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十建大院内二层1000多平方违法建设终于决定拆除了 2017年1月市民举报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中新一路6号)大院内钢结构厂房后面靠河边有一排二层违法建设(中新一路6号3幢南侧建筑物)。 2016年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和南通市规划局对该建筑信息进行公开:"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中新一路6号)钢结构厂房后面靠河边有一排二层违法建筑的报建手续、审批和验收报告、设计监理单位名称及验收合格报告"信息本机关没有制作。(见附件)南通市中新一路6号当时南通市规划部门规划只有该厂区9层生产大楼(改变规划用途变成办公楼)、4层标准厂房(改变规划用途开了酒家)、一层钢结构厂房(改变规划用途开了对外营业的羽毛球场)。 2017年4月6日南通市规划部门回复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未对中新一路6号3幢南侧建筑物(以上所述建筑物)做出过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可见该建设2013年开工时没有任何报建、审批手续,没有报建哪来当年南通市规划部门的受理单?符合无法消除规划影响条件。 根据《南通市政府发布的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 二、工作原则(二)拆控并举原则。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严控新增违法建设的发生,要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明确存量违法建设治理进度,按计划逐步治理和拆除。(三)依法行政原则。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有权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在拆违过程中要注意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先督促自拆,可受委托帮拆,依法代为拆除,直至强制拆除。要加强法律宣传,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1.市规划局:加强批后监管工作;对经规划许可的在建项目的违法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对各区政府(管委会)提出的重大违法建设进行确认;积极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开展违法建设的调查取证和拆除工作。六、保障措施(二)部门联动机制。行政审批、建设、工商、文化、环保、卫生、国土、房管、安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不得给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和验收手续。供 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依法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小区监管,禁止违法建设材料进入小区。区行政执法部门对经核查系违法建设的房屋,书面通知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当事人主动拆除违法建设。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对已认定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各区要严格执行政策,依法不予补偿。重大违法建设处置、拆除中,经牵头部门申请,区人民政府同意,有关部门要根据要求做好人员、装备、履职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2017年5月9日,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认定该建筑为违法建设,同时也无法消除规划影响,向南通十建下发了限期10天拆除告知书。 2017年5月22日,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认定该建筑为违法建设,同时也无法消除规划影响,向南通十建下发了限期10天拆除处罚决定书。 综上,南通十建大院内二层1000多平方违法建设经市民举报、城管立案、规划鉴定。长达四个月之久,现在终于可以拆除了。望南通市广大市民及网友进行监督。 附件1违法建设图片 附件2南通市规划局信息公开告知书 附件3南通市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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