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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说NTTV的《法治纵横》节目搞了个街头奖励,奖励那些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在我看来很荒唐的。昨天第一次看这个节目,居然还在搞街头奖励。这么长时间以来,居然没有反对的意见,或者NTTV不想采纳反对的意见,有点儿看不下去了,来来来,我来帮你们节目组上上课。
首先,奖励要讲究个主体和客体的区分,什么人什么机构实施奖励?奖励给什么人?如果要对公民守法行为予以奖励的话,应该由政府机构或者慈善机构来做这件事情,而不是什么人什么机构都可以做这件事情。如果你NTTV可以这么奖励守法公民,我通中、消协、附院等机构是不是也可以上街奖励比如衣冠整洁、靠右行驶、不随地吐痰的文明守法行为呢?这就乱套了。NTTV的奖励,只可以奖给内部员工或者参与某些节目(回答正确!你将获得由aoe公司提供的eoa礼品一份)的市民。虽然你们被要求负责舆论导向、引领社会风气、塑造新时代的道德观价值观,但你们没有奖励(或惩罚)的权力。是的,奖励是一种权力,就象惩罚是一种权力一样,不可滥用。
其次,守法应不应该奖励?在我看来,根本不应该。虽然很多公民不遵守交通规则,但要改变它,应该多宣传宣传,加大惩罚力度,而不是奖励守法者。因为,对于另一些人来说,遵守交通法规,和遵循“四舍五入”等乡规民约一样,是他的自觉,是他道德和生活规则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一个应尽的义务。奖励他的守法行为,对于他来说不啻是一种羞辱。可能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你们没有遇到拒绝奖励的,你们不可以以此来反证这一奖励的正当性。
有趣的是,这一荒谬的做法出自法治类节目,巨搞笑!
既然NTTV不代表公共权力,在那里自我感觉良好地奖励你奖励他的,那么作为一个也不代表公共权力的我——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红">红ersonName>先生,也可以奖励奖励你们嘛。你们按时播出了《法治纵横》,为老百姓提供了宝贵的精神食粮,来来来,我来奖励你!给钱骂人,赏你们每人一块板砖!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