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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围观的小伙伴”名誉侵权,我已保存相关证据以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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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21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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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28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尊敬的濠滨论坛及广大网友:
       本人ID fang796525在贵论坛已实名注册,其一切言行本人负一切法律责任。由于本人对论坛上一申明帖中的涉事双方的表现及事实分析,无意中批评了通州教育局马甲“饮少辄醉”。从而招致“围观的小伙伴”的人身攻击。
       “围观的小伙伴”在他的一帖中讲我描述成企业的乏走狗、师爷。我之身份论坛已十分清楚,可以通过社保查阅到我是否和企业有任何关系。此种污蔑之词,严重影响了我在论坛的个人声誉。我发帖只说个人观点,以现有的事实进行分析。
       “围观的小伙伴”在给我的私信中污蔑我所捐助的4000元是和荣公司资助的,这种毫无根据的污蔑,极大的伤害了我的个人名誉,且在我的发帖中已明确点评:他没有企业资助。此行此举已触犯了我国相关法律。这些日子来,为孩子的筹款我竭尽所能,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围观的小伙伴”资助论一出,通州教育局的马甲“饮少辄醉”随之发帖——他们没有企业资助的卢布。以此推波助澜。他们到底是偶然还是必然关联,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取证。为此恳望贵论坛保存好相关数据。以便我处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前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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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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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辱骂与愤怒不是战斗-鲁迅;找个地方单练...........  发表于 2013-10-30 08:21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毛泽东  发表于 2013-10-29 20:54
    最后一幅图更是你公开了我们私聊的内容以后,我就私聊的内容对你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并非另外新的观点。  发表于 2013-10-29 19:38
    而且我一直和你说的是“我个人认为”、“个人建议”“我的想法”,您要和我显摆你自己的爱心我给你私下里泼点冷水也不行?  发表于 2013-10-29 19:35
    fang兄,是您自个儿在论坛上攻击您自个儿吧?我和你私聊的信息可是您自个儿发到论坛上公开的哦。  发表于 2013-10-29 19:32
    天地有正气,文人有骨气。这两句话当今应概括为:文人在网络面前没有遮羞布——未来历史将如是写成。  发表于 2013-10-28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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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8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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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一个不约而同的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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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肝胆相照!  发表于 2013-10-28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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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既然你要耍嘴皮子,我就陪你耍一回。要不显得我有些怯懦!你也不要如此有恃无恐的、似谦实骂的招呼,玩弄文字游戏方面与你相比实在甘拜下风。不过我也提醒你一句,如果真的进入司法程序,我想你也知道了结果,毕竟你也咨询了律师!如果我输了,不过是花些律师费权当交了了些学费。如果你输了,那么我们设想下。
       1、如果你是体制中人,根据有关规定,在目前的政治气候条件下结果可想而知。你说我是报案与你开打名誉权官司呢?还是不打呢?我也在纠结。不过今天静静的看了下此贴,你既然已认定无非是道歉,那么我就配合你一下好了!这样也无伤大雅,不会影响你的前途,一方面不影响你家宝宝的奶粉钱,另一方面我又可以为自己正名!一举两得,你说怎么样?谁叫我是你口中的好人呢?的确,正人君子不应该和小人计较。可惜,我还没有修炼到那个程度,所以和你计较一回你也就不要失望了!
      2、如果你是“一级建造师”,那么我的顾忌也就少了多了,毕竟“一级建造师”的年薪还是可以的,家中一定还是富余得很,也不会为点奶粉钱犯愁。这样我的诉求会更多些,也不会有太多的心理压力,正如你说的我是个善人呢?倒是,你的老板要注意些,以后不要用你的资质证书去投标了,要不误了人家的大事。放心,这些我会主动通知你的用人单位,友情提醒下的!总不能因为我和你的缘故,害了他人。我想这也是你和我都不愿意看到的。
      3、为了简化程序,麻烦你直接实名注册下,也省得公安机关去查询你的IP地址,这样也算我们节约了行政资源和成本。
      至于你觉得我要梦回清朝,那邀你一同做回梦!要不一个人去有些孤单。这次律师成本不会很高,也就个2000元。要么我们来一次约定,无论结果如何,胜诉的一方替对方,承担一切诉讼费用,而败诉的那方替小鑫钰承担所需的治疗费用10万元。你看如何?这样让我们的恶因还可以结个善果。皆大欢喜!静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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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我给小宝喂奶粉去了。88  发表于 2013-10-29 20:04
    这个建议我看行。小伙伴你可要积极配合呦,不要让别人以为你心虚了,你要拿出”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气势出来为自己讨回公道。你如果实在经济窘迫,我不妨借钱给你打这个官司,也好歹我们相识一场!  发表于 2013-10-29 20:02
    要不这样,你8万,我10万。你家的小宝一年2万的奶粉钱也够了!  发表于 2013-10-29 20:01
    一个在职的一级建造师少说年薪也在15万以上,何况你的工地那么忙。呵呵!你就不要谦虚了!  发表于 2013-10-29 20:00
    呵呵,咱没钱,随便胜败,我都要把咱小宝的奶粉钱给留着。  发表于 2013-10-29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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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习李新政,初始一载。通州教育,主事更替。
    旧吏新职,姓韩名建。勇者为帅,定有新象。
    虽近甲子,任存正气。祈愿立誓,扫除旧弊。
    饮者之流,有才无德。姑息养奸,必害同僚。
    围观作乱,呼风唤雨。若不清除,必祸子孙。
    吾辈不才,虽受构陷。奸佞若除,人心思安。
    众怒煌煌,切莫失声。八荣八耻,当为正道。
    政清人和,众望所归。通州教育,重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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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着,期待着。。。。。。。  发表于 2013-10-31 13:07
    期待着。。。  发表于 2013-10-31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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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8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1、“围观的小伙伴” 一味的口水战应该停息了!你觉得胡搅蛮缠可以获得快感的话,你尽管去做,我无法阻止你,因为嘴在你身上!天作孽犹可救,自作孽不可活。你此次所谓道歉,更揭露了你的本质,也坚定了我将你送上法庭的决心。我处律师已截图作为证据,必要时将作为呈堂证供!
    2、南通有名的律师比比皆是,无需去外地请来律师了!另本公司常年聘用顾问律师,擅长经济、民事、刑事诉讼。至于我方的律师费用就无需你去操心,你做好应答准备就好!

    3、小鑫钰我会持续关注,社会的好心人比比皆是,至于你的捐赠无论多少我觉得也是爱心。但是,我不会因为你的捐赠而放弃我追究你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4、至于,饮少辄醉围观的小伙伴 之间是否有关系,是何种关系待案情大白于天下的时候,自然分晓。饮少辄醉 如与你没有关联,我将通过其他维权途径,追究其责任。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白就是白,黑就是黑。是非分明,正义终究会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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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除网络渣滓,是对网民负责的一种态度。   发表于 2013-10-30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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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8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知道你们手中握着公权力。你们可以通过某些部门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并且已经找到我这里来了!你们,派出几个小丑来拍我的照片,拍我的车号,调查我的个人信息,是谁给了你们的权利?如果我个人和家人受到某些威胁和恐吓,你们难辞其咎!在此我郑重申明,誓死与你们这些恶势力斗争到底!
         可惜你们想错了,我这个人还就是不怕这些歪门邪道!这是朗朗乾坤,我相信法律会惩处你们这些人渣的!你们通州教育局,少费心思了。我上敬天下尊地,中间重良心,你们的龌龊想法可以收收了。局长大人们如果你们不真诚的为你们控制的马甲言行道歉。必要时,我会登门造访,寻求你们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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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让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发表于 2013-10-29 20:16
    而且肯定你把偷偷调查你的人捉了个现行,然后他们就向你招供了,俺是某某局派来的。所以你才这么肯定地这么说?  发表于 2013-10-29 18:58
    若确有其事(我说的是若),我非常同情fang兄的遭遇,向那些使用手段的人表示强烈的谴责。但fang兄也不简单哦,拍你的照片、拍车号、调查你的个人信息,人家都偷偷的吧?居然都一下子被你知道了。厉害,佩服!  发表于 2013-10-29 18:56
    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朗朗乾坤,举头三尺有神明!  发表于 2013-10-28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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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8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秋祭孔孟文
         数月以来,吾辈后学观通州教育诸多书帖闻诸多官喉,顿感悲切,遂行此文以祭孔孟。
      泱泱中华千载文明,孔孟之道久兴而不衰,天下学子莫不尊其为师。学而有成者或居庙堂指点江山,或为学者建树育人,或作商贾流通经济,亦披布衣谨慎为人,无论何种而师恩皆莫敢忘!仁义礼智信自弱冠以来吾等誓为做人行事之根本。
      而今,拜读通州诸多教育之帖,吾遂而迷茫。又闻官门“饮者”之流声,甚为悲切。爆料之帖处处得见,不满之音不绝于耳。怪乎亦不怪也!石港小童因病危难,官者不思千方救济却行文他人善行喻为作秀。好义之士群起攻之,魍魉之辈却以鼓动其他患童上门求救为胁,以压呛声,此为小人行径。闻此官喉“饮者”之音,遂窥一斑而知全豹,吾辈顿悟!
      见危难而不救已为不仁,他人施以援手因嫌隙而作讥讽恐吓之词视为不义。此等不仁不义之辈,居庙堂必窃神器,占权位必欺百姓,为师者必害子孙。仁义不存何来礼乎?占权位者多得无权位而少获,无职位多劳之师者莫不呛声四起,亦不足为奇也!贪利者易地高升,朋比为奸,亦不足为奇也!无才者出国访问,贻笑他邦,亦不足为奇也!狡诈者携母“作秀”,而名利双收,亦不足为奇也!善良者背父授学,默默无闻却居人下,亦不足为奇也!
    “饮者”之流,仁不存,义已失,却窃据权位。而后,无良师为学童之不幸。无表率为师者之不幸。无前途为教育之不幸。为礼之殇、德之殇、孔孟之殇!呜呼!孔孟先师两位大贤若上天有知亦为何感?千载文明,通州一隅之“大德”数年间悉数颠覆,幸乎?悲乎?
      吾辈短见,此行此径乃国之大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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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乃南通教育系统史上的奇耻大辱!  发表于 2013-10-30 08:01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中国的文人,以此衡量历史;中国的历史,也以此衡量文人。  发表于 2013-10-28 19:51
    为人师表的老师都要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良好师德的人,才能完成"传道授业解惑"这一光荣而伟大的任务,托起明天的太阳 !  发表于 2013-10-28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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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6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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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0-28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
    fang796525 发表于 2013-10-28 18:40
    1、“围观的小伙伴” 一味的口水战应该停息了!你觉得胡搅蛮缠可以获得快感的话,你尽管去做,我无法阻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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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6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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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0-28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
    fang796525 发表于 2013-10-28 18:53
    我知道你们手中握着公权力。你们可以通过某些部门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并且已经找到我这里来了!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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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6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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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0-28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
    fang796525 发表于 2013-10-28 18:59
    秋祭孔孟文     数月以来,吾辈后学观通州教育诸多书帖闻诸多官喉,顿感悲切,遂行此文以祭孔孟。
      泱泱 ...

    171436y8evyyywyl8svedv.jpg 111048vzvmmxva0vmkymv0.jpg u319702227_13cfb0e4c45g85_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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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3-10-28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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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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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通州教育局不为其控制的马甲的言行,真诚道歉,我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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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理是时间的孩子,不是权威的孩子。——布莱希特   发表于 2013-10-29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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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一个民族可以贫穷困苦,但不能缺少脊梁和气节。一个连道德操守都放弃的文人,这才是可怜的“哈巴狗”!
    通州一隅,有如此道德低下的“师爷”,教育堪忧、未来堪忧!不要以为你们披着马甲,就可以惟所欲为,肆无忌惮!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一样需要尊循法律准则!道德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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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人有节操有骨气还是有的。只是很少很少而已。  发表于 2013-10-29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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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6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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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0-29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
    fang796525 发表于 2013-10-28 18:53
    我知道你们手中握着公权力。你们可以通过某些部门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并且已经找到我这里来了!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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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6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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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0-29 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
    fang796525 发表于 2013-10-29 06:24
    通州教育局不为其控制的马甲的言行,真诚道歉,我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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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0-29 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
    fang796525 发表于 2013-10-29 06:28
    一个民族可以贫穷困苦,但不能缺少脊梁和气节。一个连道德操守都放弃的文人,这才是可怜的“哈巴狗”!
    通 ...

    f_51336711734248433.jpg 212825o0tifkm0d60nuo6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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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6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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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0-29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
    fang796525 发表于 2013-10-28 18:53
    我知道你们手中握着公权力。你们可以通过某些部门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并且已经找到我这里来了!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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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观就是力量,网友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心中都有一杆良心秤。  发表于 2013-10-29 07:24
    濠滨论坛应该可以查得到兴风作浪马甲之流的真实身份的,真相早晚会大白于天下的。法治社会容不得小人猖狂!  发表于 2013-10-29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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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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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0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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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0-29 08:4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路过!挺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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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0-29 09:1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fang796525 发表于 2013-10-28 18:53
    我知道你们手中握着公权力。你们可以通过某些部门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并且已经找到我这里来了!你们, ...


    《新快报》的刘虎记者已经因为造谣被批准逮捕了,现在又出来一个收黑钱写不实报道的陈永洲,知道网友怎么评论吗——中国大谣公知都有两根骨头:一根见利忘义“贼骨头”,一根崇洋媚外的“贱骨头”。
      通州某些部门,你们应该自我反省了“洗洗澡、去去垢、照照镜、治治病”!你们怦心自问自己到底是根怎样的”骨头”??天地有正气,文人有骨气,其实梗住狗良心的脊梁不过是一根骨头而已!
       u127256742_136c5fcb8f5g215_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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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6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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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0-29 09:3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fang796525 发表于 2013-10-28 18:40
    1、“围观的小伙伴” 一味的口水战应该停息了!你觉得胡搅蛮缠可以获得快感的话,你尽管去做,我无法阻止你 ...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老虎、苍蝇一起打”,通俗易懂,有释迦牟尼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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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馄饨兄支持的是喉咙兄,喉咙兄是K的“围观的小伙伴”,看来小伙伴“知耻而后勇”的哲学学得不错!  发表于 2013-10-29 20:20
    好像馄饨兄支持的是喉咙兄,喉咙兄是K的“围观的小伙伴”,看来小伙伴“知耻而后勇”的哲学学得不错!  发表于 2013-10-29 20:20
    谢谢馄饨兄的支持!  发表于 2013-10-29 19:42
    说得好哇,现在确实是邪压不了正啊!  发表于 2013-10-29 19:05
    邪不压正,坚持到底!  发表于 2013-10-2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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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3-10-29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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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20 02:24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0-29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楼上的是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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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1经验 +10 收起 理由
    被扼住的喉咙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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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1-26 06:22
  • 签到天数: 36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0-29 11:2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fang796525 发表于 2013-10-28 18:53
    我知道你们手中握着公权力。你们可以通过某些部门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并且已经找到我这里来了!你们, ...


      朱元璋是中国的告密者教父,率先设立锦衣卫以监视官民,此后,历代皇帝又设东厂监视锦衣卫,再设西厂监视锦衣卫和东厂,复设内行厂监视锦衣卫和东西厂,甚至利用江湖流氓建构更为庞大的眼线和告密网络。这种复杂的四重监视体系,培训了庞大的告密者队伍,成为专制王朝的最大帮手。通州政府某些部门你们和某局狼狈为奸,同流合污,助纣为虐,难道你们是想要复制历史,穿越回明朝吗??
    f_14095910291606019.gif
    QQ图片20131022211337.jpg 184607yjyzoozo0lpij0lo.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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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1-26 06:22
  • 签到天数: 36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0-29 11:4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m_25195831483390967.jpg m_15162590719740513.jpg    
       大嘴巴直性子,嫉恶如仇的正义人士在中国一直都不幸福,有些特殊时段,还有危险,那样的中国,是小人们的天堂。不过我记得索元礼、周兴、来俊臣那些告密者酷吏下场也非常悲惨。
      “公权力”的滥用害莫大焉。公权力理所当然的应该为公共服务,而不是谋私利搞特权。滥用公权力的人不但危害社会,贻误他人,同时也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望通州某些部门手握公权力的诸官老爷们三思,”高处不胜寒,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m_3m6ir6819365077481.jpg m_13810834051426515.gif

    点评

    近墨者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发表于 2013-10-30 07:47
    老书记说的是实话。  发表于 2013-10-30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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