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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在恋爱中,为表情意,通常会赠给对方礼物作为“定情物”。可一旦分手,有着美丽含义的“定情物”有时也会引来祸端。
这不,界首一女子恋爱时为男友花了三万多元,分手后索要未果,便伙同他人将他非法拘禁。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以被告人杨娟、杨军、刘柱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到7个月。
家住界首某镇的杨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希望尽快找到“白马王子”。去年秋季,经人介绍,她与王宏相识。对于王宏,杨娟一见钟情,为了拴住他,促成这门亲事,她多次花钱送物以博得男友的欢心。
期间,为便于两人沟通,增进感情,杨娟还为王宏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在两人交往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杨娟在王宏身上花了3万余元。 然而,物质不能代替情感。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人“话不投机”,经常为一些小事争吵。随后,王宏提出了分手,迅速消失在杨娟的视野里,不知所踪。
后来,杨娟多次登门找王宏讨要在他身上花费的钱和送给他的“定情物”,王宏却避而不见。原来,分手后王宏又新交了女友。他的新女友吴倩知晓了男友的事后,便从自己的银行卡里转给杨娟1万元,替男友还债,并承诺将杨娟赠给王宏的物品折价一个月内还清。
但到了时间,杨娟却没有拿到余款,于是,她开始酝酿起一个“复仇”的计划……
今年4月21日下午,杨娟得知王宏出现在该市砖集镇,便与弟弟杨军和弟弟的朋友刘柱租车前往该镇寻找王宏。
杨娟一行三人在一家超市门口看到了王宏,王宏看到三人撒腿便跑。杨军和刘柱穷追不舍,在一个街巷的拐弯处抓住了王宏,两个人轮番扇其耳光。
之后,杨娟、杨军和刘柱合力将王宏塞进车里,将其带至临泉县迎仙镇一宾馆三楼房间内,交由朋友宋立、袁恒(另案处理)看管起来。
期间刘柱、宋立、袁恒对王宏实施殴打、火烫、针扎等行为,逼迫其签订还钱协议。次日下午,王宏用手机邀来朋友刘权做担保人并签订协议后,方才离开。
逃出后,王宏报了警。经鉴定,王宏构成轻微伤。
近日,界首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审理中,杨娟赔偿王宏2万元,刘柱赔偿王宏5000元,王宏对杨娟、刘柱表示谅解。
界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娟、杨军、刘柱为向王宏讨要钱物非法限制王宏的人身自由,且有殴打、侮辱情节,并致其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案发后,被告人杨娟、刘柱赔偿了被害人王宏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王宏的谅解,且被告人杨娟、杨军、刘柱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依法判决三人有期徒刑6到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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