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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翰林府停车收费叫停,“断头路”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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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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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报新闻热线介入调查后,市区翰林府小区物业公司为市民提供应急停车并收取停车费一事,引起管理部门重视,昨日相关路段停车及收费行为已被叫停。而社会各方还在关注涉事道路被路障挡住、附近车流无法分流的事,为此,记者进一步采访了相关各方

停车收费叫停,“断头路”成焦点

临时停车行为已经纠正——

小区涉事道路已取消停车收费

“相关报道见报后,上级主管部门和盛和物业公司高度重视,会商后已由我代表物业公司起草有关通知,要求所有保安人员从现在开始不再接受社会车辆的临时应急停车,同时叫停收费行为,”4月11日下午,负责管理翰林府小区的盛和物业项目部负责人吕志喜,向本报记者介绍说,“临时停车场的设置动因,是为担当社会责任,缓解该路段交通压力,本身停车场也停不下多少车,更收不了几个钱,结果被误解此事的个别市民质疑,造成一定影响,实在郁闷。”

吕志喜告诉本报记者,每到双休日或节假日,到文峰公园游玩的市民陡增,在公园北大门处车辆川流不息极易拥堵,为此,辖区二大队交警时常要求他们将三只禁行的石墩挪开,用于车辆分流,对此,他们都积极配合。“翰林府分为东西两块封闭式小区,原本没有这条路,道路是开发商为分便小区业主出行修建的,属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因为业主提出社会车辆川流不息,没有安全感且影响小区正常秩序,为此我们才在道路两头设置了禁行标志和三只石球。”吕志喜解释道。

“不少市民提出,文峰路车流量那么大,小区道路能不能取消路障分流车辆、方便公众出行呢?”记者在采访中提出社会各方关注的这一话题时,吕志喜回应说:“这条路毕竟是小区道路,如果向公众开放,必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商讨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吕志喜表示,这是物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的。

警方详解“道路”范畴——

翰林府道路属于城市路网支路

针对市民关注的“石球堵路”这一焦点话题,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周鹏表示,翰林府小区分为东西两片,涉事的道路可能被小区产权拥有者认为是小区整体的一部分,属于开发公司所有、由物业公司管理,据此该道路为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不对外开放,“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含新村道路、后街里巷等)。也就是说,一切供社会车辆通行的包括城市主次干道及居民小区内的道路,都属于法律意义上所规定的‘道路’范畴。”

“严格说来,不管道路产权是谁的,只要具备社会车辆通行条件,都应向社会公众开放;更何况,涉事小区物业设置路障限制的仅为机动车,并没有限制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道路还是向公众开放的,只不过拦的是机动车。”周鹏表示,翰林府小区内的涉事道路,北通濠南路、南接文峰路,和城市主干道相通,属于城市路网结构的一条支路,这是明确的。

设置路障挡车或有不妥——

协助警方来分流车辆于法有据

周鹏告诉记者,这样的情况其实有例可循,“距涉事小区不远处的养老院路,就是一个例证。众所周知,南通大学启秀校区分南北两片,而两片的分隔点就是养老院路,养老院路的产权在历史上应该一直属于南通大学。但是,作为产权所有人,他们是怎么做的?这条路一直向社会公众开放,没有因为‘产权在我’设置路障禁行。因为这两条路都具有交通安全法所说的供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属性,翰林府小区涉事道路同样应撤除路障,方便市民出行。”

周鹏说,由于文峰公园的存在,节假日文峰路的交通状况较为繁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涉事道路畅通无阻,可以有效缓解一部分交通压力。

住建部门建议找开发商——

法律人士认为道路应方便公众

就翰林府小区区内道路该不该取消路障,4月11日下午本报记者采访了崇川区住建局有关工作人员。一位朱姓同志告诉记者,翰林府小区这条支路不属崇川区养护公司管养范围,还得找开发商;至于路障堵路一事,他们目前也没有相应管理职能。

当日下午,我市一位知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并没有出台专门的小区街道管理条例,一些管理规定都是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在不触犯法律权威的前提下自行制订。譬如,我们常见的有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通道畅通,进入小区车辆应在规定的区域内有序停放;在小区内通行的车辆(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外)严禁鸣笛及警报,小区院内车辆行驶限速15公里/小时以内等,目的也是为了有序管理。

“而从翰林府小区的区内道路作为城市支路紧邻文峰路和濠南路主干道路这一情况来说,它事实上已经是城市路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应该服务于城市交通大局,在有序管理、兼顾涉事小区业主利益的前提下供社会车辆正常通行,希望得到小区业主的理解与支持。”接受采访的法律界人士这样说道。


本文来源:江海晚报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7-4-1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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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10:2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车所以收费,你不让我收费,也就不让你停车。似乎有点在呕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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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是不好走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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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12:1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翰林府小区这条支路不属崇川区养护公司管养范围,还得找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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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12:1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收费了,也不好停车了
想免费停车?
想违规收费?
现在好了,有人说我要停车,愿意交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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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所有土地都是国家的嘛,只有万恶的资本主义才土地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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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4-12 15: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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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4-12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xxx1977 发表于 2017-4-12 10:20
    停车所以收费,你不让我收费,也就不让你停车。似乎有点在呕气啊,。

    哈哈哈哈!无利不起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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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4-12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认钱,不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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