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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先锋又有大事情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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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22 16:2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12月18日,先锋街道对我家实施的非法强拆案,于2019年12月19日一审判决先锋街道败诉,先锋街道不服提出上诉,南通中院受理,并将于2020年4月23日下午两点开庭审理。这场耗时1年半的案子终于要尘埃落定,事情终要水落石出了,父母所谓的故意杀人冤案也快要昭雪。
     昨天忽然看到先锋的前任领导  张加华落马,加上之前严勇,季建新,先锋街道已经有三任领导落马,足以说明先锋街道征地矛盾是非常尖锐的。
在此,也希望上级领导重视,还先锋百姓一片净土。南通0

点评

怎么啦?跟你立场不一样的就是水军?你家拆迁还没拆下来?  发表于 2020-4-26 10:23
山河碎是哪方面的水军  发表于 2020-4-23 20:33
楼里全是先锋有名的钉子户,互相捧场也算团结的。  发表于 2020-4-23 09:48
发表于 2020-4-22 17:3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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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22 17:3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以为是说附院新院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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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2 17:36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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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15 17:2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0-4-22 17:4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锋有只最大的老虎没有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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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2 17:53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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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2 17:57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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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22 18: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先锋不要再有强拆事件发生。希望先锋的干部真正的为人民服务,不要欺上瞒下。期望先锋的干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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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2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说清楚点,什么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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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2 19:4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叶孤舟aa 发表于 2020-4-22 17:57
    估计也快了,楼主家的案子已经影响非常大了,重大刑事案件了。后面肯定要官员承担责任。

    你老婆家的事情你不紧张谁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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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2 19:4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普照A 发表于 2020-4-22 18:07
    希望先锋不要再有强拆事件发生。希望先锋的干部真正的为人民服务,不要欺上瞒下。期望先锋的干部,依法治国 ...

    什么判决没关注,就是他家拆迁签了合同,然后反悔了。政府去强拆了,他家老夫妻两个放火烧了拆迁公司的人。现在老夫妻两个不知道要坐几年牢。我们先锋全都听说了这事,历史大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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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2 20:0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锋拆迁老百姓巨亏,本来有屋有田的,一拆迁就分两三套小产权的安置房,几十年过后,房子旧了不好住了,种地的田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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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2 20: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锋拆迁都是小产权房 几十年过后到了孙子那一辈 房子旧了不能住了 宅基地没了 还要再掏空储蓄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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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22 20: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zilch 发表于 2020-04-22 19:48
    什么判决没关注,就是他家拆迁签了合同,然后反悔了。政府去强拆了,他家老夫妻两个放火烧了拆迁公司的人。现在老夫妻两个不知道要坐几年牢。我们先锋全都听说了这事,历史大事呀!

      给你普个法吧。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征地拆迁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也就是说必须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后才可以实施的行政行为。但是近些年来,有些征收人为了规避法律规定的繁琐的法定程序而直接跟被征收人依据《合同法》的规定,采取“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采取“协议搬迁”的方式来进行土地征收行为,该种征地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法律依据,应当属于违法征地行为。
    根据行政法“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在作出任何一种行政行为时都是应当有合法性的法律依据为前提的,如果行政机关绕开了对被征收人权利全方位保护的法定程序后,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因此,当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人采取“协议搬迁”方式进行征地行为时,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如果根据其制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降低了正常的生活标准的话,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时一定要慎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先锋街道搞的所谓的协议搬迁明显是非法的。宁启铁路先锋段很明确的属于国家征地的行政行为。
        另外欢迎你到南通中院来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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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意提醒,不要太乐观,支持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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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2 20: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普照A 发表于 2020-4-22 20:37
    给你普个法吧。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征地拆迁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也就是说必须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严格 ...

    我家拆好了,也不用烦这些。你们家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拿出来也是出丑的事情。总有一些人觉得做钉子户可以得到比别人更多的利益。希望你能得偿所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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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2 20:49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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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2 23:52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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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3 00:03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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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23 06:1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锋征地拆迁都是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变相抢劫,协议般迁更是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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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3 06:2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锋街道贪污腐败最严重,违法拆迁花样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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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3 06:48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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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3 07:00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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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3 07:04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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