家没跑 那就只能走保险 保险说啥就是啥 谁都干涉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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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5 08: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责任认定书呢?这个最关键。是不是犯罪那是法院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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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5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云化尘 发表于 2021-7-15 08:09
责任认定书呢?这个最关键。是不是犯罪那是法院该考虑的~

1626248807(1).png 这是责任认定书;27楼已经发过一次了。对方全责,我方无责。肇事逃逸罪界定:先有交警部门认定,我们才能提起诉讼,最后法院量刑。 这才是正确步骤。如今交警拒不认定对方罪责,这是有违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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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5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xiajinian 发表于 2021-7-14 23:55
如果人家真的跑了我不相信你说的 我更倾向于人家没跑 那就只能走保险 保险说啥就是啥 谁都干涉不了

1626310798(1).png 这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面写的清清楚楚,姜春松驾车逃逸。逃逸的是铁的事实,我们还能在网上编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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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5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感觉您是高人,一针见血, 犯罪分子:无证驾驶+无保险+报废车(多年)+肇事逃逸+1人重伤+1人轻伤。这样的罪行居然能安然无恙,没人保护能这样吗?既是肇事逃逸罪也有危害公共安全罪招摇过市,不赔偿,放话不怕败诉;因为都是相邻的镇,他在海宴镇,我们在三余镇,有好心邻居也认识他,告诉我们,现在肇事者还在做买卖,他是商人,扬言对一切结果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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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11 16:22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1-7-15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cainongzhizi 发表于 2021-7-15 09:55
    感觉您是高人,一针见血, 犯罪分子:无证驾驶+无保险+报废车(多年)+肇事逃逸+1人重伤+1人轻伤。这样的 ...

    建议你谨言慎行,不要把有理的事情做成给自己找麻烦的事情。之前也说过,事故的肇事者如果有背景,也不至于开个报废车到处跑;警察冒着丢掉铁饭碗的风险去给一些阿猫阿狗去当保护伞,他们到底是图的啥?所以没根据的屁话少说。
    如果觉得警察处理有问题,也是有方法的,1.可以打12345政府热线,2.可以拨打南通交通广播电台的方越的《有理走天下》节目。另外,交通肇事罪的立案部门是应该是刑警队,而不是交警队,怀疑你对交警大队给你的信息理解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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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5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stuartyou 发表于 2021-7-15 11:00
    建议你谨言慎行,不要把有理的事情做成给自己找麻烦的事情。之前也说过,事故的肇事者如果有背景,也不至 ...

    谢谢建议,真心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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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5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每天都在焦急中等待,期盼,也不知道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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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7-16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原来是你父亲被电动车追尾后被正常行驶无牌车碰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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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6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
    jhhsf 发表于 2021-7-16 06:52
    原来是你父亲被电动车追尾后被正常行驶无牌车碰到的!

    是机动车越线撞了2部非机动车,否则肇事者也不会肇事逃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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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7-16 09: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cainongzhizi 发表于 2021-07-16 08:49
    是机动车越线撞了2部非机动车,否则肇事者也不会肇事逃逸了!

    事故调查里不是清清楚楚的写明是两辆电动车相撞后,于某再和拖拉机相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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