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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甚至有惊艳之感觉。开篇第一句就很吸引人。叙述者纠缠在幼时、二十四五岁时、如今这几个时间维度中,安布鲁斯、瑞秋、被行刑者诸多形象交替出现,现实、回忆、幻想交织,文字中混杂着忧伤、迷惘、忏悔,颇有“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味道。欣赏下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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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5 V4 p* Z4 r, k 安布鲁斯,那个十八年前大步走在大道上的他,是我所效仿的人,我现在身上穿的夹克大概就是他曾经穿过的,就是这件肘部贴着两块皮子的有些陈旧的绿色猎装。我变得如此像他,简直就是他的阴魂……这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和他一样,有他的个头,有他的肩膀,有他弯腰的姿势,甚至也能有他那样的长臂和显得笨拙的双手,他那突然的一笑,还有他在和陌生人第一次见面时的羞赧,以及厌烦喧嚣与热闹的场面……最近我时常在想,他在死的时候,心是否被疑虑和恐惧所笼罩,备受折磨,在那个我不能抵达的可恶的别墅里深深感到被遗弃的孤独,他的灵魂是否已离开肉体,找到我,附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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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作者在第一章把所有结局都交代了,甚至瑞秋的死,以及纠结于她究竟有罪还是无罪。但因为没把具体事情讲清楚,留给读者的悬念反而更强了。从第二章起,小说开始进入线性叙述,文字风格突然从20世纪回到19世纪(她的作品在当时常被批评为belongs to a bygone age),是那种事无巨细,工工整整得叙述,让我想到简·奥斯汀的小说。可能是常常阴雨连绵,英伦人有一种强烈的倾向,即把生命之意义灌注到一切日常琐碎,谈起园艺、庄园、马厩之事喋喋不休,舞会上焦点话题永远是谁又会娶谁,谁又该嫁谁这种俗事。达芙妮对英国西南康沃尔郡风物的眷恋,体现在她对庄园事无巨细的描述,在她的笔下,庄园里的人际关系是如此温情脉脉,郡主和佃农、仆人、管家间是一种鱼水的关系。那些人物的那种保守,或者说对“过去秩序”的坚持,对“变化”的强烈抵制,是如此的“英国”,《唐顿庄园》简直跟它一脉相承。看看这段,当消息传来,安布鲁斯娶了瑞秋,可能会搬回康沃尔住时,管家思考比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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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6 I0 |: {: T& {, i2 e, C7 V “我不知该说什么,菲利普先生,”他低声说,一副忧郁、无奈的神情,“家里有个女主人,会把一切都翻个个儿,让我们不知所措”……我劝他别傻了,没有他,我和安布鲁斯会过的一团糟,可是他却摇摇头,板着个脸不停在原地来回踱步,而且不失时机地对未来做出种种凄苦的假设:什么就餐时间毫无疑问要改啦,家具要换啦,什么大家伙儿会被呵斥着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地打扫房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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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H2 X/ U' a6 W 多么生动地描写,多么典型的一个英国人,仿佛生命的一切意义就在于维护那些既有的routines!7 e5 _8 w: c' i/ Z; a
; u; a/ ^, }$ m& s5 b 这些都是对瑞秋出场的铺陈,作者真是悬念的大师,人还未到,各种人的反应已吊足了读者的胃口。到真的女主出场时,反倒是没花太多笔墨在她的容貌上(从第一次见到之后倾心,男主对她到底长得如何有很大的转变),而突出她对他的反应上——一切都是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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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全身着黑,显得脸色格外苍白。她的脖子上手腕上都绑着丝带,头发是棕色的,分成两边,在后面低低地盘了一个髻。身材很匀称,身上唯一大的是一双眼睛,一见我,就像认识我一样猛地睁得很大,目光中流露出惊讶的神色,就像一双鹿的眼睛,慢慢的从认识变成了迷惑,又从迷惑变成了痛苦,然后又像是似乎明白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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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I9 s6 a) f' ~" P" x$ W! ^# t4 T4 } 两人感情升温后,作者又适时把安德鲁斯的遗信扔出来,设下了一个巨大的悬念:瑞秋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她来到英国究竟为了什么?但私以为作者对男主到底如何想缺乏令人信服的描写:他懂得把无意发现的安德鲁斯的信笺扔进火炉里,懂得把另一封信埋到山里的大石头下,为什么不懂得去求证心中的各种迷惑,接下来还那么忘情地要给瑞秋送那些贵重的项链,到最后不惜把所有财产都让渡给她呢?没有想过瑞秋一拿到财产就离他而去吗?或者瑞秋拿到财产后还有什么理由再嫁给他,再把财产拱手相让吗?既然还有所顾虑,就不可能倾其所有,不留退路。用“情犊初开的小男孩被熟女迷得丧失理智”显然无法解释——或者说作者即使想表达这个——如书商在中文版封面上打的噱头“因为爱你,我变成了一个疯子”,也没有用足够说服力的文字展现男主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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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以为作者选择了一个男主的叙事视角,就在布置悬念方面面临一个天然的悖论:不写他求证瑞秋是怎样的人,他的疯狂实在来的有些不近情理;写他求证,又可能会过早地暴露瑞秋的本性,破了梗,之后家产相送都失去立足点了。另外私以为作者作为女性,在描写男性心理上还是隔了一层,不知她为何选择男性视角(一种解释是她本身就有同性恋倾向)。但读完全书,真的觉得有心人完全可以以瑞秋的视角写一个全新的故事,两相对照会非常有意思。; Z/ R$ j! d& X5 S$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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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全书再回过头来把第一章读一下,又会有不一样的感受,第一遍读时不明就里的地方,通通有了答案。作者插入被行刑者的故事,是有自己的深意的,爱是伟大的力量,但同时它又能产生巨大的妒火,这种不理智常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多么熟悉的主题,想到《奥赛罗》吗?我同意达芙妮是storytelling的大师,是安插悬念的鬼匠,是营造气氛的高手(虽然我喜欢的第一章的伤感基调没很好地贯穿全篇,有一个脱节的问题),但在纯“故事”以外能把它引到什么更形而上层面的意义吗?not being "intellectually heavyweight" 如果不是,为何强调她打破了通俗小说和纯文学的界限呢?缺乏些智性层面的深度也许是她不为知识分子推崇的原因。南通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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