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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凌志铭

崇川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巫劲松到底是在为被告做主还是自作主张?扰乱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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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8:1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7月28号,这个帖子的源头,被告那一个多小时的录音。一切都证明被告没有说谎。被告从来没有想过调解,根本不需要调解。只需要有一种方式拖延住时间,便于其转移财产。(到目前为止被告没有权力擅自处置财产)
这个帖子经过差不多40天,真相终于要慢慢的浮出水面。被告根本没有想要任何调解。(被告一直的做法是用各种下三滥,干扰我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妄图这样能够白日做梦般的把我逼到走投无路,像哈巴狗一样向其摇尾乞怜。【这叫下三滥的制造麻烦不叫调解(被告在所有社会上的言论均证明了这一点)】)(调解应该是,纠纷双方和和气气坐下来谈问题,并且赋予诉权的保障)
现在能够确定被告没有说谎,确实被告从头至尾没有想过任何形式调解。和我是一致的。
被告只是想用一种枉法的方式拖延住时间,便于其转移财产。

这个帖子的真相马上呼之欲出。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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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9:0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调解优先,诉权保障!”所有一切调解都必须要在有诉权保障的情况下才是合法有效的。
也就是说,必须要在有诉权保障的情况下才能够谈调解。
那几个枉法裁定就在那里,我诉权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怎么可能出现?“有可能达成调解”这几个字眼。
这个虚构出来的调解之说,太让人匪夷所思了。
先用枉法裁定,妄图剥夺诉权。之后再嚷嚷着有可能达成调解。
这种过程不觉得是个笑话吗?
在没有诉权保障的情况下谈的什么调解?在没有诉权保障的情况下,说什么有可能达成调解?
根本又是个与法相悖,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一个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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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9: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所有过程都是笑话,都只为了达到一个目的。能够拖延时间,为被告赢得时间,让被告更好更多的转移自己,没有权利做主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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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9:2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今年是“决战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按照被告这两天所说,我怎么觉得法院里有个别工作人员一直以来是在故意为将来的执行制造根本不可能存在的麻烦,没有麻烦,就必须故意制造出麻烦!还有可能多制造出几个纠纷,引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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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5 10:4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就算想出一万个理由,在遗产纠纷没有结束之前,没有得到所有继承人允许的情况下都没有权利处置自己名下任何财产。
如果被告实在害怕房价下跌房产税等各种因素会影响房价?应该尽快配合解决纠纷。而不是用那种下三滥。只能说被告的行径属于“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到现在已经没出息到一天到晚在折腾着,各种理由借口要处置自己名下不动产。在继承纠纷没有结束之前,没有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之前,处置了试试看。那就是做实转移财产。
被告没有必要挖空心思,想各种理由借口。想出1万种一亿种理由,借口都没有任何作用。没有人会搭理你。【你就算有1万种一亿种理由借口,我只问你有没有这个权利?你没权力,你说什么理由借口呢?】

关于我对于房产税的看法,我在论坛另外一个帖子里有几个回复,大家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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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5 12:3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名下应该切割出来的按照法律规定属于我母亲的遗产。
只有一种可能,被告有机会和我谈条件。就是关于遗产税开始开征。那个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蛮吓人的。
不过我想不会遇到这种情况,遗产税的开征还没有时间表。我估计我与被告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也许还等不到开征的那个时间表。
我与被告之间永远没有任何可以商量和妥协的地方。按照中国现行已经实施的法律,我没有任何可以顾忌的地方。
能够说到这一步,能够提到遗产税。只是为了让大家知道,我们方方面面所有情况都已经考虑到。唯一一个能够让我妥协让步的地方,就是遗产税开征。被告名下的财产应当切割出来属于我母亲的遗产就不一定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现在没有这种可能。

话已经说到这份上了,我不希望有任何人对于我的态度再发表其他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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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5 12:5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损害其他继承人利益,买房的下家就是连带诉讼人。

被告家里那个野蛮人,这么简单的一种诉讼需要我再解释,还要详细点吗?告诉你,我没那时间。

自己法盲就好好去学。我这边不是学校,不负责教学。更加凭什么教你?你算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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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09: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个帖子也就是最新的国土资源局的通知,也证明了被告最近一直嚷嚷着要变卖自己名下不动产属于违法行为。有一段话我是用红粗线标注的,大家可以看一下。
最新的通知是夫妻双方,如果不动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就不需要通过另一方可以完成各种手续。
但是还是规定了一点,未经公证继承转移登记,共有份额的转移变化登记需要除外的。
被告15年来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证明,又没有其他性质的赠与遗产等收入来源。进入证券市场操作股票又是赔的一塌糊涂。就是没有任何合法收入来源证明。天上不可能掉馅饼,被告名下的所有财产只可能存在要么侵吞了我母亲在世时与其的婚前财产,要么隐瞒了婚内财产,要么隐瞒了各项财产产生的各项孳息。
到目前为止,能够证明的就是八仙城11031以及新桥某处房产为我母亲与被告再婚前的婚前财产。其他的各项财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查到证据,只能依照我母亲与被告的婚内财产来计算。我母亲去世15年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一直被被告霸占着。欺骗隐瞒恐吓威胁各种手段层出不穷被告还用各种下三滥的方式,影响我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这就是诉讼的根源。

不管是以前的法律条文还是最新的规定,都限制了被告要转移不动产的行为。被告这几天满大街嚷嚷的,不管任何一个部门都是不允许的。被告这几天嚷嚷着没有任何一点法律依据,简单的说,嚷嚷着要做的就是违法行为。

我说话向来不会空口白话,我与被告之间有各种纠纷,再加上被告隐瞒,欺骗,威胁,恐吓等其他各种下三滥方式,已经不可能走公证继承这条道路。剩下来的只有走司法途径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被告自己说说,最新的通知都要把这个我与你现在的纠纷明文规定,特意要说的除外。公证继承中各个继承人如果有纠纷,达不成一致,那可以用法院的判决书来代替的。
你拿到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了吗?你没拿到你满大街瞎嚷嚷个屁呀?你名下的财产属于你了吗?我看你一天到晚最拿手的就是白日做梦!我以前说的话没有一句是错误的吧。你没有拿到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之前,你不好动你名下任何不动产财产。其他继承人同不同意,与我无关。没有经过我允许,你动了你就是违法。你处置你名下任何不动产必须得到我的允许。这就是法律,懂了吗?国土资源局最新的通知也是这个。你认为这个通知是对你有利的吗?我看你该吃药了。这个通知除了新的规定之外,最重要的是证明了我一直以来的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不懂法,要学法。你名下的任何不动产没有经过公证继承手续之前,除非你拿到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已经把继承纠纷处置完毕。你才有权利一个人去处置你名下不动产的。
你这种法盲已经没出息到什么地步?大家都知道你满大街,每天嚷嚷的是违法行为。你一天到晚还在嚷嚷,你不觉得自己丑出的太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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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09: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国土资源局昨天最新的通知出了新的规定,还特意把被告这几天嚷嚷的要做的行为强调了除外。就是不知道被告那边一群乌合之众怎么有脸皮天天在那边嚷嚷的?违法行为还天天嚷嚷,这是有多法盲的节奏呀?难怪是野蛮人聚集的蛮荒之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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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1: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名下财产涉及两方面的返还义务。
一方面是按照与我母亲的婚姻内财产计算切割出属于我母亲的份额,返还所有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应该继承的份额以及孳息。
另外一方面是我母亲与被告的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房租等各项孳息,被告更加有义务返还其他所有继承人。

野蛮人,等所有法律文书出来之后,等到生效之后。所有的该切割的都切割完成之后。剩下来的才是被告的。不过我告诉你,剩下来的东西我不争取的话,我什么都不要的话,将来都是属于被告的唯一继承人,也就是被告的女儿。和你有毛关系?
现在我与被告的继承纠纷,和你没有关系。
将来的事情在我眼里好像和你也没关系。
我不知道你是个什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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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2: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缺少合法收入来源证明。被告收取的租金等孳息是要参与切割分配的。
被告还缺少一个证据,我母亲婚前财产所产生的孳息被其非法所得不断占有现在还体现在其名下财产的证据。能拿出哪项证据?经过我质证,我能够认可的话。这一项就能够不参与婚内财产最后形成的遗产进行分配。只体现在我母亲的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合法继承人的分配中。

被告能主张的内容,没有一项能够拿出证据。被告有任何一丝一毫,哪怕是一小项能够反驳我诉讼请求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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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2: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刚才有人在说,这么多年被告股票账户亏损的,将来按照我的份额应该返还给我的,光这个钱都够我买辆中等水平的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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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9-6 13:5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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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8: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关于没出息,没家教,没教养,没文化,没底蕴,没手段,没水平的疯狗般的狂吠,我没有必要发表任何看法。
所有人记着我今天的态度和说的话。以后任何人有任何事,只要没有证据牵扯上我?肯定和我没关系。我的气度很大,我很有家教,很有教养,很有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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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8: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有些人不知道天高地厚,以后有机会见世面。现在大家知道谁是精神病了吧?这条疯狗如果不算,那么没人能算!不光说大话,不怕闪了舌头。放出来就是个地痞流氓的腔调。说话的腔调也是一样。有几斤几两以后放到社会上,大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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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8: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想大家都已经看到了被告家里的层次水平了。野蛮人不讲道理,不讲法律,一直只知道耍泼无赖,胡搅蛮缠这是其一。放出来给所有人感觉,我想起码是没有家教,没有教养,没有涵养。在社会上做人做事说话就是一副地痞流氓的腔调。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试出这种地痞流氓的水平。所以我也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这就是被告的家庭环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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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8: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详情请见34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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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8: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先截屏截好,这人比较容易口无遮拦,发表过激言论,被删除账号。待会儿大家就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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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9-6 20:1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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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20: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大家看到了吧。不光没家教,没素质,没教养,没文化,没底蕴,没内涵。自控能力差,沟通能力差。口无遮拦。
还喜欢管闲事儿。这种事情关这个人屁事儿?我姓凌,不代表着我的孩子会姓凌。具体怎样?我会将来如何做?早在两年前,我就把我的安排告诉了很多人。不管我和谁结婚,我两年前的安排不会变。

大家认为这种人问这种问题我需要回答吗?这母子两个真的太搞笑了,奇葩中的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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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9-6 20:4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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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20: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姓什么?大家认为和这种人有关系吗?

大家有没有觉得这人说话有点语无伦次的?
百家姓,我愿意姓什么就姓什么。搞得我姓什么,还要向这个人汇报一样。我活36年,还没遇到过这种奇葩过。这人估计已经很多天没吃精神病药了,今天发作的特别严重。

什么都要管。我喜欢姓什么就姓什么,我喜欢叫什么就叫什么。我有我自己安排,需要向这种人汇报吗?
还居然说我怎么有脸姓凌的?
我有脸没脸自有公论。

这母子两个有脸没脸也自有公论。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脑子有病的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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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20: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大家说我,姓什么?和有脸没脸有没有关系?

这母子两个这么多年这幅腔调,大家说这母子两个有没有脸?

纯粹四院偷跑出来的!!!

不过说几句话,大家有没有觉得素质也太低了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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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9-6 21: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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