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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南通市领导:如皋市丁堰镇堰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拆迁通知书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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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8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尊敬的南通市领导:您们好!
      我是如皋市丁堰镇堰南社区居委会居民冒平建家,祖孙四代居住在一起。如图所示,最近如皋市丁堰镇堰南社区居委会下达了拆迁通知书,想请教 社区居委会这样的通知单合法吗?社区干部下达了必须拆的命令。
     如图所示,楼房西侧是原有的水泥路是 丁林西路。宽度足有4米开外宽,这条4米宽度开外的水泥路,本身这条原有的新建没有几年的水泥路就已经占用了一些我家的自留地。  房子图所示中,水泥路路边到围墙的距离也有一米开外,这部分区域也是我家的自留地中的部分。围墙和围栏的作用是1.防盗防偷。2,防止家人特别是小孩以及房屋避免被私家车 和其他村民的机动车电动车冲撞和 侵害。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防患于未然是必须的。在这一点上,生命权 大于路权!
    新建没几年丁林西路原有的水泥路已经有4米开外,足够两辆私家车相向同行,就这样破除了,可惜不可惜?社区领导的要求是拆迁我家的围墙和厨房。特别备注说明的是厨房是合法的 ,厨房后面的30多年的老房子也是合法的。图片所示厨房是在几年前为了让出自家一部分自留地给村里做水泥路,拆除老厨房后 重新盖建的厨房。
    没过几年的今天 社区要拆除我家的厨房,扩建6米宽的水泥路 何为?所有程序 合不合法 包括通知单的内容? 社区命令:20日前自家拆,20日后 他们来直接强拆!   这是什么样的工作作风?  社区领导不顾我家的反对,私自更改村民 自留地和宅基地的性质 ,合不合法? 有没有开展民主集中制,倾听民心民意民声?
    短短几年的4米多宽的村水泥路 要扩建成6米宽的水泥路,目的是什么?既然说是村公益事业,那社区领导们有没有考虑到,一旦扩建成6米宽的水泥路,那么大型车辆重型机动车辆有了便利之路, 大型重型机动车辆的通行,村里所有的老老少少的出行特别是小孩的玩耍,带来多大的人身安全方面的风险?     考察大型重型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素质 的话  可以去村路和 国道 省 市道等公路的交叉路口,去看看 这些机动车驾驶员的车速?
     综上所述,村水泥路的建设是建立在生命权大于路权的基础上。如果忽视了人民群众的生命权,打着公益事业的旗号案底又干了其他的事情,那是什么行为?村里的公益事业必须倾听当事人的心声 , 千万不要以官僚主义作风的行为,这已经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了。
    特此 再向南通市委陆书记和南通市府陈市长请教:堰南社区社区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 是不是合理合法?符合不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 还想两位领导请教:20日后,如皋丁堰镇堰南社区委员会的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和主抓重建水泥路的领导会以什么样的工作作风 ,对待我们 对待我家的厨房和围墙?
   备注:如有遗漏的内容 另外补充。








南通0

点评

天理昭昭不可诬,莫将奸恶作良图。 自谓冥中施计毒,谁知暗里有神扶。  发表于 2019-7-26 17:45
如果像你们这样的人到人民网论坛上去跟帖,是在丢南通人的脸。  发表于 2019-7-20 18:37
农村集体土地应该遵从集体使用,沿线都同意了的话,那就应该拆!更何况明显属于违章建筑,现在拆估计还能榨点钱,否则就呵呵了~~  发表于 2019-7-19 09:18
如果没有大型重型车辆通行,4米开外的村水泥路完全能够满足村民通行方面的需要。  发表于 2019-7-18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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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2 12: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symoon2019 发表于 2019-07-18 21:33
请向相关职能对口部门反应,不要在论坛直呼领导姓名,哗众取宠!

不指名点姓,官官相卫,互相推,你不知道百姓申诉难。连电视台政风热线上,你看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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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5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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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8 21:3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请向相关职能对口部门反应,不要在论坛直呼领导姓名,哗众取宠!

点评

您的口气 感觉 好大的官威啊  发表于 2019-7-18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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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21 13:16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9-7-18 21: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看照片确实利于公益,还是理性谈谈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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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18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南通日出 发表于 2019-7-18 21:50
    看照片确实利于公益,还是理性谈谈合理补偿

    仔细看帖子的内容  不要以偏概全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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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18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symoon2019 发表于 2019-7-18 21:33
    请向相关职能对口部门反应,不要在论坛直呼领导姓名,哗众取宠!

    已经加了尊称 南通市委书记和市长 何来直呼其名? 感觉你对语言称呼方面的理解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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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18 22:1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感觉应该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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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看帖  发表于 2019-7-1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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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18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symoon2019 发表于 2019-7-18 21:33
    请向相关职能对口部门反应,不要在论坛直呼领导姓名,哗众取宠!

    领导干部走群众路线和老百姓交心没有错吧?感觉您的口气官僚习气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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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18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感觉就可以代替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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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19 10: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拐弯就有点影响视线,应该拆除,至于补偿可以和上面协调一下,毕竟是一件利人利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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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19 10: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
    按正常来说,南通地区应该不可以建围墙的!一百家人家有多少有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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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19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yuanjs 发表于 2019-7-19 10:46
    按正常来说,南通地区应该不可以建围墙的!一百家人家有多少有围墙?

    围墙是允许的!请你仔细看 挡土墙加围栏的作用是什么  ?。另外请您到交管部门统计一下,机动车驾驶员冲撞农房的事情多不多?农村交通事故多不多 ?隔离的作用是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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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20 02:4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目测你的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符,再闹可能主楼要一并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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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20 08: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联通
    应该配合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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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9-7-20 09: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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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20 09:1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一定要强拆,不能让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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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20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又换地方来折腾。
    真是油盐不进的刁民。

    涉及到修路,就算你房子不违章,也是要拆的。只是要不要补偿的问题。

    另外楼主这个房子肯定超方了。你非要说厨房有手续,那就是楼房超了,拆楼房就是了。

    看看他围墙外面的棚子,就知道他平常是个什么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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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20 09: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again117 发表于 2019-07-20 09:27
    又换地方来折腾。
    真是油盐不进的刁民。

    涉及到修路,就算你房子不违章,也是要拆的。只是要不要补偿的问题。

    另外楼主这个房子肯定超方了。你非要说厨房有手续,那就是楼房超了,拆楼房就是了。

    看看他围墙外面的棚子,就知道他平常是个什么货色。

    他的厨房明显就是违章建筑,中国土地法规定,宅基地左右一米属于自己的滴水。超出部分是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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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0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小泉子 发表于 2019-7-20 09:54
    他的厨房明显就是违章建筑,中国土地法规定,宅基地左右一米属于自己的滴水。超出部分是集体土地。

    你睁开眼睛,看仔细。原有的水泥路本身就占用了一部分我家宅基地。你不知道有几口人就别乱说。关于房子性质的问题请你到社区委员会自己去查询或者镇政府去查或者如皋市建设局去查。另外也不要避重就轻,请认真分析 这条路存在的问题。难道领导们也不懂法?你道德很高尚,那请你把自己的房子和面积公布一下,否则会也可以存在涉嫌违建情况。不要对他人马列主义 对己是自由主义。两套对立作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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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20 11: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BaoweijiayuanM 发表于 2019-07-20 10:48
    你睁开眼睛,看仔细。原有的水泥路本身就占用了一部分我家宅基地。你不知道有几口人就别乱说。关于房子性质的问题请你到社区委员会自己去查询或者镇政府去查或者如皋市建设局去查。另外也不要避重就轻,请认真分析 这条路存在的问题。难道领导们也不懂法?你道德很高尚,那请你把自己的房子和面积公布一下,否则会也可以存在涉嫌违建情况。不要对他人马列主义 对己是自由主义。两套对立作派。

    你真不懂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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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0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感谢热心有正义感的朋友提供的信息,国家建设标准设计到农村水泥路的宽度距离。也看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农村道路的计划和要求:因地制宜,易弯则弯,易窄则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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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0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again117 发表于 2019-7-20 09:27
    又换地方来折腾。
    真是油盐不进的刁民。

    不要把农村人都当成油盐不进的刁民。也不要用刁民这个词乱扣帽子。胡搅蛮缠和乱扣帽子的行为让某些部门雇佣的网络五毛声誉受损,幸好也有热心的有正义感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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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20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又盖了一栋楼啊,楼主应该继续建先前的楼,建到一千楼,一样可以成为热贴的。

    拆吧,拆了大家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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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0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HL0121 发表于 2019-7-20 13:31
    又盖了一栋楼啊,楼主应该继续建先前的楼,建到一千楼,一样可以成为热贴的。

    拆吧,拆了大家赞你。

    楼主本不是濠滨论坛的会员,为了维护自家的权益,不得已而为之,楼主平时也很忙。楼主不需要热帖更不需要霸道更不需要蛮横。需要的是公平公正公开。楼主开贴的目的是希望通过论坛和社区直接对话,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事实上,让楼主很失望的是濠滨论坛上的不少金牌元老级的老资格和楼主开耍起来,当楼主猴耍,以耍嘴皮子调侃楼主为乐,轮番“进攻”,这倒没什么。 最可惜的是如皋市丁堰镇堰南社区委员会以及堰南社区上级领导部门的官方发言人直到现在还没公开出现在论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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