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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室俞晨曦主任严重行政不作为 举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俞晨曦副主任、信访室陈飞包庇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实名举报案件,对案情采取回避、撒谎、推诿、两年有余不处理,工作严重不作为!请领导严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俞晨曦主任、信访室陈飞包庇南通十建法人司光吾用虚假资料骗取国家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挂靠经营、工程实行转包分包挂靠、收取巨额管理费,违法所得近亿元。 事实概述: 举报人2015年6月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名举报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利用虚假资料骗取国家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开设皮包公司、挂靠经营收取巨额管理费。 一、2015年7月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俞晨曦主任打电话给举报人询问南通十建地址,讲第二天就派人到南通检查,到南通后就有关南通十建的具体情况还会和举报人联系。不知为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查组却没来,此事不了了之。事后此案件一直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办、稽查办、市场管理处等部门转来转去,举报人多次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寄举报信及相关证据,还多次打电话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俞晨曦主任、信访室陈飞、稽查办沈兵,案件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之间推来推去,至今没有结果。 二、2016年9月26日举报人亲自前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找到俞晨曦主任、陈飞、稽查办沈兵询问案件结果。举报人问陈飞:“我们实名举报南通十建的案件你打电话给我,怎么讲案件已经消掉了?你们还没有给我们出复查的书面结果,凭什么把案件消掉,难道你们办事没有规定,你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陈飞讲你可以去鼓楼区法院告我们。举报人讲:“你们把案件消掉的书面材料给我”。陈飞讲我去查一下,随后陈飞又讲搞错了,案件2015年12月已转南通市建设局,但至今无回复。陈飞向举报人出示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告知函’(见附件)。 举报人又见了稽查办沈兵,沈兵讲我们部门是负责查办案件的,但案件在信访办,领导没有安排,我们不好查办,你们放心,我们一旦接手一定会按照法律办事。举报人又再次追问信访室陈飞何时能出书面答复,陈飞讲要个把月,现在马上要过十一,也得过了十一我们才能去南通,请你们回去等候。举报人强烈要求见信访办领导,陈飞才请来了办公室俞晨曦主任见了我们,办公室俞晨曦主任见面第一句话就讲你们和这公司有必要一定要对簿公堂吗?有什么恩怨、需求你们就说出来。举报人明确表示南通十建有违法违规行为! 最后举报人将南通十建2012-2015年挂靠明细汇总表(挂靠项目名称、挂靠人、开票金额、收取管理费的比例及金额、挂靠人与南通十建签订的协议编号、开票日期等)、2014年公司财务报表、法院关于南通十建工程转包、分包、挂靠的判决书、公司收取挂靠管理费凭证等资料亲自交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室陈飞;同时举报人还递交了‘要求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亲自派专人进行查处’的书面申请,陈飞亲自做记录并收下申请。 2016年10月举报人又将涉及南通十建挂靠经营、转包分包的证据寄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2016年11月22日举报人再次致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稽查办沈兵,沈兵讲至今未收到信访办转来南通十建公司的查办件,领导没有交办,我们也不好插手,你要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室联系。随后举报人拨通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室陈飞的电话,陈飞讲案件在按流程办,具体不知情,要问领导。举报人又拨通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俞晨曦主任电话,追问案件结果,俞晨曦主任讲已转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稽查办处理。举报人追问转给稽查办时间、何人?俞晨曦主任讲已通过网上转给稽查办,主任姓王。还没等举报人再寻问,俞晨曦主任立即就挂断了电话。经事后再次和稽查办沈兵联系,沈兵讲在办案网站上未收到信访办转来的关于南通十建的案件。 2016年11月28日举报人致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室陈飞,陈飞讲仍然将该案交由南通市建设局复查。举报人要求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派专人查处,陈飞不与理会。 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俞晨曦主任、信访室陈飞到底在怎么办事?到底哪一句是真的?有谁知道!南通十建案件举报至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直就这样推来推去,谎话说了一次又一次。俞晨曦主任谎话说了三次,两次说要亲自来南通,一次说案件转到稽查办,如此办事,作为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何对得起国家,如何对得起党!信访办陈飞对案情的回答来回推诿,竞然还能将实名举报案件消案,真是胆大包天!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2015年10月20日收到举报人对南通十建违法转包分包行为、挂靠经营、收取巨额管理费等的复查申请,据信访室陈飞讲2015年12月29日转南通市建设局,至今快一年了,南通市建设局都未有反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室俞晨曦、陈飞作为信访负责人员对经办案件一年未有返馈也不予跟踪处理,置之不理!这是严重失职! 现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俞晨曦主任、信访室陈飞讲通过网络交给稽查办,与稽查办回复举报人不稳合,明显在说谎;又讲仍然将该案交由南通市建设局复查;倒底哪句是真,哪句是假,真是拿党来和人民开玩笑,可笑至极!设想下,如果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俞晨曦主任、信访室陈飞真将南通十建案件交由南通市建设局复查,根本不合情理!南通十建复查案件转到南通市建设局一年都没有处理,现在继续要南通市建设局处理,于情于理都不符合规定。南通市建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讲复查案件应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复查回复而不是我们。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俞晨曦主任、信访室陈飞工作严重失职、严重不作为! 2017年2月14日 ,举报人一行将南通城乡建设局二次告知书的复查申请送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法规处当面交给信访室陈飞。陈飞讲马上让人去南通查,按国家规定一个月出结果。举报人一直等到2017年6月12日,再次来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俞晨曦主任、信访室陈飞讲还没有查,马上会安排人去查。举报人要求出示案件延期说明,俞晨曦坚决不出。真有趣,收到复查申请、案件证据都不出手续,延期也无说明,想怎样就怎样。更绝的是俞晨曦对举报人讲:能让建设厅、省政府,乃至法院都不认定南通十建违法。是恐吓还是什么,俞晨曦到底和南通十建司光吾什么关系,在铁的事实面前真能一手遮天吗?在举报人一再索要之下,信访室陈飞给举报人出具了一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来访登记表。 南通市建筑业人员都知道,南通十建法人司光吾平时与南通市建设局部分干部走得很近,南通市建设局平时把建设系统大的会议都放在南通十建九楼会议室;南通市建设局部分领导包庇南通十建,充当南通十建司光吾多年的保护伞,将南通十建纯挂靠经营,大量工程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证书,讲成没有违法行为,真是可笑之极!举报人强烈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派专人检查。 请领导能关注此案,并派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实名举报南通十建案件,查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俞晨曦主任、信访室陈飞到底在怎么办事?作为国家重要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守法、严重失职、严重不作为!严重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对于南通十建违法违规案件行为请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给举报人一个合理、合法的书面回复,追缴违法所得,维护国家利,维护正规的建筑市场秩序。 附件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告知函 附件2、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来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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