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2384|回复: 3

“猴姑饼干”不养胃 消费者起诉代言人徐静蕾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李先生由于胃部不适,在北京一家超市购买了“江中猴姑饼干”,食用后发现其与普通饼干无异,李先生认为该产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品,宣传上属于误导消费者,故起诉销售者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者江西食方食坊中药食品公司、广告代言人徐静蕾等被告要求十倍赔偿货款共计7830元并在中央电视台8套、超市发厢红旗店大屏幕等广告发布载体上公开道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李先生称,2014年6月6日,李先生在北京超市发厢红旗店购物,看到超市大屏幕宣传“新产品猴菇酥性饼干,一款养胃的饼干,专为胃病人群设计”。原告还看到此款饼干由著名影星、导演徐静蕾代言、推荐,遂对其养胃的功效深信不疑。原告购买了1大盒、6小盒猴菇饼干,用来治疗、改善胃部不适。买回产品并食用后,李先生发现其与普通饼干并无不同,而且由于李先生依赖“江中猴菇饼干”,反而耽误了及时用药和就医,给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造成损害。

  李先生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的宣传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十倍赔偿共计783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于梦江)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5-7-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20 08:36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5-7-8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明星假宣传害人不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5-7-8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18 06:04 , Processed in 0.171563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