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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rk-方舟

[百姓民声] 南通四院会如何面对朱金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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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9-12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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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四院在出丑,出大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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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东
4院是个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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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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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TMD放屁!谁关心朱金红就是想要她的房产?看你的注册日期,你TMD就是一个马甲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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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9-13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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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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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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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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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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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9-13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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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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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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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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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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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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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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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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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4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出所料,几天过去了,四院仍强调谁送谁接,死扛。四院是骑虎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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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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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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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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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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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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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四院今日已经开始危机公关了,院长在南通电台FM97.0一档法制节目中大肆渲染如何被网友和小媒体陷害,痛诉这是法制社会,接不接病人回家只是别人的家务事。主持人亦表示理解和赞同,两人一唱一和称当事人为“病人朱金红”!
    试问何为大媒体何为小媒体?如果没有广大善良网友和外地媒体的直接披露报道,此事会拖延多久?新闻报道贵在新、快、真实,南通媒体在前段时间一直隐瞒此事件,不作为,有何资格在这个时间说话?
    试问确诊精神病人最重要的是面谈,而在收治当日主诊医师并未直接和朱金红接触,此为大忌,只是事后发挥想象充分完善病历,还说得到专家和权威机构认可,哪位专家和机构?没想到朱金红当初就有这种待遇,难道四院收治的每个病人都会找上级会诊?
    试问如果这只是家务事,在这个法制社会,其母就算人品不好但是没有上升到刑事案件,还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难道一定要当事人被迫害致死,才算是刑事犯罪,非法拘禁迫害绑架就是家务事?
    对比之前的不作为,四院和南通媒体的这次办事效率真的惊人。只想敬告一句,不要侮辱别人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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