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违法建设群众热心举报 南通政府部门人员违规放水 南通市民于2017年6月8日通过12345、12319热线举报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中新一路6号)将沿街9层生产综合大楼及4层标准厂房(2014年9月17日规划验收)底层敲掉,破墙开洞,改变用途,改为商业用房。租给他人开了“荣威3s店”、“美的旗舰店”。违章店面破墙开洞及门头户外广告违章。南通城管马上立案,2017年6月14日南通市房管局派人现场勘察确认违规敲掉厂房房屋外立面,建议其他部门处理,2017年6月19日崇川城管钟秀中队派人出现场,查明“美的旗舰店”门头户外广告审批已过期,“荣威3s店”门头户外广告未经审批,2017年6月23日,钟秀街办派人去现场,确认厂房违反装修条例,市城管指挥中心确认厂房改变房屋用途。 2017年6月20日以后南通崇川城管袁建华在明知该两处店面是由厂房改变用途,破墙开洞而来,明知是正在查处当中的违法建设的情况之下,顶风作浪,为南通十建违法建设补批门头户外广告。导致崇川钟秀中队办案无法推进。至今还在等崇川城管袁建华继续为南通十建违法建设门面批户外广告,袁建华违规审批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南通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根据国家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街景规划要求,与城市区域功能相协调,不得影响建(构)筑物本身的功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南通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5日 《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二)职责分工 2.各区政府(管委会):四是对违法建设用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依法不予办理许可,已办理的责令限期整改,无照经营的依法查处。六、保障措施(二)部门联动机制。行政审批、建设、工商、文化、环保、卫生、国土、房管、安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不得给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和验收手续。 根据《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六)行政问责机制。适时启动问责机制,尤其是对压占燃气管道的建(构)筑物在限定期限内未能拆除的,追究相应责任人员责任;对巡查责任不落实或应发现未能发现的要进行严格考核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责任单位相互推诿扯皮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履职缺位、不到位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搞违法建设、不配合拆除的,以及在拆违控违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根据《南通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七)户外广告管理控制通则(1)禁止设置影响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 3)禁止在违章建筑、危房上设置户外广告。 举报人多次向南通市市、区纪委及南通市城管局反映,崇川区纪委信访丁主任讲,信访业务问题由其上级南通市城管局负责认定,认定确属违规审批交由纪委查办。举报人多次向南通市城管局反映,主管领导何局长表态违规审批,一经查实,坚决撤销。奇怪的是举报人将崇川区城管出具给举报人关于举报袁建华渎职为南通十建违法建设补批门头户外广告的信访意见书的复查申请递交南通市城管局办公室,回复竟是不予受理。建议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人询问南通市城管局为什么不受理,回答是南通市信访局复议处陈处长不让受理,随后举报人咨询相关国家机关人员及律师,都认为该信访复查案件南通市城管局必须受理、调查处理。南通市城管局办公室王主任回复举报人该案确实由南通市城管局认定。 尊敬的南通市市委、市政府领导 ,为什么国家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在国家机关部门之间推来推去。恳请领导百忙之中抽空关心一下,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撤销违规审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希望媒体及广大网友关注、监督。谢谢。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