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8416|回复: 2

住建部、公安疗废止《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铺路出租车改革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3-2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出租汽车行业“多头管理”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据住建部官网3月21日消息,近日,经住建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3月16日起,建设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的,自1998年起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正式废止。
一部关于出租汽车管理的法规竟然是由住建部、公安部,而不是与出租汽车行业关联度更大的交通部宣布废止,公众普遍对其有疑问。
“这是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对住建部的法规法条做的一次正常清理,因为城市出租车管理权前几年就由住建部移交到交通部了。”住建部宣传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
作为中国大部制改革的一部分,交通部2008年3月挂牌后,就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权收归其下。
2012年1月,交通部公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4年10月,交通部发布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5年10月10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立法法》中“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定,交通部2014年发布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优先于住建部、公安部制定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交通部版的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出台后,《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已成一部‘僵尸法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朱巍告诉澎湃新闻。
据悉,国务院此前已对各部委的“僵尸法规”做出清理决定。
在朱巍看来,住建部、公安部选择在此时做出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是在为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铺平道路。
“我认为国务院希望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法规进行统一规划和梳理,为地方出台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做准备。同时,为了更好地推进出租汽车改革和网约专车立法,需要对出租车和网约专车重新进行性质划分和定位梳理。”朱巍表示。
3月3日,交通部部长杨传堂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网络预约出租车规范管理相关指导意见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中,出台的具体时间希望“越快越好”。当日,杨传堂还表示,指导意见是顶层设计,办法则由多个部委共同研究,并多次听取意见。“公布以后,专车将得到规范管理。这一点我比你们都着急。”
“交通部应该不太可能出台非常细分的新版管理办法,应该会是一个很宽泛、很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因此,需要把那些很细分的条条框框从根上清除掉。”朱巍表示。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6-3-22 08:4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6-3-22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19 15:04 , Processed in 0.185334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