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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版主对几个版友的帖子的回复,很有些话要说,索性再聒噪一下, 1、斑竹对郁离子帖的回复 呵呵,你觉得我不适合当这个斑竹可以去社区事务版投诉,没有人会剥夺你这个权利。至于读书版,不是用来讨论这个问题的地方,更不是某些人或者某些小团体发泄情绪的地方。不要以为是“众怒”我就不敢犯了,规定该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 对不起,我还就是要把你这个帖子给移走。至于你心目中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没必要也没兴趣知道。 和尚的看法:关于读书版的斑竹是否称职的问题,是属于读书版的版务,为什么就不可以在读书版讨论?似乎没有这个规定吧,别的版块讨论斑竹等版务问题,怎没有斑竹跳出来制止说:本版块不是讨论版务的地方?或者Eowyn其实真正想说的是:这里不是你们讨论版务的地方,而是本斑竹一言堂的地方? 至于说发泄情绪之言,个人感觉,斑竹现在发泄情绪的言论和作为已很失分寸了。作为斑竹,尤其应该保持言论的公平性和客观性,行为的合理性。想必斑竹也是个体面人,而“对不起,我还就是要把你这个帖子给移走。至于你心目中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没必要也没兴趣知道。”这样的霸道无理的话,居然能说得出来,不觉得很失自己读书人的体面吗? 至于说小团体,其实读书版块的版友大家都很团结,并没有把谁排斥在外,如果谁自己要脱离群众,那是自己的选择。再想一想“众怒“是怎么来的,不用一副怨妇加角斗士的模样,那是很滑稽的。 2、斑竹对MAGOO帖的回复 对不起,您对我有什么评论可以去找管理员说去。我没兴趣知道您对我的看法。 斑竹给人的感觉,颇有点象某些公务员,把自己当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要知道,版主是为版友服务的,不是主子,偶们活得很自在,犯不着上网给自己找主子。版友有权利反对不办实事、不尊重版友的版主。作为斑竹,对版友的看法采取“三不政策”和“三光政策”:不听取、不自省、不采纳;删光、移光、封光。这种行为,可笑,但更可怕。 3、斑竹对大钺帖的回复 如果你选择离开,请安静的离开。请不要大量的重复发毫无意义的水帖。 对斑竹或者对本版的管理有任何意见,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投诉,请不要采取这种错误的手段! 和尚看了标题“严重警告”,乖乖,吓一跳,不知大钺犯了什么天条,居然被严重警告,还把此帖置顶,还置于版务公告之上。仔细一看,哦,原来是说大钺发了几个帖子。且不说这几个帖能不能称得上“大量”(偶相信Eowyn应该是很有学问的,有学问到都能纠正人家英语语法的错误了,但是也可能因此就对母语生疏了,不妨再复习一下什么叫“大量”)。且只看斑竹对大钺帖子的重视和快速反应程度,完全没有当做水帖来处理,可见大钺帖子的含金量很足,这倒是和和尚的看法殊途同归啊。和尚实在看不出大钺的帖子水在哪里。再者,如果大钺选择离开,和版友们说一声,道个别,也有错吗?就在版主的耳朵里成噪音了,就不安静了?就不合理合法了?(乖乖,违法?版主博学多才,指教一下,是啥法?哪章?哪条?哪款?)。和尚不如斑竹有学问,但也要显摆一下偶还会一点文言:呜呼!!! 和尚还想说的是,读书版块是大家的,和尚不会离开,也不赞成大钺离开,更没有谁有权利迫使我们离开,而且和尚还会继续发帖表明自己的态度。当然,如果斑竹想删帖移帖,等于是变相驱逐出境(暂不谈合理合法的问题,因为偶对法律的分寸不如斑竹掌握得好,不敢随便乱说),那偶也没办法。不过,和尚吸取了教训,已经备份了帖子,想删就删吧。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