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629|回复: 2

明年底江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禁止输液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25-12-21 13:16
  • 签到天数: 220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11-24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上海
      如今大医院输液人满为患。
        
      2015年11月11日,省卫计委发布《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到2016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大医院门诊将不准输液
      据了解,江苏将加大门诊、急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管理力度。继续开展日常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使用比例和使用量,逐步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2016年7月1日起,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到2016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不过,急诊和社区医院不在此次限制范围之内,这也符合医院设置和分级诊疗的要求。

      开抗菌药超标取消处方权
      与此同时,医疗机构将重点点评感染性疾病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等抗菌药使用“大户”,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且6个月内不得恢复。


      现状
      患者主动求挂水
      “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曾经,这是医学的一个基本原则。但在现实中,顺序已经倒过来了。在大小医院,输液室俨然是最忙碌的地方,上百人同时打点滴的壮观场面随处可见。
      昨天(2015年11月11日),记者来到南京某三甲医院看到,偌大的输液室已经坐满,有的患者甚至被“挤”到走廊的凳子上了。聊起输液,45岁的王先生颇为感慨。因为感冒三天不愈,王先生感觉扛不住了,不得不加入输液大军。
      南京某三甲医院门诊部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医院每天七八百号患者吊水,门诊输液大概占到40%,还有60%是急诊输液。
      “医生,我家儿子烧到38.6℃了,他明天还要参加围棋比赛,你一定要挂水,把烧给压下去……”面对家长的要求,南京某医院一位儿科医生直摇头。她告诉记者,坐诊时,她经常能碰到特别迷信吊瓶的患者。有的患者到医院看病,如果医生诊断后认为不需要输液,患者反而会埋怨医生不负责任。


      疑问
      为何限制抗菌素使用?
      有的单位和科室滥用药物回潮
      采访中,记者发现,这是继今年出台《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之后,江苏再次对抗菌药动刀。据了解,目前江苏集中采购的抗菌药有207种,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但不包括外用抗菌药物及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省卫计委表示,经过几年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管理不断规范、使用情况日趋好转,各项指标达到并趋于合理水平。但地区间、级别间、专科间的差距仍然存在,有的地区和单位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中出现重视程度下降、懈怠情绪滋长、管理措施放松等现象,导致部分指标反弹。
      因此,为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成果,坚决杜绝反弹,确保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各项指标持续达标。


      为何取消门诊输液?
      大势所趋,国外就没有门诊输液
      对于这一政策的出台,南京市第一医院急诊室副主任秦海东认为是“大势所趋”。他告诉记者,国内患者只要一感冒发烧,就忙着去医院挂水,有的老人还喜欢在换季时去医院,要求医生开一些活血的药挂挂来预防中风,其实这些现象都是不对的。
      “国内几百上千人集体输液的壮观场面,在国外是看不到的,也是不可想象的。”秦海东告诉记者,国外门诊就压根没有输液一说,国外门诊不给挂水,也不设输液室,医生想给你挂水都开不了药。患者要挂水,只能去急诊,但去了急诊意味着你的病情得符合急诊要求才行,否则还是不给你输液。记者戚在兵



    编辑:吴宇鹏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5-11-24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5-11-24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1 21:56 , Processed in 0.166020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