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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拆违之殇:当经费与奖励扭曲了法律的尺度——记南通虹桥街道违法强拆、违规获取经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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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 16:50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冰冷的推土机碾过家园的残垣断壁,156元一平方米的金钱诱惑,正在南通崇川区虹桥街道上演着一场法律与良知的集体沉沦。当拆除经费与绩效奖励成为公职人员的"计件工资",执法的正义天平早已倾斜,留下的只有百姓泣血的家园和千疮百孔的公信力。
暴利驱动下的违法链条,在虹桥街道已形成完整的恶性循环:街道每拆一平方米,就能获得120元基础经费,按期完成再追加30%奖金,合计156元/平方米的"绩效激励",让城管队员从执法者异化为"拆迁工人"。而面对居民,街道则上演着荒诞的"双面戏法":对签字同意者,按房屋结构发放400元、200元、100元不等的"补偿";对拒不屈服者,则直接暴力破门强拆。这种自相矛盾的操作撕下了"拆违"的遮羞布。若真是违建,何须补偿?若是合法财产,岂容强拆?
法律的红线在金钱面前形同虚设。国务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二条早已明令禁止擅自设立奖励项目,而街道以强拆面积计发奖金的行为,本质是将违法行为转化为牟利工具。触目惊心的是,虹桥街道近年拆除面积达数万平方米,仅公职人员奖金就可能高达数百万元。而所谓给居民的"补偿",在动辄上万的房屋市场价值面前无异于杯水车薪。国家财政在双重出血,百姓财产遭野蛮剥夺,唯有权力寻租者在狂欢。
在虹桥街道的强拆账本上,写满带血的交易逻辑:对公职人员,拆得越多收入越高,暴力执法成"创收手段";对普通百姓,微薄补偿实为"封口费",威逼利诱制造"自愿"假象;对国家法律,程序正义被践踏,《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调查、告知、听证程序沦为废纸;对政府公信,当百姓看到城管队员拆房比本职工作更积极时,"为人民服务"的誓言成了绝妙讽刺。
当部分老百姓被拆掉的房子拿到的补偿却没有公职人员的奖励金多的时候,这得是多大的讽刺,多明显的强烈的对比;即使法院数十次、上百次的判决街道强拆违法之后,这场以"拆违"为名的掠夺仍在继续,当违法成本远低于收益的时候,判决书终究敌不过156元/㎡的诱惑。拆违本应是维护法律尊严与城市秩序的严肃执法行为。然而,当“经费”和“奖励”成为驱动力,当“按期完成”的行政效率压倒了程序正义与手段的正当性,公权力的行使便悄然滑向危险的境地。执法的初衷被扭曲,其过程是否还能保持必要的审慎与对公民权利的最小侵害原则?当民众目睹带有利益驱动的强力拆除,感受到的是公权的失控与滥用。政府赖以立足的公信力,就在这一次次简单粗暴的推土机轰鸣中,在“156元”的刺眼交易里,被无情地消耗殆尽。古人云“民无信不立”,当民众对基层治理的公正性产生深刻质疑,甚至感觉站在了政府的对立面,其长远的社会治理成本,远非那数百万“经费”所能覆盖。虹桥街道的这场拆违风波,已非简单的个案。它像一面棱镜,折射出基层治理中一些令人忧心的病灶:法律执行被经济指标异化的风险、财政纪律松弛的漏洞、对公民财产权与情感缺乏敬畏的冷漠,以及公权力任性可能带来的信任危机。这笔由“经费”和“奖励”驱动的糊涂账,拆掉的不仅是砖瓦,更是民心。
这场拆违风暴刮走的不仅是砖瓦,更是民心。当百姓目睹公权力为每平方米156元折腰,当微薄补偿与天价奖金形成刺眼对比,政府的公信力正在废墟中崩塌。这些真金白银,无一不是源自本应用于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的公共财政。当财政资金被如此大规模、高额度地用于“刺激”拆违,不仅是对公共财富的巨大浪费,更在无形中给地方财政增添了本不该有的负担,这笔沉重的“经济账”,最终将由全体纳税人默默承受。
我们呼吁纪检监察部门斩断这条违法利益链:立即取消156元/m?的非法奖励,追缴已发放的违纪资金,严惩暴力强拆责任人。法律尊严不容金钱标价,百姓家园更非权力提款机!

推土机的轰鸣声中,
四百元买断了一生的安居梦,
而他们胸前的**,
正映照着那一百五十六枚带血的硬币。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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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 23: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声不响主动把家里违建拆了,让他们计不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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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3 08: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把违建说的这么冠冕堂皇,你代表不了全体老百姓,只能代表那些不守法喜欢占小便宜而且表演到极致的部分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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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3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别墅和普通房的违建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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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3 12:4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认定违建 就该出限期拆除通知 如果限期不拆就执行强拆 还要罚款(当然如果城管执行不利 也该追责) 这样今后才能杜绝违建 而不是像现在还给补贴 纯粹浪费纳税人的钱 好像是鼓励违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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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3 13:0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疑问:
法院到底是否“数十次,上百次地判决街道强拆违法”?
街道“拆违”奖励金是否真的是“156元一个平方”?
最终奖励金流向哪些人员?数额多少?是否可以公布明细?奖励越多,意味着他做的贡献越大。是否可以把前十名(或者前一百名)予以公开表彰,以给大家做一个奋起直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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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3 13:1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奖励金流向如果不涉及国家机密,是否可以向公众公开?毕竟是纳税人的钱,群众是否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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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3 14: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建不是家园,而是对法制的蔑视,对公共利益的贪婪,对全体业主的挑衅。。。。。

点评

你贪污了多少钱?????  发表于 2025-8-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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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3 14: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大家 发表于 2025-08-03 13:00
有个疑问:
法院到底是否“数十次,上百次地判决街道强拆违法”?
街道“拆违”奖励金是否真的是“156元一个平方”?
最终奖励金流向哪些人员?数额多少?是否可以公布明细?奖励越多,意味着他做的贡献越大。是否可以把前十名(或者前一百名)予以公开表彰,以给大家做一个奋起直追的榜样?

法院数十次,上百次判这些建筑确实是违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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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3 18: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上海看到很多老小区一楼不仅有院门还有院内建筑,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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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3 18: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濠滨网友juzuy8 发表于 2025-08-03 14:56
法院数十次,上百次判这些建筑确实是违建呢。。。。。

法院没有判决是违建,只是判决拆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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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3 18: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陌生的熟悉人 发表于 2025-08-03 08:52
不要把违建说的这么冠冕堂皇,你代表不了全体老百姓,只能代表那些不守法喜欢占小便宜而且表演到极致的部分人群!

什么是违建?如果是违建法院为什么不判决违建?为什么只判决拆除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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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3 18: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意158 发表于 2025-08-03 12:47
既然认定违建 就该出限期拆除通知 如果限期不拆就执行强拆 还要罚款(当然如果城管执行不利 也该追责) 这样今后才能杜绝违建 而不是像现在还给补贴 纯粹浪费纳税人的钱 好像是鼓励违建一样

谁认定是违建的?法院都没有判决违建,只是判决拆除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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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3 19: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快马加鞭 发表于 2025-08-03 18:47
谁认定是违建的?法院都没有判决违建,只是判决拆除行为违法!

你把判决文书发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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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4 00: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快马加鞭 发表于 2025-08-03 18:47
谁认定是违建的?法院都没有判决违建,只是判决拆除行为违法!

违建由国家职能部门认定,只有在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违建认定不服提起诉讼,法院才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证据等,审查行政机关认定违建的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进而作出是否认可该违建认定的判决。显然,违建当事方根本不敢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违建认定提起诉讼(因为他们心里也明白那是违建),而是对强制拆除的程序提起行政诉讼,从而偷换概念,用行政机关拆除流程上的程序违法掩盖自己违建的实质性违法。这种套路过去忽悠了不少人,但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已经骗不了明眼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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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4 00:2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书到底能否晒出来?!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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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4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地通及其侧翼,最近跳的挺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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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4 09: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08-03 19:39
你把判决文书发出来看看。

这个就要看你告的是什么内容!你不要求法院审查城管的认定违建的结果,那法院是承认城管认定违建的结果的。可笑的是,很多违建业主压根就不敢要求法院确认自己的违建合法,都是从强制拆除的程序上起诉,还有拿拆违经费说事的,但这些对保住违建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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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4 09: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快马加鞭 发表于 2025-08-03 18:47
谁认定是违建的?法院都没有判决违建,只是判决拆除行为违法!

国家规定城管认定违建,这是法定职责。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要求法院审查城管确认违建的结论,而不是绕来绕去,总是故意绕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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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4 23: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大家 发表于 2025-08-04 00:20
判决书到底能否晒出来?!很关键。

当然可以,但是不屑于对五毛之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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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5 09: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快马加鞭 发表于 2025-08-04 23:15
当然可以,但是不屑于对五毛之流公开

不要给自己脸上贴金了,一天晚上的卖惨法院判决书都不敢发出来就是瞎逼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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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5 11: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快马加鞭 发表于 2025-08-04 23:15
当然可以,但是不屑于对五毛之流公开

说了半天就是不拿,还给自己找个滑稽的理由“不给五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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