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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女子丁某,虽然只有小学文化,却是一家基金公司通州分公司的负责人。在短短十个月的时间里,她非法吸收存款高达370万多元。案发后,她被取保候审。可在这期间,她竟然还继续作案。最近,她被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丁某的老家在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11年她受聘于天津的一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实,这是一家并没有实际经营权的基金公司,专门虚构投资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存款。同年5月,该公司在通州成立了分公司,丁某任负责人。以“稳健一期”“恒众股权”等虚构项目,在通州地区共非法吸收存款370多万元。2012年3月丁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通州区公安局取保候审。而在取保候审期间,丁某继续以之前的虚假投资项目向被害人郭某、瞿某等人集资。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李振男介绍,在丁某被取保候审之后,通过虚假宣传,谎称集团公司仍然可以兑现相关的费用,从而骗取身边老百姓的资金达到五十多万元,最终老百姓没有拿到一分钱。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通州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向丁某追缴集资诈骗款54万多元,发还各被害人。被告人丁某不服,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 办案人员提醒,针对高息吸储的事情,广大市民一定要慎重,天上不会掉馅饼;同时在自己遇到问题的时候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案。有的时候错过了最佳的报案时机后,再想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就很难了。
本文来源:江苏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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