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497|回复: 1

男子与四女领结婚证 因重婚获刑22个月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4-1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49岁的陈某先后与4名女性领取结婚证,形成两段重婚关系,涉嫌重婚罪。今天,北京海淀法院对这起罕见的重婚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犯重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陈某来自河南省固始县,案发前系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先后在婚恋网站上结识小洋、小丽、小江(均为化名)。后于2008年3月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与小洋登记结婚,并在小洋、小丽不知情的情况下,于一周后在山东省新泰市民政局与小丽登记结婚。后与小洋育有一女,与小丽育有一子。2010年3月,陈某先后与二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同年6月18日,陈某与王女士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2年8月,陈某在小江不知其已婚的情况下,与小江在河南省固始县登记结婚。2015年1月,陈某与小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同年3月,陈某与王女士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小洋、小丽、小江均表示要求对陈某依法从重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陈某故意隐瞒已有配偶的事实,在两段不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其他女性登记结婚,造成其先后两次同时拥有两名配偶,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被告人陈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南通0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3 14:1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4-14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的天哪 和四女结婚啊 怎么协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5 16:43 , Processed in 1.323950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