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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抵抗伤”把药家鑫的8刀变成6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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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在凶杀案件中,伤口的特征和数量可以帮助法医了解许多内容,比如死者死亡的原因、凶器的类型、行凶的手法等等。而在药家鑫一案中,“抵抗伤”的说法更是将“8刀”直接变成了“6刀”。其实抵抗伤(Defense Wound)是法医病理学的一个概念。那么,抵抗伤到底是什么?
  t. F- E  g8 o( F5 M  F抵抗伤:“一刀多伤”在他杀案件中,致命伤通常是多处的,与自杀相比,伤口有时会出现在受害者无法企及、或无法用力的地方:比如后背、脑后等等。此外,在他杀案件中还会出现一种独特的伤口:“抵抗伤”。
4 E1 o# r1 o- r, `! t4 g抵抗伤,即受害者在被袭击过程中本能地用手阻止凶器、或试图抢夺凶器时所造成的伤害。抵抗伤通常有两种:一种为出现在手掌、手指关节处的切割伤——这意味着受害者曾试图抢夺凶器;而另一种则可能是手掌、胳膊上的贯穿伤或切割伤——这说明受害者曾使用胳膊或手阻止刀具。[1]' t# o7 [9 C0 \% I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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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抗伤,情景再现。
! R9 K" f/ M. U3 K( f+ Y# G并不是所有的他杀案件都会出现抵抗伤,但抵抗伤的出现、尤其是多处抵抗伤的出现一定是“他杀”的关键证据。4 k7 i! \1 K- g5 D9 a% N8 |
对于药家鑫案来说,所谓“8刀”是指受害者身上有8处刀伤。而经过尸检,法医最终将其中2处认定为抵抗伤,也就是说,在药进行的6次行刺中,受害者曾试图挡住他的凶器,也导致其中的2刀形成了“一刀两伤”。
# k: h7 O7 W- `' u而在有些情况下,凶手“刺出—收回”的这个过程还会造成“一刀多伤”。由于抵抗伤的存在,“一个伤口对应一个刺伤”的说法也就并不准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重现现场。; D3 e3 h; k# i7 e7 Q
多方面、多角度研究刀伤除了抵抗伤以外,对于其他刀伤的研究与分析对于重现犯罪现场,判断凶器等也有着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刀伤主要有砍伤(Slashing)、切割伤(Incised Wounds)与刺伤(Stab Wounds)三种,而由于刺伤最致命,所以,一般刺伤是检查的重点:' ?! d6 ^2 P) D  T# b
伤口位置: 不同位置的伤口对于受害者所造成的伤害往往不同,位于胸部、肺部、腹部或颈部的伤口对于受害者来说往往是致命伤。而伤口处所对应的受害者衣物的破损、血印等等都对寻找受害者死因有很大帮助。# R- |( v' U. l
伤口形状: 不同类的凶器所造成的伤口形状也不同。一般来说,造成刺伤的武器有3种:扁平、有尖端,如刀子;细长、有尖端,如针;无尖端,形状可能不规则,如木棍、骨刺。! }7 n% N& T7 C' e$ _
其中由刀具造成的典型刺伤应该是椭圆形的,并且周围无额外擦伤与淤青。但在实际操作中,伤口的大小并不能直接得出凶器的大小,根据凶器插入的程度、方向、角度的不同,伤口的大小也会改变。所以,应结合实际情况对伤口进行详细的检验。" b# o' g4 ~  u; S1 X6 S- a
对于不规则凶器和具有特殊形状的刀具来说,它们的伤口也都有不同的特征:如带有血槽的刺刀造成的就是一个“T”字形的伤口;而圆锥形的冰刺或三角形的铁管造成的伤口也就分别是圆形和三角形的。& N- g9 d2 f) J: S* r
伤口方向: 检查伤口的方向,也就是凶器刺入的角度通常可以帮助法医重建案发现场。
& j" ?+ O* ~7 e8 D伤口深度和力度: 需要注意的是,伤口的深度并不单单由力度决定。对于凶器来说,刺进身体的过程中最大的阻力就来自于皮肤,只要突破了这一层障碍,阻力就会小的很多(这和用刀刺西瓜差不多)。当行凶的力度很大时,组织往往会被压缩,这样当凶器被拔出来的时候,留下伤口的深度就会大于凶器的长度。! _0 y- p. m$ r1 e5 i- `* O
当然,刺伤也会出现在自杀案件中,但比例很小(即使在日本,切腹自杀的人也只占自杀总人数的2%。)[2]。在自杀案件中很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试探伤”(Tentative wounds):自杀者在真正下手前,会用刀在自己的手、和腹部试探性的刺几刀,这几刀通常不会穿透皮肤,也不会致命。) a* y  Y! ~2 Y# ~) u
在实际案件中,受害者身上通常会出现多处刺伤,检验人员往往会选择伤口最深、最小的那一块来判断凶手所使用的凶器。除了对伤口进行技术分析外,案发现场的环境与情境也非常重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分析。
抵抗伤是受害者的一种本能反应,也是将案件定性为“他杀”的关键证据。
了解更多:8 M7 R+ s4 |+ E8 w
[1] Forensic Pathology-University of Utah3 u0 q( Z, p; U! [  Z2 Q& F1 y/ [5 y0 Q
[2] Department of Forensic Medicine, University of Dundee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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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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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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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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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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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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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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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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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0-9 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觉得最后量刑才是重点,之前所有专家、学者、媒体、不明真相围观群众、网站等等的言论都只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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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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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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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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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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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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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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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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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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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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