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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关于对网民反映南通恒生堂大药房相关问题的调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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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5 08: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拿捐赠口罩说事,市场监督局已经做了说明,
三、关于网民对当事人捐赠口罩购进时间和质量存疑问题。2020年1月31日,当事人主动联系我局陈桥分局,希望以门店免费发放的方式捐赠口罩支持抗疫工作,陈桥分局考虑此方式易造成人员聚集,经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汇报,由街道办事处接受捐赠,并由社区干部发放到居民手中。2020年1月31日当事人购进该批捐赠口罩,陈桥分局协助街道办事处对捐赠口罩的购进票据和合格证明进行了查验。你还算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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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3-5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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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5 08: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方该向恒生堂道个歉。和谐社会,我想戴总会原谅方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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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3-5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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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5 08: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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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等方某某到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坐告,相信官方结论经得起任何部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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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5 08: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子弟兵 发表于 2020-03-05 08:27
送你一句话,多读书多看报,不要一天天的盯在论坛里评论像我这样的人

你是什么样的人?不容别人评论?论看书看报没有放某看得多,肚子里有点渣子就出来祸害别人,建议终生隔离别放出来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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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3-5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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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5 08: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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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辱骂政府工作人员会受到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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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3-5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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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5 08: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fang796525 发表于 2020-03-04 17:42
本帖最后由 fang796525 于 2020-3-4 20:46 编辑

1、九洁牌一次性医用口罩单个销售价格22元,其进价是多少?
2、1月19日之后就销售此四款口罩?我举报材料里还有一款“锦江”口罩,为何没有调查?
3、1月23日就有举报,为何市场监督管理局到2月1日才告知?4、亚美科口罩是否假冒伪劣?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 品应该如何处罚?
5、高迈口罩是否假冒?为何厂方的logo与恒生堂销售的口罩印刷方式不一致?
6、被调查人违法行为都是在我市所下发的《市场监管价格提醒告诫书》即1月23日前后,而该通报所说的2月1日下发《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予以告诫完全是为被调查人开拓之词。
7、另该调查情况通报适用法规条文错误,隐藏了我省所规定的不利于被调查人的表现形式及定性依据,表现形式有多重不可能全部罗列,定性依据才是认定的最终标准,且总局意见中的表现形式的第三款为兜底条款(见解释)
8、本人将依法申请行政公开与行政复议。

法 律条文支撑:
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月23日向各药店下发《市场监管价格提醒告诫书》,
我市1月27日下发《南通市市场监督局关于防疫物资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哄抬物价物价的行为。
2月19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疫 情防 控期间案件查办工作意见》指引清单中:一、价格违法行为
1、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中
表现形式3、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定性依据(三)在一些地区或行业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的;

    http://www.samr.gov.cn/fgs/dffzjs/202002/P020200218555512586199.pdf

【南通市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商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五)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七)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你就像举报韩红的一坨屎,为了红,也是不择手段,在下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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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5 08: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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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等方某新伎俩上场出丑传为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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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5 08: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超人哈哈哈 发表于 2020-03-05 08:17
马甲天天实锤在手、没有按照你们诬陷的要求来处理就是不公,给你个建议直接上南京,找省纪委,反正写人民来信是你主子的长项。

1月23日买的那边的口罩,所谓的n95的,麻烦评论下贵不贵,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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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3-5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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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5 08:4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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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3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八) 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第七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 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九) 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你们对照对比哪一样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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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5 08: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子弟兵 发表于 2020-03-05 08:42
1月23日买的那边的口罩,所谓的n95的,麻烦评论下贵不贵,我不懂

那你得跟方某合伙起来再去举报一通!结果都出来了,也有懂得网友跟你说明了没有超过疫情前的溢价幅度,你是没眼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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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3-5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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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5 08: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超人哈哈哈 发表于 2020-03-05 08:42
坐等方某新伎俩上场出丑传为笑谈……

佩服佩服方搞劳,方造谣,小人真不敢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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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5 08: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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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5 08: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性医用口罩卖22元一只,全国恐怕绝无仅有吧!竟然还符合规定,鬼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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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5 08: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人物666 发表于 2020-03-05 08:45
那你得跟方某合伙起来再去举报一通!结果都出来了,也有懂得网友跟你说明了没有超过疫情前的溢价幅度,你是没眼看嘛?

不要逮谁咬谁,问问贵不贵的,术业有专攻,我不懂市场经济啊!在合理范围溢价范围内,就行,对不对,一句话的事情,不要搞那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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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3-5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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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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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3-5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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