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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口普查租户信息怎么登记?出租屋信息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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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5-12-23 19:18
  • 签到天数: 220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10-1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上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入户工作今天(2020年10月11日)正式展开,今年将首次采用“入户登记”与“住户自主填报”两种形式共同进行,你对人口普查了解多少?


    人口普查相关问题解答
    1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是否保密?

    《通知》中明确提出,“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2在校外居住的大学生如何登记?
    按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学校集中组织登记时,不应简单参照学籍,而应考虑学生的实际居住情况,对于长期在校外居住的学生不应将学校视为其现住地。

    3在出租房屋居住如何登记?
    出租房屋中房东户口未迁的,将房东和承租人作为两户登记。房东只填写未出租部分的住房面积和间数,如果房屋全部出租,则住所类型选择“无住房”;承租人填写实际承租的住房面积和间数。

    》》2020人口普查微信操作流程图示 自主填报手机填写样板

    4个体经营户、自由职业者如何填报职业?
    需尽可能详细描述工作具体内容,行业和职业填写内容相同。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单位详细名称可以不填写。
    ……
    ……
    如有更多疑问,可以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stats.gov.cn/ztjc/zdtjgz/zgrkpc/dqcrkpc/qtwj/202008/t20200813_1782905.html

    延伸阅读:
    2020全国人口普查提供虚假信息违法吗?虚报怎么处理 2020全国人口普查要户口本和身份证吗?要准备什么证件 2020全国人口普查自主填报二维码入口 微信填报怎么登陆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南通0
  • TA的每日心情

    2025-12-23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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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4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一
    ——关于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普查区域划分坚持地域原则,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普查区及以上区域与同时期统计用行政区划一致,普查区按照完整地域原则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现就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拆迁、搬迁集中居住区域划分问题
      对于因大规模拆迁、异地搬迁等原因,集中居住于其他村级单位区域的,要将其划入居住地所在村级单位,不划入原村级单位。相关村级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军队、武警部队营院和监狱区域的标绘问题
      对于军队、武警部队营院和监狱区域,应坚持地域完整覆盖原则,划入相应普查区域,不得遗漏。没有常规普查对象的建筑物,可作为空地处理;有常规普查对象的居住用建筑物,正常标绘,但不填写单位名称等敏感信息。划分普查小区时,要根据这些地域内需要入户登记的常规普查对象的数量,单独划分为普查小区或与相邻地域合并划分为普查小区,按普查小区编码规则正常编码。
      三、建筑物拆分问题
      超大建筑物可以作为一个普查小区,也可以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作为一个普查小区的,规模不能超过2000人;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的,要先将该建筑物划分到某个普查小区,再选中该建筑物进行拆分。拆分时,该建筑物要在原普查小区保留一部分,备注清楚每个普查小区包含的楼层、门栋、空地等信息。
      四、特定人口群体的划分
      对于大规模连片拆迁区域内户口未迁的户籍人口,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集体户人口,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在划分普查小区时,暂无需考虑。摸底、登记时通过增加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处理。
      五、普查小区划分时空地的处理
      农田、森林、公园、无人区等空地应与本普查区内有人居住的区域一起划分普查小区,空地不能单独划分为一个普查小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二
    ——关于普查对象登记问题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指2020111日零时的居住地)进行登记。为便于各地准确把握普查对象登记中的一些特殊情况,规范开展现场调查,确保普查登记不重不漏,在坚持现住地登记原则基础上,现对普查对象登记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普查对象多地居住问题
      普查对象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所、并且平时都居住的(例如上班时住在一处,周末住在另一处),如果户口登记在其中一处住所,则将该处作为现住地,登记为“人户一致”,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
      如果户口没有登记在这些住所,将居住时间较长的住所视为其现住地进行登记,作为“人在户不在(D7=1D8<>1)”,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如果无法判断在哪处居住时间更长,将1031日晚居住的住所作为现住地进行登记。所有住房项目如住房建筑面积、间数等按登记的这处住所情况填写。
      二、大学生在校外居住问题
      大学生在校外租房或回家居住的,应按其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学校集中组织登记时,不应简单参照学籍,而应考虑学生的实际居住情况,对于长期在校外居住的学生不应将学校视为其现住地。在学校和其他地方两头居住的,参照上一款执行。
      三、高中及以下住校学生登记问题
      幼儿园全托孩子,小学、初中的住校学生,不在幼儿园或学校登记,一律视为其校外经常居住住所(一般是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住所)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高中住校生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其户籍地按户籍外出人口进行登记。
      四、住院病人登记问题
      住院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病人视为在家中居住,医院不登记;住院时间超过半年的病人,视为医院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户口登记地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其信息。
      五、医院护工登记问题
      在医院做护工且在医院外无固定住所的人员,不论时间长短,应将医院视为其现住地进行登记。在医院有集体宿舍的,在宿舍中登记;没有固定宿舍的,可以设置一个住房单元将所有护工按20人一户进行登记。
      六、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登记问题
      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所在看守所、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普查登记,填写指定的电子普查表,并移交给所在地的县级普查办公室。县级普查办公室应根据需要,在本县级公安机关所在的普查区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于1115日前将相关资料导入到普查数据处理平台。
      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其户口登记地也要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相应信息。
      七、看守所羁押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留置人员登记问题
      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的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留置的人员,一律视为在家中居住,作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
      八、因疫情原因推迟外出人口登记问题
      因疫情原因推迟外出,且普查标准时点仍在家居住的,视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
      九、流动性作业人口登记问题
      流动性作业的人口(如从事长途运输的人等)因在外无固定住所,且与其家庭有紧密生活联系,可视为临时出差,一律在其家中作为现有人口登记。
      十、部队改制人员登记问题
      部队改制人员包括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的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转为人民警察编制的公安边防部队和警卫部队,转为行政编制的公安消防部队。这些人员一律由地方普查机构进行普查登记,在家中居住的,视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集体居住的,在集体居住的场所进行登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三
    ——关于普查摸底工作
      一、新开发的楼盘,入住率较低,只有少部分住房有人居住,其他为未售或已售未入住的房子,摸底时需要列出无人居住的住房单元吗?
      居住用建筑物,只要有人居住或有登记户口,不管人数多少,都需将所有住房单元全部列出,无普查对象的住房单元标记为空户。
      二、宾馆、酒店、养老院等场所的住房单元填报问题
      宾馆、酒店、养老院等营业场所建筑物,统一按照非居住用建筑物处理,只将有普查对象的房屋视为住房单元。
      三、摸底阶段标注的住房单元数必须与区划绘图阶段标注的住房单元数一致吗?
      区划绘图阶段只需填写有人居住的住房单元数,以方便根据有人居住的住房单元数,结合普查员工作量来均衡划分普查小区。而摸底阶段需要分别在《普查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上分别标出居住用建筑物的所有住房单元数量,普查员需要实地勘察,仔细核实无人居住的住房单元情况,确保不会遗漏普查对象。
      四、全户死亡户的摸底问题
      摸底时发现的全户死亡户,能关联到具体住房地址的,应将该户住房列入《户主姓名底册》,填写本户地址和死亡人数;无法找到确切住房地址的,可在虚拟建筑物中新增一户,填写死亡人数。
      五、应销未销人员的摸底问题
      摸底时若发现某户存在因死亡、应征入伍和定居国外未销户口的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填报应销未销人员登记表(可在普查数据处理平台下载),并报送上级人口普查机构。这些人员不再作为普查对象进行登记。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应在1115日前,将基层上报的应销未销人员登记表上传至平台比对复查模块。
      六、摸底生成的户状态问题
      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时,数据采集小程序会根据填报的内容生成住户标签,分别为:“普”—普通住户(户内有现有人口);“外”—全户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口户;“混”—境内外居民共同居住户;“出”—全户外出户或全户户口寄挂户;“死”—全户死亡户;“空”—没有普查对象的空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四
    ——关于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
      一、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的设立问题
      对大规模连片拆迁区域内户口未迁的户,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量集体户口,以及其他经反复核实确实无法落实到普查小区的大量户籍人口,可由乡级普查办公室提出,经县级普查办公室核准后,在数据处理平台给指定的普查区设立一个或多个虚拟普查小区。为避免数据丢失,虚拟普查小区登记对象数量限制同普通小区,一般不超过2000人。虚拟普查小区由街道级业务管理员建立,建立完即可进行任务分配。
      对普查小区内少量无法落在实有建筑物的人口(如居无定所人员)和户口,可在数据采集程序中新增虚拟建筑物,每个普查小区只能设立一个虚拟建筑物,建筑物编号统一设定为“0000”。虚拟建筑物由普查员在数据采集程序中设立。
      二、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的填报要求
      虚拟普查小区分为两种,小区编码分别为850-899900-999。其中850-899的虚拟普查小区专门用于报送监狱、看守所的普查资料,通过平台统一导入;900-999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用于问题一所列各种情况填报,必须通过数据采集程序录入报送。
      对于850-899编码的虚拟小区,小区规模不受2000人的限制;对于900-999编码的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填报要求同正常普查小区,每户最多填报20人,每个小区最多填报2000人。登记住户的住所类型统一填写为“无住房”。
      三、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的项目填报问题
      900-999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中普查对象填报的指标与正常普查小区的短表相同。对于无法联系的空挂户口人口,普查员在填报相关指标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查找公安、民政、所在单位等相关记录或走访熟悉当地情况的群众,力争获取其真实、详细的信息,尽量避免不经了解随意填报。对于几经查找确实无法获得居住地信息的全户外出半年以上的户,普查员在报经上级普查机构确认后,可以留空不填短表D7项。
      四、虚拟建筑物的标注问题
      虚拟建筑物不需要在小区图上标注,只需在数据采集程序的建筑物列表中新增虚拟建筑物。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五
    ——关于住房有关项目的问题
      一、住房翻修问题
      “住房建成年代”项目指标解释中的翻修是指把原建筑物全部或部分拆除后重建、改建或扩建。只是粉刷外墙等装饰工程,不算翻修。
      二、全户外出户住房情况问题
      全户外出户在户籍地登记其户籍地的住房情况,在现住地登记其现住地的住房情况。户籍地房屋拆迁的,户籍地登记的H5住所类型选择“无住房”。
      三、出租房屋住房情况问题
      出租房屋中房东户口未迁的,将房东和承租人作为两户登记。房东只填写未出租部分的住房面积和间数,如果房屋全部出租,则H5住所类型选择“无住房”;承租人填写实际承租的住房面积和间数。
      四、安置房、回迁房等住房来源问题
      安置房、回迁房、限价房等房屋的住房来源原则上参考房屋产权证填写;没有产权证的,按房屋所属楼盘的实际性质填写。小产权房选填“其他”。
      五、农村住房建筑面积问题
      计算农村住房建筑面积时,需填写建筑面积而非宅基地面积。有房屋所有权证等凭证的,可参照凭证填写;没有相关凭证的,估算实际建筑面积填写。
      六、住房间数问题
      计算住房间数时一律按原设计目的和自然间数计算,只填写以居住为目的建造的房间数,客厅、厨房里住人也不算住房间数;经过改建或扩建的,按照改建或扩建后的实际情况填写住房间数。如果住房内卧室和客厅、厨房等没有分割,本户现住房间数填写“1”。
      七、住房内有无管道自来水问题
      判断住房内有管道自来水要同时符合两条标准:一是要有管网,水管入户(入院也视为入户);二是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八、农村厨房和厕所问题
    部分农村住房中,厨房和厕所不在住房内而在院内,这种院子里的厨房或厕所算作住房内有厨房或厕所。村里的公共厕所不算有厕所。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六
    ——关于工作有关项目的问题
      一、什么是家庭经营无酬帮工?
      指在本家庭成员或亲戚经营的公司、企业或生意中,从事没有报酬的生产或服务1小时以上的人。如帮助儿子照看店面、在家帮助女儿完成计件工作。家庭经营无酬帮工不存在在职休假、在职学习培训、临时停工的状态。
      二、如何判断从事季节性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就业状态?
      从事农业或其他季节性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在生产或经营季节,有工作岗位或生产经营活动在进行中,只是在调查参考周临时没有工作或干活,如农忙季节因连续下雨未干活、因生病暂未干活,属于临时停工、在职休假;季节性歇业期间,如果仍领取工资性收入,属于临时停工;季节性歇业期间,如果没有工资或经营收入,属于未做任何工作,如农闲季节未干活也没有收入的农民、旅游淡季没有工作也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导游。
      农业是受季节影响最突出的行业。“农忙”指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正在进行中,地里还有活儿干。“农闲”指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已经结束,地里没活儿了。10月是北方地区农业生产结束期,务农人数前后变化较大,入户登记要严格把握10月下旬的调查参考期,据实填报。
      三、农民家有承包地、平时从事农业生产就一定是就业人口吗?
      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代表一定是就业人口,应根据就业标准来具体判断。农民以销售农产品获取收入为目的劳动,属于就业工作;部分销售、部分自己消费也属于就业工作;以自产自用为目的农业生产,不属于就业工作;农闲季节如果未做任何有收入的劳动,就是无工作。
      四、参加志愿活动属于工作吗.
      不以取得收入为目的的义务劳动、公益性劳动或强制性劳动,如进社区慰问照顾老人、进行宣传义卖等,不属于工作;根据社区或政府安排,为某些活动或就业工作项目做志愿者且有劳动补贴,若为获取补贴而做志愿者,属于工作,如交通协管员等。
      五、打麻将、炒股属于工作吗?
      就业工作是指为取得收入而为他人提供生产或服务的社会活动。专职打麻将挣钱、用自有资金炒股、炒汇等,不属于工作;使用他人资金炒股、炒汇,收取佣金,属于工作。
      六、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属于工作吗?
      单纯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不属于工作;在出租的房屋中提供某些服务性的劳动(如为家庭旅馆整理房屋、茶坊中看场等),属于工作。
      七、做实习生或学徒属于工作吗?
      实习生或学徒为了获取收入而实习,属于工作;仅以学习为目的,并未取得劳动报酬(可能单位提供食宿或一定补贴),不属于工作;在校生在单位实习,实习目的是完成学校毕业要求、取得实习经历证明,不属于工作。
      八、在校生、退休人员可以是就业人员吗?
      在校生如果从事以赚取劳务报酬为目的的工作,如促销员、家教等,属于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如果被返聘或继续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工作,属于就业人员。
      九、如何判断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在调查参考周,如果已结束上一份工作任务,但没有开始新的工作,如某装修工已完成上一家装修,还未找到下一份活,属于未做任何工作;如果手头还有合同或任务在进行中(说明他的工作岗位还存在,该岗位会给他带来收入),但调查参考周因故未工作,属于临时停工。
      如果打零工、计件工等临时就业或灵活就业的人,在调查周内因各种原因,导致其岗位不存在且无收入,属于未做任何工作,如摆摊买蔬菜水果、滴滴司机,因建筑施工、行政命令或生病停止买卖、运营,就属于未做任何工作。
      十、固定场所的个体经营怎样判断工作情况?
      个体经营的业主如果继续保有经营场所、设施,因各种原因临时没有开工,属于临时停工。如果个体经营倒闭、不再开张营业,属于没有工作。
      个体经营的雇员在停业期间如果没有工资,就属于未做任何工作。
      十一、仅领取生活费、补贴属于有工作吗?
      内退等不在岗人员继续领取工资,属于有工作;下岗人员没有工资性收入,企业仅给缴社保或仅定期领取政府给予的生活性补贴,属于没有工作;下岗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被安置,属于有工作。
      十二、做微商属于有工作吗?
      未外出工作也没有所属单位,为了取得收入在家做微商或通过互联网做平台主播、流媒体视频、电竞游戏等,属于有工作。
      十三、流动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摊贩,其从业是归为个体经营户还是自由职业/灵活就业?
      个体经营户是指有固定或相对固定场所,注册或未注册,可以有雇员。据此判断填报。
      十四、网络直播带货、雇佣他人的淘宝店主是否属于自由职业/灵活就业?
      自由职业/灵活就业指自雇型个体就业。有稳定雇员的店主填报“个体经营户”,其雇员工作场所也填“个体经营户”。
      十五、个体经营户、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填报行业、职业?
      在填报个体经营户、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的行业、职业时,需尽可能详细描述其工作具体内容,行业和职业填写内容相同。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单位详细名称可以不填写。
      十六、借调/派遣/劳务外包人员的行业、职业怎么填报?
      借调人员如果来自正式单位,按原单位情况填报。劳务派遣工按现在单位填报。劳务外包工人按所在的劳务外包公司填报。
      十七、从事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者如何填报相关项目?
      工作情况选填有工作,并按实际情况填报工作时间;行业填写发放工资的单位,职业填写具体工作内容。大学生保研支教,没有工资性收入,不属于有工作。
      十八、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如护林员、环卫保洁员如何填报?
      C19选填选项“1.企业、事业、机关或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行业填写发放工资的单位。
      十九、每月领取自主择业金的军转干部在家处于待业状态, 如何填报“C22.未工作原因”和“C23.主要生活来源”?
      每月领取自主择业金的军转干部目前没有工作的,相当于退休,选填“离退休”相关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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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5-12-23 19:18
  • 签到天数: 220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1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原标题:人口普查为何要登记住房情况?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官方解答来了 来源:上观新闻
    今天,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通气会上获悉,10月11日开始的入户摸底工作将于10月31日前结束,11月1日零时即进入普查标准时点。届时,普查员将再次入户指导全部居民填写普查短表,在此基础上,还有10%的居民将被抽到填写普查长表。
    为了推动即将开展的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前期试点以及入户摸底情况,上海市人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施方针对市民关心的几大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为何一定要进行人口普查?
    施方: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是依法开展的、对全国人口状况的全面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对于上海这样一个超大型城市来说,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查清和掌握上海人口底数,是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也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的重要依据,更是推动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问:截至目前,市人普办已经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施方:根据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前期,上海市组建了市、区、街镇和居(村)委四级普查机构,进行了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完成了全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区划绘图和户口整顿工作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
    本月11日起,全市所有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已经开始进行普查摸底工作,对普查小区内的建筑物和住房单元逐一进行排摸,并向负责任的区域发放《致住户的一封信》,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这些工作都将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11月1日零时起,进入七人普正式登记阶段。届时,普查员会进入每一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期间,还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整个登记工作将于12月10日结束。
    问:与10年前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本次人口普查有何新变化?
    施方:第一,为了提高人口普查的数据质量,本次人口普查在指标设置上增加了“公民身份号码”这一指标。通过公民的身份证号码,可以进行普查数据的比对核查,确保数据的不错不漏。
    第二,全面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开展登记。普查员将使用PAD或智能手机入户采集数据,登记完成后实时上报数据。同时,普查对象还可以选择过互联网自主填报。选择自主填报时,普查对象需通过普查员提供的二维码获得填报链接,保证一户一码。
    第三.将加大对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的应用。本次普查在公安的户口整顿的基础上,还使用了卫健委、民政等更多的部门数据作为普查登记的参考。
    问:人口普查为何要登记房屋信息,是为房产税出台做准备吗?
    施方:将房屋等居住信息纳入普查指标并非第七次人口普查首次开展。自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开始,居民居住状况即被纳入普查指标。
    登记房屋等居住信息是世界各国在进行人口普查时的通用做法。一方面,“查房”的目的其实也是“查人”,因为人数居住在房屋里面的。另一方面,登记住房指标也是为了摸清居民的居住状况。居民的居住状况是非常重要的民生指标,通过这个指标,政府可以及时掌握和了解老百姓的居住现状,为制定好后期的民生相关政策做好准备。
    问:普查员在进行入户普查时是否有统一标准和要求?居民如何确认普查员的真实身份?
    施方:普查员入户时会统一佩戴证件,该证件由区级人口普查机构制作和发放。证件上会印有相应区级部门的印章以及二维码。居民可以扫描二维码,通过全国人口普查员管理平台,确认普查员的真实身份。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下,上海还要求普查员每天入户前必须测量体温,出示随申码进行台账登记;入户时要佩戴口罩;入户结束后进行消毒。
    问:人口普查员由哪些人员组成?
    施方:上海共有超过13万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参与到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当中。这些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主要由三部分人员构成。第一部分是居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第二部分是小区物业公司人员、公安的实有人口协管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等熟悉各小区情况的人员。第三部分人员来自社会招聘,主要是社区志愿者。
    为了保证普查的数据质量和安全,市人普办对所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都进行了正规的培训。培训工作自7月份开始到9月底结束。
    问:普查过程中如何保证普查对象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施方:在调查阶段,每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上岗前都会签订信息保密协议,保证信息安全,一旦泄密,将负法律责任。
    在数据传输阶段,全国各省市的人口普查都统一使用国家平台,该平台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管理的标准进行安全管理,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全程保密。
    在数据使用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的数据仅用于人口普查的目的,不作为其他的任何部门机构进行奖惩的相关的依据。
    因此,大家可以放心地将准确的数据和信息提供给国家,让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可以有更精准的依据。
    问:为了保证数据真实性,普查数据还会与哪些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
    施方:为了提升普查数据的真实性,七人普数据还将与公安、卫健委、民政等部门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
    问:对“人户分离”的居民来说,为什么需要被登记至少两次?
    施方:根据此次人口普查的规定,现住地和户口所在地都要进行相应的登记,这也是为了保证人口信息不重不漏。首先通过现住地“以房查人”的登记保证不漏,再通过身份证信息进行查重,以保证人口数据的质量。
    问:为何在大部分信息已被各政府部门掌握的情况下,依然要入户进行人口普查?
    施方:从人口普查短表和长表的所有指标看,就算集合所有部门已掌握的信息,也不能完全包涵所有人口信息。另外,像上海这样的超大型城市,拥有众多的流动人口和非户籍常住人口,他们的人口信息并不被上海政府部门所掌握,但他们的情况对上海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又至关重要。
    所以,在参考公安、民政、卫健委等部门行政数据的基础上,只有通过入户,才能全面了解上海市的详细人口情况。
    栏目主编:徐蒙
    文字编辑:张煜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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