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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凌志铭

崇川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巫劲松到底是在为被告做主还是自作主张?扰乱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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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1 18: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现在想明白了,估计接下去影响我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估计是要用上地痞流氓了。被告,你有本事有胆子把我打死吗?就你这点出息,反正是个畜生。所有人都知道,昨天你家说的要打我的。这你全家任何人不要想赖。只要你找人再动我一下,你如果不能那次把我打死,你以后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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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1 18: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被告你已经被说成这样了,被骂成这样了,你现在的心理会有两种状态。

要么你不生气,不在乎,不表态。你知不知道代表着什么?这本来就是个骗局,反正你又没准备拿任何一分钱出来。我把你个畜生骂成这样,你又不会少块肉,我又不会多块肉。

要么你会很生气。你会说我把你说成这样了,你就不拿出来了。你有这句话,那也是我相当欢迎的。

剩下的也就是2选1,看你选哪一种了。反正两种你必须选一种。除非你已经是一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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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1 18: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我知道你会选择第三种,你虽然很生气,但是你还是会拿出来。但是我告诉你,这不符合你本人的特征和正常的逻辑。你在社会上面谁都知道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伪君子。你不可能有这种肚量。你有这种肚量,你就不会说出昨天那个前缀之后的那个借口。所以我建议你不要选择第三种。第三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比第一种更加能够说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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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1 18: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三和一性质是一样的,所以还是只有2选1。
除非你已经是个死人,最好以后少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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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08:4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因为我只有唯一一套自住房,正确的判决结果随便怎么判,就算我只有1/4,只要我愿意补偿其他所有人,并约定在判决书生效的多少日内支付到位,那么这个房子就应该判给我。
判决书最后而且可以加一条。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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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08: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和其他人又不是缺钱了,非等着我补偿的这个钱,等米下锅开饭。
自己说个日期,判决书生效之后多少日内我把钱给你不就行了吗?反正被告肯定是要走这一步的。
关于其他的继承人,我现在没把握,会把份额给我。所以我也一同这么说。如果能把份额给我,那是最好。但是我任何情况下,现在都做最坏的打算。老教授刚刚说最坏的打算也应该是怎么判?1/4和3/4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我只有唯一一套自住房,而且我现在疾病缠身,又被被告搞得没有办法开展正常的工作生产学习。只要我愿意补偿,并当庭承诺,多少日内几步完成。
反正现在是进行分割,只有唯一产权人。随便怎么着都应该这么判。
我相信即使其他继承人不能够把份额当场给我,但是如果我提出这样的要求,也不会拒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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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1:4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在有继承人愿意补偿其他继承人而获得被继承人名下房屋所有产权,而该套房屋也是该继承人到判决之前的唯一自住房,该继承人也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儿子。现在还疾病缠身,并且这么多年被被告搞得没有办法开展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

这种情况下只可能判决给我,而且不要忘了,这是继承纠纷,这房子也是我母亲名下,而且我是我母亲的独生儿子,我只有一套住房,现在疾病缠身。最重要的是在我拿到所有产权之后,我会想办法准备到钱,肯定补偿给其他的人。

被告我告诉你,我不需要任何人同意。法庭开庭我不同意调解,那是判决书,不是民事调解书。不这么判就是违背人情,法理,道德。家事法庭,如果连个法律都占不上边,那其他的更加不要说了。就算有任何人不同意,你说有可能有第二个判决结果?反正你是个法盲,多找律师问问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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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1: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其他所有人同意是最好。就算没有人同意法庭也应该这么判。不然还能怎么判?被告以及所有乌合之众,我看你们也说不出更加合理的判决办法。你们如果有更加合理更加合法更加人性化的,有本事说出来。我看你们没这个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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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1: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是我的唯一自住房,在我同意补偿其他人的情况下,不可能不判给我的。如果被告提供不出自己要改口说是婚内财产的事实理由根据证据,那结局已经定了。

被告你是法盲,少开口说话。丢人现眼的东西一天到晚说出来的都是一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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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2: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最终的判决结果,有可能发生的情况。被告你能够说出比我们更加合理的有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吗?我相信你们不可能有这个能力。你们也根本说不出来更加合情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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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11-12 13:4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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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3: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脑子有病又开始发疯了,纯粹是个神经病。
我现在能够说出合情合理合法的我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被告你能吗?你能说出自己不同意我的看法和观点吗?你不能你说个屁啊。一天到晚说我打官司要拿回房子,没那么容易。只会放屁样的说一个结论。没有任何自己的观点看法以及支撑自己观点看法的。任何内容。
有本事你就说,你能说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吗?这边是论坛,你可以反驳我呀。你一天到晚叫个神经病,像疯狗一样的狂吠,有个屁用?你还不够丢人吗?你不同意我的观点和看法,你可以说出自己的。可以让大家都看到谁有道理谁没道理,孰是孰非大家自有公论。你自己一没有道理,二说不出任何观点看法。你叫这只疯狗天天狂吠,什么意思?你脑子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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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3: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告诉你,这一年没有那么多枉法裁定,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间期限,应该官司,应该是已经全部打完了。拖到现在还不是因为枉法。难道这一切不都是你造成的吗?你怎么有脸说我打官司没那么容易的?你算个狗屁啊?你懂法律吗?你懂人情吗?你懂道理吗?你懂伦理吗?你什么都不懂。只会叫这疯狗,天天在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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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5: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有个问题要问你一下。
2015年4月2号,包租婆野蛮人老太婆非法撬锁开门,并且没有当场点数视频录音搬走我所有东西,那间店铺的使用权,那时候不属于包租婆,野蛮人老太婆。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是包租婆野蛮人老太婆做的。

2016年夏天包租婆也瞒着老太婆赔出来,40万是我的货钱。你死不要脸的,先拿过去的。而且当时没有经过我同意。这40万你一直没有给我。

这次赔给我的一部分货钱不是你的钱。

你现在承不承认拿了我的这40万?你对着公众说。大家都在等着你的回答。

你承认的话那最好,12月7号开庭当庭全部抵掉。还可以顺便把其它份额的继承人的也全部抵掉。40万,剩下来的连本带息你以后归还我。

如果你不承认,要耍无赖?那我暂时就不和你讨论这40万的问题。当庭我会告诉你,属于你份额的钱,判决书生效之后的90天内,我肯定给你。我会想一切办法给你。其他份额的钱就不关你屁事了,我自己会谈。
我知道我手上没有这40万被你拿到了证据,我打官司不一定会打赢。你也可以耍无赖。但是有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情。这40万如果你耍赖,我暂时是没有什么好说的。也只是暂时。
现在我也不要求你把40万现在给我,我只问你认不认这笔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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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5: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认这40万的帐就开庭也要承认。你不认这个帐,你开庭可以否认。
承认的话就直接抵份额。不承认的话?判决书生效,90天内,我肯定把你份额的钱一分不少连本带利的给你。
其他的不用多啰嗦。你认你拿了那40万,还是不认你拿的那40万?我告诉你,现在有很多很多人都在盯着这个问题,等着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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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5: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谁都知道,现在叫你拿钱出来不现实。但是现在的问题是问你承不承认,拿了这40万?这40万不是应当属于你的,而是属于我的这样一个事实情况。
现在你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回答所有公众。不需要回答我。12月7号开庭的时候我会问你,应当属于我的40万在你那里,你还没有给我。现在从我的那笔钱里面扣你的份额。
看你当庭怎么回答,你认不认那笔帐?你不认的话,我只好说我没有想到你会耍无赖。但我能够保证,判决书生效之后的90天内把应该属于你继承的该坐标的你的份额的钱都给你。我的钱在你那里,你到底承不承认?一个两个很多人都在看着你,慢慢一个一个回答。我和你开庭说。如果开庭,你和我耍无赖,相当于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但是我能够保证,判决书生效之后的90天内,肯定把你份额的钱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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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6: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你是个法盲,我顺便再给你普个法。
这个钱你是赖不掉的,只要是转账,而不是手对手的现金交收。我最坏的打算,大不了当庭承诺,在判决书生效之后的90天内把你份额的钱给你。
但是接下去的官司肯定会涉及到你的银行账户。让律师去查银行账户,很烦。只能针对一个银行一个网点一个一个来,没人会有这个耐心,而且还会遇到有些银行有些网点不配合。
但是申请法院调查函就不一样了,直接去人民银行南通分行查你在所有银行开的所有账户。
只要查到那个账户就可以了。不光你的证券账户要备这么全部查下来,你的银行账户也是这样的。12月7号看你开庭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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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6: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面临的官司就在这里,这15年你又没有任何合法收入来源证明。我做最坏的打算,你也做最坏的打算,全部曝光一丝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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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6: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告诉你,你现在唱戏已经没用了。我看你第一个要回答的就是这几个月配合你在唱戏的那个人,你到底认不认那四十万?是原本应当属于我的部分赔偿款,而被你恶意侵吞霸占的这个事实。当时的情况,那个人也全部懂,现在就是看你开庭承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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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7: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开庭我才会问你,现在你所说的所有话,我什么都不知道。到那时候,你如果忽然否认存在那件事情。你打了我个措手不及。我要花时间筹钱给你。判决书生效之后,90天内。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时间期限,我反正也是不赖账的。我赖账,对我没什么好处。

我也不会那么傻。

开庭你如果否认你的人品,就是罪加一等,更加让人深恶痛决。一事归一事,但你绝对不能够否认事实真相。信口雌黄胡说八道。做人要实诚。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好好考虑怎么做,反正随便你怎么做,我都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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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7: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唯一一套住房,社会安定稳定。……。你懂什么意思啊?不光法盲文盲,还是活脱脱的一个白痴。赶紧找个稍微懂点道理,懂点人情世故的,好好学做人吧。丢人现眼,不知道从哪里放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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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7: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人品确实很差。这种基本上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实真相,还在想方设法歪七倒八的找借口不承认,被告你也知道,羞耻。只敢小范围的先试探。
那种并不是被所有人所知道的事实真相,以被告这种人品,什么瞎话?什么假话说不出口?这种人真的太差劲了。人品差的不是一点点。
反正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你说了什么。只是有人在说,你人品太差。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你还在编故事。具体内容我不知道。
12月7号就算你当庭耍无赖,我也是有准备的。你就是这种社会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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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8: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一家,现在也是众人眼中的人渣败类。

听到这个消息,我哈哈大笑,激动的连蹦三下。现在腰又更加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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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3 09: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你说你这个人这辈子除了干了几件恶意侵吞霸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事情,你说你还干了什么正经事情?除了编就是骗,满嘴跑火车说出来的,没有一句真话实话。
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你都能编都能骗,你还有什么鬼话说不出来?幸亏继承纠纷的证据在国家机关都能够提取到,幸亏还有法律。
那40万只要有了和这笔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两个人证,知道这件事情,并且确定钱到了你那里,我就可以起诉。
你这种人伪装的再好,到现在这步田地本来面目已经彻底暴露了。你就是个彻彻底底的人渣,败类。所以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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