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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凌志铭

崇川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巫劲松到底是在为被告做主还是自作主张?扰乱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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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21:1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最后我和你说,这种心机太重。随便谁都会很讨厌。我问你两年多,你听的是不是全部是一面之词而做出的评论判断?既然是一面之词,你有什么权利批判我?我懒得多啰嗦,显得动肝火。爱怎么着怎么着去吧。从今以后随便你在我背后说我什么?我听到了就当是个屁。你这种心机重,并不是城府深。那是一种很变态的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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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21: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过说实话编故事也是一群乌合之众的强项。没一句实话,没一句真话。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能够诋毁别人,怎么来!就像修改法律一样的,明明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对乌合之众相当不利。乌合之众就把法律修改一下,变成对自己有利的。也就这点出息。
你们除了搞一班子吃饱饭渗得慌的人,嚼嘴皮子胡说八道,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你们还有什么本事?还有什么出息?真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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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21: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对于乌合之众,最接地气的一个评论。

严肃庄严的法律都能被乌合之众修改的面目全非,截然相反的意思在社会上面传送,把自己说的很有道理,那么还会有什么瞎话编不出来,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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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21: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想用反社会心理扭曲人格的那么多狗屁胡话来羞辱我,贬低我。结果在哪里?所以什么叫做心机重,不要忘了我们这边有专业的心理专家,可以分析每个人的心里想法动机。

最简单的一句话记好了。

我的事情不关你屁事。你的目的不关我屁事。
彼此没有任何交集,没有任何共识。
从未达成过任何一致性的看法,意见,观点。更加没有针对想要的任何结果,有过共同的行为。从来没有过任何共同的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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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21: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可以利用任何机会,不择任何手段,只要目的能够达到,贬低我就可以。只要达到贬低我的目的,就自以为是的认为抬高了自己的身份和身价。自己想想,是不是很符合自己的整个心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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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21: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专业人士还说,很多时候你是有所抵触这种心理过程的,但是最后还是这种心理过程战胜了其他的想法。没错吧?做人最好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不要让负能量的东西战胜自己。不过这次和我没关系,不谈前面两年,这半年你所有事情做的都很过分。人生不是演戏没有彩排,每一场都是在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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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21: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明知道乌合之众,连法律都能够修改成那样,还有什么瞎话假话说不出来?偏偏还是要这样。只能说你的心理阴暗面,各种负能量太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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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09: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任何人不要把自己的想法认知要求强加在我头上,我也没闲工夫说这些人。你有表达你自己观点的权利,但你没有权利把你的观点要求认知强加在我头上,要求我必须这样做。这是做人最基本的素质涵养,体现的也是家教修养。

关于被告所有的言论,我现在全部采取“不理睬不回应,不反驳,不反对。”被告有表达自己想法和做事情的权利,我没有权利干涉,我更加没有义务搭理回应,反驳反对。

我该说的前几天已经说的很明白,我近阶段所有的事情我也说的很明白。

所以说有那么一群人挨骂,挨说就是活该。自己不懂得什么叫做家教涵养修养素质。非要把自己的认知想法要求强加在别人头上。你不挨说,难道我挨说?你不挨骂,难道我挨骂?做人就要实在一点,要懂得做人的规矩。不要和一群乌合之众一样,不断的秀下限。下限无极限。

大家彼此有彼此的权利。被告想做什么事,他是个成年人,有自主行为能力,想做自然可以做。如果他不想做,按照这种人的人品,他可以找1万种理由,找很多人出来配合演戏。这是他的权利。但是一切都是陈词滥调,炒冷饭炒陈菜,已经不知道吵了多少回了。

我也有我的权利。我不想再多啰嗦。还是那句话。
【“少说少错,多说多错,不说不错,少管闲事少吃屁,多管闲事多吃屁,不管闲事不吃屁”】把自己管好,少管别人的事情。

各人有各人的权利,不可能因为你的想法认知,更加不可能因为你的要求和一点点小算盘,就把你的要求和小算盘强加在我头上,要求我跟着你怎样?要求我对你怎样?这种说好听点叫做痴人说梦,白日做梦。说不好听的就是没有家教,没有素质,没有涵养,没有底蕴。和一群乌合之众就是一路货,难怪关系那么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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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09: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最让我恨的还是几个月前各自为了各自的小目的小九九,把自己的感知认知态度说出来,在社会上大造舆论,妄图白日做梦痴心妄想逼着我接受并且配合照做。

这已经显示了没有家教,没有涵养,没有素质,没有底蕴。

在我根本不屑理睬的情况下,还用各种下三滥方式影响我最后的生产工作。(尤其是被告自己想想,这么多年。各种方式要把我赶尽杀绝,各种下三滥层出不穷,一定要把我逼得像哈巴狗一样,摇尾乞怜。影响了我多少生产工作?你心里有数,我也有数,大家心里都有数,只不过现在我和你不谈这种事情。现在我懒得和你谈)

把自己的认知要求强加在别人头上,要别人配合自己已经是没有家教,没有底蕴,没有涵养,没有素质的体现。在别人不搭理的情况下,又采取各种下三滥的方式,影响别人的生产工作。我想问一下,这和不讲道理的地痞流氓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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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09:3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要纠正一下,对于被告这么多年,不光是影响我正常的生产工作。应该是影响我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你不用解释,我也不和你争。现在这种情况下,我已经没有和你争论这种事情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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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09: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光是被告,还有那一群乌合之众。这么多年以来。谁不是想着要把自己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己的要求想法强加在我头上,要求我必须认同并且配合。在我不屑理睬不予配合的情况下,就采取各种各样下三滥,影响我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最值得一提的就是那个巫劲松,我不认同你们的观点看法,我不认同你修改出来的法律,我自己知法,守法,懂法。你和其他转继承人法定代表人说的那一套,我不认可。我采取自己的方式,有什么错?你说必须调解,我不同意调解,你违反调解自愿的原则。更加用枉法裁定剥夺我的诉权保障。

你不光需要把自己的意识强加在别人头上,要求别人必须认可同意,显示的是你这个人没有家教,没有涵养,没有底蕴,没有素质。你还用那种枉法裁定和一系列虚构出来的解释白日做梦妄图混淆视听颠倒黑白,但是你这一年确确实实影响了我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

你说你这个没有资质没过司考,只是法警出身的法官做的和不讲道理的地痞流氓有什么区别?不过大多数知道你从法警一路上来的人,怎么做人做事的?大家都可以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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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0:3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是一个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如果真想做什么事情?岂是几个野蛮人老太婆阻挡的来的?尤其是一个有性病的虚构事实可以阻挡的?除非他不想做或者直接是他喊来的戏子!

被告自己的问题自己是个成年人,必须面对解决,何况有可能直接是在唱戏。昨天就蹦出来一堆莫名其妙的人各自心里打着各自的小九九,满大街制造舆论要我善良,要我按照他们的意愿,他们的想法,他们的安排,先做什么事情!

那我今天上午不得不带大家来见识一下人性的丑恶,先把自己的人做做好。自己人都没做得好都不会做,还站出来评说别人,你配吗?你们这种白日做梦般的混淆视听,不怕被人笑掉大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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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1:1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又有人说了个让我恶心的要吐的话题。被告全家对那个女的好,各种好,各种体贴。明明被告全家是想把那个女的骗作当儿媳妇,怎么能够被说成对那个女的好,就相当于是要和我调解的决心。完全是脑子有病的人得出的结论。正常人都看得懂怎么回事。所以说那种女的不能沾不能搭理,一沾又要说帮助调解了。调解个狗屁呀,都是被告全家对那个女的好得不得了,目的也只是为了把那个女的骗作当儿媳妇。和我这个外人有半毛钱关系?和纠纷的解决有半毛钱关系。被告全家对那个女的再好,我忍疼的时候我一分钱没有,那个女的倒是跟着被告全家吃香的喝辣的,要钱有钱,要东西有东西。
难怪所有人都在说,一群真不是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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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1: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那种女的确实是谁粘谁死,被告全家对其好得不得了,就可以说成是为了调解而准备。半年前就是这副德行。被告全家对其越好,越能够说明要调解的决心,半年前的戏就这么唱的。
所以昨天那帮子放屁的,也没有一个是好东西。要我去搭理那个女的,要我去找那个女的,还说什么狗屁的满大街制造舆论要我善良,我有那么傻跳进坑吗?半年前的事情我忘了吗?
一群脑残在把我当弱智低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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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1: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最不要脸的就是那个女的,自己还制造舆论。被我朋友刚刚又说现在我火大到头了。怎么会有这种人的?你半年前的戏就是这么唱的,你挖好了坑,你当我傻子呢?不要脸的配合被告,我又被我朋友说了。我麻烦你以后在社会上面少放点屁,少制造点舆论,搞得我一天到晚被我朋友在这边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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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4: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又收到一份裁定书。谁说我是道听途说的?我是提供了证据线索的。那就可以去南京了,裁定书里面居然连我提过证据线索都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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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4: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那个发回重审的呢?连个几个月了,连个开庭的传票都没收到!这又是几个意思啊?三个月必须审结的。就剩下最后一步看被告,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转继承人对于那个坐标自己继承权力的态度了。南京我下周一就过去了,发回重审的这个案子反正才拖过两个月呢,还有一个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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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6:2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律师害怕那个反社会心理扭曲人格的,又不懂法。又在那边耍泼无赖胡说八道,叫我公开解释一下,我和其的不一样。

他的案子申请再审是在原审法院,之后申请审判,监督抗诉的也就是同级人民检察院。而我的案子不一样。我申请再审的是原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我有盖有红章的纸条带回来的。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是自然人的。申请再审必须先要在原审法院。如果对于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原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再审。那么对应的抗诉也就是原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我和其的区别,我已经讲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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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6:3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把该解释的道理,该说的法律已经说的很清楚。那种无赖最擅长的胡说八道已经不存在任何根基。

其他的要么叫有性病的编,要么喊着房价要跌。都和我解决的问题没有半毛钱关系。我没有任何义务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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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6: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有人问我,被告名下的不动产还不是一样的性质,到那时候又要说你是听说的呢。

我说那能怎么办?到那时候再跑一趟呗。反正我是说过证据线索。只不过一个在崇川区公证处,一个在房产交易中心而已。都是在国家机关,不是在私人那里。不是万一私人不配合就拿不到证据的问题。反正道理在我这里,随便到哪里我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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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10-19 17:2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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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7: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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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脑子有病吧?什么情况都不懂。你自己倒是三种模式开挂的走狗。你除了脑子患病无根无据,无凭无据,胡说八道胡编乱造。你说你还能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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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7: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都不知道懂个什么东西,一天到晚跟个低能儿弱智说些不经过大脑思考的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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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7: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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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叫我问你那份裁定书对我是好是坏?你说个理由再说个结果。就你这种智商,这种层次,这种情商,这种阅历,这种人脉,能说得清楚吗?

给你机会证明自己,你有这个能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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