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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任男友相处一年时间,因为彩礼问题,结果分手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双方父母也希望能尽快安排此事,于是我父母让我问问他家里的情况。 我家乡的习俗是: 1、结婚前,应该先订婚,再结婚,这是最起码的尊重。 2、订婚时应有的彩礼,一般四到五万吧。 家乡习俗如此,至于多少,可视家庭情况商量,而且这个彩礼钱基本上用于结婚时购置家用物品,不会给到父母。 3、结婚时,婚房应该有准备,无论老家还是外面。
于是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我男友,希望他能和他父母说起。 第二天,我男友理直气壮的告诉我说,他妈听了彩礼金,大动肝火,非常气愤。 他妈告诉他,宁肯供他上几年大学,也不愿花钱给他买个媳妇,这是他妈妈说的原话。 我听了很气愤,难不成这是一桩交易、买卖嘛?
后来他妈发了下面的通告: 1、他们家乡没有订婚的习俗; 2、即使订婚,彩礼只给一万一,其他没有; 3、婚房可以准备,但是房产证上必须只写他妈一个人的名字,我和男友没份儿; 4、结了婚以后,我的户口还是在自己家里,不变动到他家乡。
这是一位未来婆婆对未来儿媳的照顾嘛? 我把此事告诉了我父母,我相信我的父母很开明,通情达理,虽然听了很郁闷,但也没有过多的提及,一切意愿随我。 我父母希望我能生活的更好,对此事能慎重考虑,不希望来到婆婆家里受委屈。 请教各位大侠帮忙,他妈妈这样的做法,有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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