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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我市全面拆除违章建筑的合法性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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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16 12:12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0-7-16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陈开明 发表于 2020-7-16 10:44
    问一下,那时搭建时黙认的现在就强拆时应理性,注意一下,城管什么时候成立的?懂即成的搭建历史吗?三十年 ...

    你的理解有道理,但是不会有人认真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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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2: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夜阑卧听风吹雨 发表于 2020-07-16 09:35
    除了底楼,1、2、3、4、5l楼都支持,这就是合法性。

    显而易见 约定俗成 就是拆违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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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2: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Lin_kk 发表于 2020-07-16 10:15
    你30年前建的时候不会不知道自己建的是违建吧?搁这儿装什么傻呢?

    那时候可没有违建之说!家家都建居委会屁都不放,现在都是违建啦!那时候动不动就车被偷啦!到现在丢啦两辆车也没个说法!不得已才建个车库!现在都拆了这是在治安好啦?偷啦都能找回来?还是给小偷创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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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2:3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骑着大象的虱子 发表于 2020-7-16 10:24
    谬论。既然是违法建筑,不管是存量的还是新建 的,都应拆除!不拆是城管部门的不作为。

    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不追究主管部门不作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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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执着的人 发表于 2020-7-16 12:39
    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不追究主管部门不作为的责任?

    现在拆违就是在执法!就是在纠正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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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2: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所以才诞生了法律,规定了绝大多数人认可的行为准则,用来保护绝大部分人的利益,所以依法就必须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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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2:4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这就像扫黄一样,浴室会所谁都知道有黄,扫马路的都知道,jc不知道?不想扫黄就不扫,想扫黄时浴室老板会所老板只能乖乖的听话。转让接手浴室会所的新老板同时也接手了黄,以后某天被扫他还能叫屈?违建就是违建,谁都知道,随时好拆违,当初买了违建的肯定当时心里也明白,买时违建也没算平方,只是比别的房子贵,那你也是看了有违建才多出钱的,同时也承担以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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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12 14:4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0-7-16 12: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公职人员滥用权利,这就是目前社会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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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0-7-16 12:4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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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2: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说白了 就是因为上面拨款了  所以院子顶就成了违建 这笔拨款用在国家的芯片研究或研究先进军事武器上 我们早就不被美国制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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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2:5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南通根本不需要法院 法院判的到社区城管那就是白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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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2:5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丝潮 发表于 2020-7-16 12:39
    现在拆违就是在执法!就是在纠正不作为!

    花这么多钱拆违够得上渎职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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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吃相太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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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0-7-16 13:0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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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1 06:2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7-16 13:1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支持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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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执着的人 发表于 2020-7-16 12:53
    花这么多钱拆违够得上渎职罪了吧。

    那不要警察好了,打击犯罪不也是花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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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3: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海是宽容 发表于 2020-07-16 12:34
    你離不開百度了,是不是什麼都要百度一下,你的文化来源嗎?

    嗯,你说的对,违建是对的,别回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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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联通
    过去没管不代表你违建合法那只能怪执法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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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3: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again117 发表于 2020-07-16 10:01
    又来。小偷偷钱,就在派出所旁边偷的,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我偷的时候你们怎么不抓我,我都偷了那么久了,现在才违法了?

    比喻不当,无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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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3: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风意158 发表于 2020-07-16 11:12
    你这比喻也有问题 杀人是刑事案件适用无限追责 违建法律层面上应该有时效期 我们借钱还有个时效期 过时法院都不会受理(几乎所有民事都好像有时效期)

    行政的时效期是从你违法行为终止之日开始算起,你的违建的违法行为不是从你建的那天算,而是从你拆的那天,因为违法行为持续存在。所以拆违没有时效期,行政处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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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3: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风意158 发表于 2020-07-16 11:12
    你这比喻也有问题 杀人是刑事案件适用无限追责 违建法律层面上应该有时效期 我们借钱还有个时效期 过时法院都不会受理(几乎所有民事都好像有时效期)

    唉,你正需要找个法律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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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3: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Chinesegoodman 发表于 2020-07-16 10:42
    底楼院子只有使用权,面积一般不算入产权里!如果是有产权的,那么加盖顶棚理所当然!没有产权就是违建!按照你的逻辑思维,底楼院子加盖顶棚或者顶楼加层的,是否有房管局的审批手续?是否加盖前向房管局申请备案?什么都没,自身违法在先,又怎么能转换概念呢?再按照你的逻辑,之前刚抓了22年前的杀人犯,你是不是还要说已经过了追诉期可以无罪释放呢?

    举例无效,无说服力。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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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3: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风意158 发表于 2020-07-16 11:12
    你这比喻也有问题 杀人是刑事案件适用无限追责 违建法律层面上应该有时效期 我们借钱还有个时效期 过时法院都不会受理(几乎所有民事都好像有时效期)

    我可以告诉你,从你违建拆除之日算起,在时效期内,城管部门都随时有权对你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这才是时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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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16 13: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你也太随便了,藐视法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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