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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凌志铭

崇川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巫劲松到底是在为被告做主还是自作主张?扰乱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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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1 09:4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再这么被下三滥拖下去,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支撑,还不知道猴年马月能解决问题?我最害怕的就是哪天醒过来发现身体动弹不得。我要主张的只是我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干涉,没有人有权力影响。我要采取什么方式也是我的选择,没有人有权利为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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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1 09: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其他继承人与被告之间的沟通那最终决定的也是其他继承人最终如何处置继承权利。和我的案件没有半毛钱关系。根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情。我有决定自己继承权利以及纠纷处置方式自己做主的权利。更加拥有为自己的人生做主的权利。我是个成年人,我可以为自己做主。我现在病成这样没人管,其他继承人有什么权利在我背后嚷嚷着要为我做这个主那个主?我的权力我做主。这种戏不要唱了,我看了恶心。我现在病情每天都在加重,懂吗?你还是拿出一分钱给我看看病了吗?任何人和被告谈的,不关我的事情。我一想到被告那个恶心的嘴脸,我现在就恨之入骨。狗屁本事没有,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怂样,这种人最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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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1 09: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我从来没有干涉或者要求其他继承人如何处置继承权利。其他继承人更加没有权利干涉我如何处置继承权以及采取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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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1 10: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巫劲松,其他继承人与被告之间的沟通,不管结果如何,成效如何?那我问你,我有没有参与?我没有参与的情况下,一切都是在我背后,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其他继承人与被告之间的沟通行为不管结果怎样,怎么能够证明在我的案件当中你没有错?法制社会,你起码给我拿出法律条文,法律依据。我参与了,还是一说。现在的问题是,我根本从来没有参与过。我的案件没有任何理由,由于其他继承人与被告之间的假装沟通行为耽搁一点点时间。如果你认为有理由?你跟帖说出来。论坛是公共空间,你有权利说。驳斥反驳批判我的观点。你可以说出你的观点,证明我的说法是错误的。就和我一直以来一样。
其他继承人与被告之间的任何沟通最后能够站上台面,说的也只能体现在自己的继承权利益上。我的案件其他继承人不是原告。

一句话,拿出其他继承人与被告之间沟通与我起诉被告继承纠纷两者之间有任何关系的法律依据。拿不出来的话就不要说那种话。
其他继承人到目前为止没有侵犯到我的权利,我不可能把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最高法规定如果原告没有起诉作为被告的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只有坚持权利和放弃权利的权力。
没有依据的话,不要说。这不是你的借口。我的案件只有我一个原告。其他继承人如何主张权利?采取怎样的方式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如何主张权利,采取什么方式和其他继承人更加没有关系?其他继承人就算调解那关我屁事?更加何况现在唱的是一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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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1 10: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我已经忍了20多天了,我已经够给面子了。不出结果,最重要我拿不到可以治病续命的钱。那这种风马牛不相及的脑残戏就可以停止了。【风马牛不相及,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件事情,不要再扯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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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1 10:4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关于其他继承人要坚持继承权力之后给被告的事情,你们自己提出来的意见,自己出的方案,被告没有配合,连自己的方案都实现不了那你们就没有任何权利说任何话。
通过诉讼途径,你们的权利还是能够得到保障的。你们到那时候愿意给谁?还是可以给谁的!你们还是可以爱怎样就怎样。不想给我,还是到不了我手上。你们有什么可以担心的?你们自己提的方案自己都实现不了,你们还能怪谁?大家没给你们面子吗?超过20天了,面子里子都给足了。是被告不配合你们的。关我们屁事?连被告都不配合你们,你们这出戏还怎么唱?
而且我可以和你们说一点,我就算降到最低底线,“只要被告与评剧老太婆从今日开始将有任何牵扯瓜葛,我确定与被告老死不相往来永远任何情况下不可能更改”我这句话都没毛病。你们不要忘了,我对被告是没有任何义务的,我对被告不具有任何赡养义务。解决完纠纷,我完全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你们凭什么要我和被告有牵扯?更加何况我说的话比被告讲道理。(被告是在有返还的义务前提下,还要对我的人生指手画脚)(我只不过是在对于被告没有任何赡养义务的前提下,要求被告满足我的一点意见)你们认为谁说的话占道理?
就算走诉讼途径,你们的权利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你们还是想怎样就怎样的。并不是走了诉讼途径,我就有权利要求你们的。我没这个权力。
楼上已经说了,我与被告之间的纠纷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这20多天,我已经相当给面子了。我憋到今天才说,你们不要忘了,我这20多天是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你们管过我吗?你们问过我吗?什么都没有!做出来的事,连现在和我冷战的家庭里面万分之一都达不到。还害得我这边冷战升级。
你们这样真的没意思,这么多人看着。你们认为大家会说你们有道理还是我有道理?我给了你们面子,又给了你们里子。你们什么时候管过我死活?没有任何时候。你们拿被告利益的时候,什么时候考虑过我死活?永远不可能。
我现在不可能让你们在我背后为我做任何主,就这么简单。
你们和被告怎么商量是你们的事情与我无关。
我与被告之间的纠纷是我与被告的事情,与你们无关。
你们的权利我没有权利剥夺,我的权力你们更加没有权利剥夺。
我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我已经说的很明确。起码我说的话比被告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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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1 11: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被告嚷嚷着要给我安排的那个女的,说自己有房有存款,不需要被告安排任何东西。
房子不管是全款房还是贷款房,也不管是用六位数的密码保护着几位数的存款?这大家都不重视。并不关心。
大家最重视的就是这个女的也自己澄清不需要被告为自己安排任何事情。那被告接下去的戏怎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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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1 12: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的话题被攻破了,没有任何一方需要被告的安排。但是我的话题没被攻破,而且我是在没有义务的前提下提的话题,我比被告有道理。
被告提话题的时候,其他继承人没有,任何反驳不同意见。那么我的话题,其他继承人也不可能有任何反驳意见。
只要今天被告继续和姘居老太婆保持关系,我确定与被告老死不相往来。其他继承人对于我说的话,不可能去任何反驳不同意见。没道理的你不反驳,我讲道理你还反驳?那个说我从小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其他继承人,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我再问你,谁家的孩子从小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两个月前的那一出,你认为谁会说是我没有受过良好教育,没有家教?还是那个没有一点点沟通能力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在社会上永远混不好的的,没有受过良好教育,没有家教?
被告不讲道理的话题是因为没有任何人需要被告安排而被攻破的。但我讲道理的话题还没有被攻破呢。我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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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1 12: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那边一群人就那点出息,现在被人踩到尾巴了。又叫几个老太婆去游说有性病的。三种办法是个人都知道。我一一来解说一下。
首先叫有性病的虚构事实,我和有性病的说了什么?这不奏效,没人搭理。
其次叫有性病的刺激人,如果不要被告安排自己就来了。好像搞的别人就会改口说需要被告安排一样。搞的别人和乌合之众一个层次一样的。没有自知之明的货,就那种德性。
最后一招就是叫有性病的回家搞,搞得家里不得太平,妄图有性病的人能够逼的家里不承认前面的买卖合同。这个问题就更加好解决了。有性病的不长脑子不代表有性病的家里全家不长脑子。房子在手上,将来还是姊妹搞捞的源头。以后我这边还有一场官司。(最重要的知不知道什么事?而我的继承纠纷和我的案子没有半毛钱关系)这才是最重要的。

被告那里就这点出息,你们那点儿动静,连我这个病员都这么快知道呢。你们不觉得自己在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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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 11: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2018年8月28号以“只要带我去吃饭就可以”一夜爆红网络的成都小甜甜张悦,(本名叫做张悦,身高167,体重45kg,1997年出生,今年是四川航空职业技术学院16级学生)号称引得前往成都的海陆空各类交通近乎瘫痪。网络幕后的推手我们不管,幕后推手想要达到的目的我们也不管。【但是告诉大家一个最简单,最朴实的道理】

一个女生,你要求的越少,你得到的也许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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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 12: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为什么能红?因为幕后推手选择的就是符合主旋律,基本上大家都能够认同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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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 09:4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觉得被告那边一伙人怎么都是那么的不可理喻?完全属于不折不扣的野蛮人。
前几天还有与被告姘居的老太婆根本没有身份,没有资格没有权力介入我与被告之间的关于我母亲遗产的继承纠纷发表任何评论意见的资格。遗产还没切割出来,被告名下不代表是被告的。更加是一个没有结婚证的名不正言不顺的角色。就算全部是被告的,也没资格说话,被告毕竟还有个亲生女儿。何况判决书还没下呢。
昨天晚上在论坛中就更加搞笑了,遇到的就是一个彻头彻尾没有教养,没有涵养,没有修养,泼妇骂街的角色。自己的案子已经经过再审,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发了个帖子,把自己的诉求说了一下。首先连相关的法律都说不清楚,而且新法颁布在后,纠纷发生在前。还有自己开庭不说话,不对对方证据,质疑。被判败诉了,说要求质证,这就是绝对的奇葩。还有就是自己编出来一条,对方必须要在15天内提供答辩以及证据。还说对方律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又要把自谓的家庭困难是否符合减免条件的司法救助混为一谈。
最搞笑的那就是,就算证券公司内部员工因为绩效考核,在明知道客户不具有开通融资融券资格的前提下擅自开通。但就算融资融券开通?也必须当事人自己操作吧。自己不懂股票,不懂融资融券以及杠杆效应。自己什么都不懂,最后亏的一塌糊涂,被证券公司强行平仓。(只有一句话,是不是你自己要买的?证券公司有没有逼着你参与融资融券?)而且证券公司要为你开个融资融券,也不可能一家银行一家银行再去帮你查,你到底有没有贷过款?完全要靠当事人自己陈述。之后核查是一码事,自己不诚实,说假话又能怪谁?
最搞笑的还要骂人,无凭无据,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泼妇骂街。居然还所谓的官方认定的精神病,我就不知道这个官方认定是什么意思?是哪个官方?之后嘛就是无凭无据,主观臆断,胡编乱造对人进行人身攻击,莫名其妙骂人是狗。我只能说这些言谈在社会上就是欠收拾的。还有一句话,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就会主观臆断,无凭无据把别人说成是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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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 17:4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截至9月2日17:30,被告未返还任何用于我现在控制病情的钱款。我和被告剩下来的只有尽快用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尽快拿到能够控制病情的钱款。
其他继承人拥有放弃和坚持继承权的权利。如果坚持继承权也仅限于坚持继承权,其他继承人没有权利反对我主张属于我的继承权的方式。
坚持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要么支持我,要么不支持我。不支持我用的方式就给我靠边站,没有资格对我的方式方法评头论足。人家不要我说什么就跟着说什么,鹦鹉学舌,活脱脱一个跳梁小丑,搞出来的只有自己是天大的笑话。被告不会为你的笑话买单。
要么支持我采用的方式,我说的是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及告知被告需要返还的义务。那么支持我采取方式的其他继承人可以跟着说,那也是我的主张。
我和被告剩下来的只有唯一一条路走。是被告选择的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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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 17: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已经为自己选好前面的道路了,连加分行为都是不需要的。还需要其他人为被告操心吗?关于我,好像从来没有任何其他继承人为我操过心,我现在急需控制病情,你们懂吗?现在被告选好道路,坚持权利的其他继承人支持我的,就是为我主张权利,我说一声谢谢!
不支持我的,给我靠边站。你就选择坚持或者放弃的权利,你没其他的权力。发起诉讼,起诉的是我。除非支持我,你才跟着我一样拥有支持我主张权利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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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17: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一群丧尽天良的都不能算是人的东西唱着一出脑残的丧尽天良的戏。戳爆一出,又来一出,我不可能忍着疼一直和一群丧尽天良的东西隔空喊话。我看一群丧尽天良的事能演到什么时候?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跳梁小丑似的表演,总归会有谢幕的一天。丧尽天良的永远记住,以前和现在种下的因,是自己亲手种下。将来结下的果,不要怨任何人。有因必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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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18: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人在做,
天在看。

正义也许会迟到,
但永远不会缺席。

诸事有因必有果。
善因便结善果,
恶因必结恶果。

一群乌合之众,跳梁小丑似的表演。大家都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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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18: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能把一个继承纠纷升级成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这群乌合之众,不要脸的程度可想而知。大家姑且看着这群丧尽天良的乌合之众能把这种丧尽天良的邪恶的戏演到什么程度?
邪不胜正,千古以来都是如此。亘古不变,永远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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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19:0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关于我与被告之间的继承纠纷,如果“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法庭没有判决之前,我也不会说一群乌合之众是邪魔歪道。
但是我说的道理,我起诉的内容,我主张的权利,被告没有任何可以反驳的地方。而且被告向来没有说出过自己存在任何有道理的地方,从来都讲不出自己侵占着应该我继承的份额自己能占什么道理?而且从头至尾我讲的很明白,我永远不会同意任何形式调解。
被告对于我起诉的继承纠纷,自己都讲不出自己霸占的东西的道理。就是没有道理。
现在这么多人看着,还在用那种下三滥,根本上不了台面的招式。我和这种下三滥的东西,没有任何可以讲道理的地方。
我讲出来的是道理,讲出来的是法律。被告那里没有道理,没有法律,只有下三滥。根本没有任何可以沟通的交集所在。
对我起诉的所有内容,被告根本讲不出道理,说明自己占道理。只会一天到晚搞些上不了台面,下三滥的不要脸的丧尽天良的招式。(不过这对被告来说可以说是家常便饭,被告15年不择手段,害的我还少吗?)

邪不胜正,朗朗乾坤,邪魔歪道,永远不可能胜利。看这群邪魔歪道能演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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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09:2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关于被告这几天满大街鼓吹的南通房价必跌论今天我从两个方面予以评论。

第一个方面,被告满大街嚷嚷着南通房价必跌只是为自己要制造一个满大街嚷嚷着要卖自己名下不动产制造一个借口。经了解,被告嚷嚷着着要卖名下不动产来自于姘居老太婆的主意。(现在遗产分割没有完成,所有人都知道被告是没有权利在没有得到其他继承人的允许情况下擅自变卖即使自己名下不动产!)

其实姘居老太婆出这个主意给被告,那个姘居老太婆,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野蛮人和被告各自打的是各自的主意。
被告满大街嚷嚷着要变卖自己名下不动产给其他继承人的解释就是让我知道了,我会着急。我会主动去找被告去求被告,这么样子,我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向被告摇尾乞怜,低头认错。这是个机会。(而且给巫劲松又制造出了一个借口,被告又有办法,有可能让我低头,像哈巴狗一样摇尾乞怜,借以说明自己没有错)!【被告所说的言论没有任何可以基于的法律基础,只要做了,完全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不合法的行为怎么能摆上台面说?我就是不知道这么一群人厚颜无耻无法无天到了什么地步?】更加何况我知法,守法,懂法。即使被告做了,我也有办法对付被告的不合法行为。我听了被告的说法,我只能当被告是个神经病,只能哈哈一笑。怎么可能有被告所为的?我会害怕,我会像哈巴狗一样向被告摇尾乞怜,请求被告不要变卖自己名下财产。(这个纯粹是个神经病院,放出来的人说出来的话!)被告认为用这个话就可以无限期的拖延时间吗?用这个话就有可能逼着我低头,你自己说的话合法吗?大家认为被告脑子有没有病?
再说那个野蛮人之所以给被告出这个主意自己的目的。野蛮人给被告出这个主意,只是第一步。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不会搭理被告的。之后过一段时间我不搭理被告的情况下,野蛮人又要和被告游说。(先拿一套房子出来卖,不相信我还不搭理)野蛮人最终的目的也就是要被告同意先卖一套房子,美其名曰,这个主意肯定能逼着我就范。(卖房所得,野蛮人会和被告说,打到她的账户,这样就万无一失)
说到这里,大家有没有觉得乌合之众都是一群法盲?我在这里只能够评论这群乌合之众是笑话。野蛮人的第一部和第二部主意打得很好,但是被告会不会肯又是一说?就算被告脑子有病肯了,难道我以后就没办法处理了吗?野蛮人现在已经到了要挖空心思搞钱的地步,接下去,我相信还会有很多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脑残的言论举动从被告那里应运而生。我保持昨天晚上的态度,看着这群丧尽天良的东西,能把戏演到什么程度?【其实被告所有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说法都有一个其他继承人,作为听众。没听众,被告不可能对着空气说,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接下去一个章节,是我个人对于南通楼市的一点点看法。我不是专业的,关于对楼市研究,我属于个闲杂人等,门外汉。说出来也只为了抨击被告在我眼中所有的谬论。说的如果有让大家见笑的地方,敬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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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09: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说南通楼市,只会说些很大很大的范围,没有任何依据,天马行空的言论。顶多只能够结合一点南通二手房市场成交量锐减的事实来说事情。在这里,我发表几点自己的看法。
首先楼市每个地方会有每个地方的发展轨迹。不可能拿一个国家的大环境来说一个城市的楼市发展方向。大家可以看到南通每个区8月份二手房成交单价还有区别,还有涨有跌,幅度不一。
其次,成交量不代表着成交价格。
还有就是南通现在中创区,高铁,地铁,很多项目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南通未来会发展成怎样?只有蓝图,大家并没有看到。大家不能够用南通现在各方面的情况来主观臆断,南通将来都会如此。城市在发展。到底将来的南通会发展成什么程度?会吸引多少人过来投资立业?现在都是未知数。
最关键的就是南通楼市,政府并没有开始调控,也没有措施。而且中央对于楼市的不健康发展约谈几个城市负责人的时候,我记得有扬州,但是并没有南通。
结合这几个方面,我个人认为南通的楼市还有相当大的空间,只不过速度会减缓,涨涨跌跌涨多跌少,稳步推进。这也便于一个地方的楼市健康稳定发展。哄往上一拉啪拉往下一掉,这种发展不健康。一步一步慢慢来,我觉得很好。
最关键的是,我看好南通的发展。未来可期并不悲观。

我不知道被告在社会上的那种谬论,基于的是什么基础?基于的是网络上对于大环境的描述以及南通楼市成交量有所减少的唯一一个事实。没有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然,被告也不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被告不是研究的南通楼市未来发展方向。他是要做一个借口,烘托出自己要把自己名下财产进行变卖的一个假象,白日做梦能够出现一个事实)
但是被告在我眼中就是制造了一个笑话,被告,井底之蛙,没有见过世面,没有任何能耐,没有任何眼见这我早知道。但我认为被告有什么必要把自己的自身缺陷昭示于世人面前。一个笑料。
而且根据对许多城市的研究,一个城市的楼市要减缓或者下跌,之前基本上会有地方政府开始调控措施出台,中央认为不健康开始约谈诸如此类的,等等很多先兆。当然,我只是个门外汉,我也只能说些门外汉的话。
我并不是要对南通楼市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我只是要攻击被告的谬论,仅此而已。因为我知道我没有资格没有身份评价这种专业性很高的话题,我有自知之明,发表的也只是自己的一点点看法。

而被告要玩下三滥不合法的话题之前,还要把自己搞个自以为是的脑残腔调,这个就更加让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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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2: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你那一套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与法相悖,违反法律的言论。你准备让巫劲松如何把你这个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言论作为前置条件。以证明自己,在我与你之间的继承纠纷中,按照你策划的事情还有调解的可能。以证明自己没有错误?
我们认为巫劲松就算在没有通过司考(现改为法律工作人员从业资格考试),也不可能把你这种违法违规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与法相悖的言论自己再说出口吧。那这个笑话就搞大了,你认为呢?

你到现在有没有清楚明白的,知道自己的说法是不合法的?是非法的?你能说出口就证明了你和野蛮人是一个层次,法盲无赖。

但是你不合法的非法说法怎么能让任何人摆在台面上没有作为有可能暂时能够为自己开脱责任的借口?我们这边没有人想得通,虽然大家都知道,你的说法这完全是纸上谈兵,空口白话,脑子有病。但你有清楚自己的说法是违法的吗?
野蛮人现在已经对于公众暴露了自己丑恶的本来面目,我可以断言,接下去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于法相悖,无法可依的荒庙野蛮言论将层出不穷。你准备怎样,把你这种?没有法律依据的语言语能够摆上台面,让众人评说?
你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你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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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2:1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与法相悖,违反法律,无法可依的荒谬言论怎么有脸摆上台面说的?怎么能让相关人等能够作为借口证明原被告双方的继承纠纷由于被告的下三滥有可能进行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双方还有调解的可能以证明自己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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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3:2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这么多年,可谓坏事做绝做尽。
早些年亲自在我背后虚构事实,恶意中伤,诽谤诋毁我。
之后叫人打我,又故意用些恶心丧尽天良的手段搞得我离婚,这叫人以其他方式限制我人生自由。
这15年一直想方设法扰乱我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我工作到哪里就花钱买通人在工作单位和我搞唠,花钱收买领导开除我。基于的前提是我工作很尽心尽力,能出很好的业绩。几次皆如此。
之后我没有办法从事自由职业,被告也是雇佣没有一点儿道德不知廉耻的道德品质相当败坏的人超越职务权限举报我,让我连正常的自由职业都没办法开展。
在我的生活上,也不断用下三滥骚扰我。上个月就有两出,我想大家都还记得。
被告所有的罪行可谓罄竹难书。
我起诉前,被告想用这种下三滥的方式,不让我开展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恶意中伤诽谤诋毁,雇佣黑社会恐吓威胁甚至殴打,妄图逼得我像哈巴狗一样向其摇尾乞怜。【其目的只是为了向其他继承人展示,我和琪的关系还好,其他继承人不能和他搞。和他搞起来就是破坏我和琪的关系】
我起诉之后,先是根本没有资格担任工作职务的法院工作人员枉法裁定,妄图剥夺我诉讼的权利。最后没有得逞。还是用老一套的下三滥的方式,破坏我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学习。妄图我会像哈巴狗一样的向被告摇尾乞怜。就可以说,原被告双方之间还有沟通调解的可能。
最近我由于身体状况较差,连自由职业都无法从事。令那个道德败坏品质相当恶劣的人超越职务权限连拍我照片的机会都没有。
就是不知道怎么能够想得出,自己说出一套,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与法相悖,触犯法律的话。再用这一套话,说明还有可能逼得我向其摇尾乞怜。
大家有没有觉得被告下三滥,没有本事,没有能耐,只是其次。纯粹是一个脑子有病的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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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7:0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虚构调解之说,利用枉法裁定故意拖延时间,为被告赢得最后转移财产的机会。
被告自己对社会这么多人说出来的,要转移财产。继承纠纷没有结束,判决书没有下来,被告没有这个权利。
巫劲松,被告自己把所有的真相都说出来了,而且是对这社会很多人满大街的喊。
你对于虚构的调解之说作何之说?目的是不是和被告自己所说出来的一样?给你机会,你自己解释,你的虚构的调解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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