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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原先我说奖励是一种权力,有着施奖者(主体)和受奖者(客体)之分,是自己推导出来的。既然MM提出奖励不是一种权力,我认真GOOGLE了一下.应该能澄清。
我没有错,奖励确实是一种权力。你提到韦伯,他确实对权力作了如你引用的概括,并从历史进化的角度提出权力的三种来源:传统权威,法理权威和精神感召权威。不过,他毕竟是好几十年前的人了,后人对他粗略的定义,作过不少修正,也有不少学者提出了其他看法。比如,French和Raven就认为,权力的基础和来源有五大类,一是强制权,二就是奖励权……。他们说,“与强制权相反的就是奖赏权,个体顺从的原因是基于预期这样的行为可以为他带来好处。因此,如果某人具有分配资源的能力时,即是握有奖赏权。”后来,Patchen还根据他们的论述比较了这些权力,摘抄部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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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影响力的人(奖励主体) |
影响的对象(奖励的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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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基础 |
特征 |
手段 |
对被影响者的角色关系 |
特征 |
需要 |
对影响者决策的角色关系 |
影响者对被影响者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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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奖赏权 |
占有组织层级中较高的职位 |
控制重大的酬赏(金钱、晋升等) |
提出要求,附以对顺从者的酬赏承诺 |
占有在组织层级中次要的职位 |
想要为影响者控制的酬赏 |
决定答应另一人的要求 |
视顺从为获得奖赏的手段 |
你提到权力是有“强制性”的,这一般没错,但是是有前提的,强制性权力是指正式的职权,权力还包括非正式的权力,象NTTV那样想当然的在那里奖赏路人,就是自诩为有这种非正式的权力。其实,所谓权力,说到底就是人和人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以支配为核心。很显然,NTTV在奖励路人这一行为的背后,潜藏着权力意识,与其说想让观众看到谁谁谁得到奖励了,不如说想让观众观赏一次次的由NTTV为主体的权力支配表演。你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红">红ersonName>先生这样的普通老百姓不可以象我这样奖励路人吧?你附院不可以吧,你通中没资格吧?“我”——可以!
至于你提到的政府奖励公民,教师奖励学生等等,就是一种权力行为。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红">红ersonName>太太吻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红">红ersonName>先生呢?当然也是一种权力行为啦,哈哈。你的逻辑是不对的,不可以由此推导出“不接受湿吻(奖励),就抓去跪塌板”,只可以推导出: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红">红ersonName>太太想要吻其他男人,就得掂量掂量有没有这种权力。因此,不可以推导出不接受NTTV的奖励就抓去坐牢,只可以推导出NTTV没有奖励“其他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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