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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伤心老人

南通土地储备中心公务员公车下班撞新车,只修不赔天理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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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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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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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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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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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2-8 12:5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26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帮顶!垃圾G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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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6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好大一个帽子啊,这个事件办理结束了吗?这样的事件不通过保险公司又能怎么样呢?如果楼主心疼新车,觉得贬值太多,完全可以协商或者走法律途径啊,何必要迫不及待的这么大一顶帽子一扣上了论坛呢?
    出来混都不容易,何必呢?还是楼上有位仁兄说得比较像,估计您老师语文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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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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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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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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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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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7 23: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26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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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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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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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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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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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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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6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按道理人家追尾你的车,一般都是后面的车吃亏
    不知道楼主的是什么车,受伤那么重?楼主最好是能上几张图片?
    其实事情交给保险公司处理本来没什么错,如果楼主心里不服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是公车私用的话那到要狠狠调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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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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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6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对楼主的新车被追尾,深深表示同情!可看了你的帖子,觉得你的言语比较偏激了:1、据了解一般事业单位都是5点30分下班,所以不存在“公车下班”。2、请问孙为平和你有仇吗?她为什么要“狠狠地”向你新车后尾撞去呢?她为什么“无缘无故地撞烂平民百姓的新车”呢?要知道这只是一场意外、一件事故,谁都不想发生的。3、你看见“孙卫平几个小时里不停地玩弄手机”,她在玩什么?你为什么要和“一个毫不相关的男性”说话呢,这和“火葬费,捧骨灰”搭什么界?4、所有4S店的服务都是热情周到的。5、你说几天过去了,孙对你不闻不问,刚才看了孙的帖子才知道你们已经是约了时间协商有关事宜的了。6、你“从小就知道损坏东西要赔偿”,孙有没有和你说不赔偿你呢? 7、你“不能让孩子为了此事,而丢了饭碗”,而你也不应该砸了人家的饭碗、诋毁人家的名誉吧。8、交通事故和公务员(你孩子可能是企业单位,那孙的单位仅仅是事业单位而已)没有关系,还有楼主脑子里的“修”和“赔”是两个概念吗?那你到底是要修还是要赔呢?如果在修理赔偿上有什么不满意,可以和交警事故处理中心及保险公司诉说,还不满意的话,你可以去法院请求立案,总归不至于要孙抵命给你吧。
    孙在论坛上已表示歉意了,对双方而言,不幸的事情已经发生,俗话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劝楼主就等赔偿协商结果出来再说吧,存有不良攻击的行为会付法律责任的!

    还有楼主爆料说孙15岁工作,有大学文凭的事,这在当年有什么好奇怪的,从地方到中央,工作后再读书(有函授和脱产两种,国家支持的)拿文凭的多的去了,难道楼主不知道那年代的事情吗?。

    点评

    你还是没理解车主新车被撞后的心情,能修好但是已经不是那么回事了。  发表于 2012-2-27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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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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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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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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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23:3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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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26 23:3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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