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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网警] @南通市民,举报涉疫情违法犯罪,最高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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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8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通网警 于 2020-2-18 09:44 编辑

       2月17日,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发文,对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将进行专项奖励。即日起,举报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现场制止或协助抓获涉疫情违法犯罪人员,以及其他同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人民群众,将获得1千至2万元不等的奖励。

       此次专项奖励办法明确将南通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中的16类违法犯罪行为作为重点举报内容(详见文末“新闻链接”)。

凡是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属于南通公安机关管辖,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并经查证属实,涉疫情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被行政、刑事处罚,相关经依法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由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给予奖励。


       根据奖励标准:
       ●涉疫情违法人员被行政处罚的,将视情给予见义勇为人员1千至2千元奖励。
       ●涉疫情犯罪嫌疑人被刑事处罚的,将视情给予见义勇为人员2千至2万元奖励。
       ●对多人参与的以群体申报。


       南通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见义勇为机构共同呼吁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同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并严格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南通警方将依法从严惩处。

【新闻链接】
      
       2月3日,南通5部门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以下16类违法犯罪行为,视情节依法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依法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措施的;

二、明知已感染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人员,拒绝接受检疫、治疗、强制隔离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传染病源传播的;

三、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人员,往来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拒不接受防疫、检疫、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谎报、瞒报接触史、就诊史、旅居史等有关信息的;

四、阻碍或者妨害疫情防控人员依法实施的人员登记、车辆检查、防疫、检疫、医学观察、强制隔离、疫区封锁、医疗物资调配运输等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相关措施的;

五、扰乱医疗机构及隔离观察点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措施,强行冲闯防疫检查站点、隔离区、警戒区,阻碍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疫情防治物资运输车辆等通行的;

六、谩骂、侮辱、威胁、伤害国家工作人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安保、物业、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人员的;

七、编造、传播涉及疫情的虚假信息,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故意进行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

八、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

九、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涉及疫情防治的防护物资和药品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十、随意倾倒或者处置含有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

十一、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十二、非法行医,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交叉感染的;

十三、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敲诈勒索、诈骗,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十四、用工单位、娱乐场所、商场酒店、建筑工地、出租房屋等违反相关规定开(复)工、违规组织人员集聚、未履行防疫义务引起传染病病源传播的;

十五、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导致疫情虚假信息及其他相关有害信息传播的;

十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文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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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18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同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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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8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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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21 18:49
  • 签到天数: 11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0-2-18 12: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南通恒生堂大药房,在疫情期间高价销售九洁牌医用口罩,达22元/只。1.23日销售假冒伪劣“亚美科”N95口罩,单价36元,已知有两户陈桥居民购买。本人和朋友1.24日在该药店仁和、惠民店,购买单价25元/只,高迈工业口罩。共42只。该店自1.23起被40多人举报哄抬物价,而至今没有处理。举报人认为主要原因在调查期间,港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该店联系所谓捐赠,并邀请媒体采访,干扰调查。该批捐赠的一次性无纺布口罩,20000只。生产于2016年12月21日,KIT牌,外包装盒不符合GB2626-2006,强制标准。最小包装内无合格证,且不能提供合法质量证明文件。另外包装为中国标准,而口罩却印压着日本分级标准BFE99,质量存疑。
    据该药店负责人戴洪伟自述,该批口罩采购时间为1.31购于上海。但20年购得16年生产的口罩几乎是神话。另根据当时南通口罩市场实际情况看,其可能性微乎其微。而至今,该店不能提供其1.31日采购证明文件。这批口罩极有可能是在疫情初期囤积在库的物资。因举报为逃避处罚,内外勾结以捐赠方式销毁证据。
    理由:本人,曾于2.6日要求港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批口罩购进时间和质量。2.16日该局以“捐赠”物资,不予以调查为由回复举报人。如质量符合、购进时间属实,本该是证明其知错知改的有利事件,也能证明该企业的善举!为何避而不谈?刻意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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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18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一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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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19 09: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纪委公安检察机关介入、彻查方某某在濠滨论坛和个人公众号朋友圈关于造谣污蔑我公司哄抬物价、售卖伪劣口罩、屯结疫情物资、捐赠问题口罩的事实并早日发布公告以正视听!其利用网络平台和社会竖舆论对政府公信力大肆攻击、对政府调查未有结论的结果操控网络言论、以官方审判口吻造谣污蔑挑起民众仇恨!裹挟不明真相民众、达到自己树碑立传、达成个人卑鄙目的!对我司造成极大的影响和伤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执法机关早日查清真相和事实、我司一定会全力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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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1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一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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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0-2-19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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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21 18:49
  • 签到天数: 11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0-2-19 10: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戴洪伟 发表于 2020-02-19 09:29
    请纪委公安检察机关介入、彻查方某某在濠滨论坛和个人公众号朋友圈关于造谣污蔑我公司哄抬物价、售卖伪劣口罩、屯结疫情物资、捐赠问题口罩的事实并早日发布公告以正视听!其利用网络平台和社会竖舆论对政府公信力大肆攻击、对政府调查未有结论的结果操控网络言论、以官方审判口吻造谣污蔑挑起民众仇恨!裹挟不明真相民众、达到自己树碑立传、达成个人卑鄙目的!对我司造成极大的影响和伤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执法机关早日查清真相和事实、我司一定会全力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戴老总,你看看
    恒生堂的罪恶是罄竹难书
    贼喊捉贼的勇气怎么来的?
    热烈欢迎公 安、纪委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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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21 18:49
  • 签到天数: 11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0-2-19 10: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戴洪伟 发表于 2020-02-19 09:29
    请纪委公安检察机关介入、彻查方某某在濠滨论坛和个人公众号朋友圈关于造谣污蔑我公司哄抬物价、售卖伪劣口罩、屯结疫情物资、捐赠问题口罩的事实并早日发布公告以正视听!其利用网络平台和社会竖舆论对政府公信力大肆攻击、对政府调查未有结论的结果操控网络言论、以官方审判口吻造谣污蔑挑起民众仇恨!裹挟不明真相民众、达到自己树碑立传、达成个人卑鄙目的!对我司造成极大的影响和伤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执法机关早日查清真相和事实、我司一定会全力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继续上图,大家都知道你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还好证据都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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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19 10:3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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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19 10:3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idfang796525疯狂在论坛造谣别人捐的口罩是过期的、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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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21 18:49
  • 签到天数: 11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0-2-19 10: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宋春江_ 发表于 2020-02-19 10:32
    举报idfang796525疯狂在论坛造谣别人捐的口罩是过期的、不合格的。

    今天开始反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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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19 10:4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宋春江_ 发表于 2020-2-19 10:32
    举报idfang796525疯狂在论坛造谣别人捐的口罩是过期的、不合格的。

    人家方总有各种票据来证明,你空喊口号啊!你把这批捐赠口罩的检测报告拿出来比空口说白话有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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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19 10:4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如下:
    港闸相关部门鉴定此批捐助口罩结果,而此人仍然在论坛疯狂造谣。
    20200219104516
    2020021910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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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0-2-1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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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19 10: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南通电视台广而告之的情况下,此人仍然疯狂带节奏,甚至绑架民意,试图质疑国家机关的权威性。
    202002191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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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19 10: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南通电视台的新闻报道当证明依据?恐怕不能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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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0-2-19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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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0-2-19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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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19 10:5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林中听涛 发表于 2020-2-19 10:49
    拿南通电视台的新闻报道当证明依据?恐怕不能令人信服!

    我们不信电视台,难道信你方总在论坛一群马甲上串下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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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0-2-1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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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0-2-19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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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19 10: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shenjianw 发表于 2020-2-19 10:55
    鸿茅药酒如今在电视台还反复播放。

    广告=新闻??
    广告的权威性和新闻是一样的???
    方总你也太不把国家机构当回事了!!!!
    不知道你在疯狂暗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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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租宝当年在各大媒体包括央视 大作广告 后来呢?  发表于 2020-2-19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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