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楼主: 没被子盖了

[随便港港] 看图解释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4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11 07:54
  • 签到天数: 273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8-14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45# 一尘不染


        交通标志的首要特点就是“直观”,而不是“文字辅助”,你作为交警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楼主已经找到了相关的交通标志(可见于上面某楼的回复),这说明:

        那个加了那么多文字说明的交通标志的设置者是多么的不专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15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一尘不染


        交通标志的首要特点就是“直观”,而不是“文字辅助”,你作为交警不会不明白这个 ...
    守猪待兔 发表于 2010-8-14 22:12


    不知道没事,不知道还言之凿凿就不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国家标准(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中很明确,交通标志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和其他标志。


    其他标志有三种:作业区标志、辅助标志和告示标志。


    以下就辅助标志的图样。






    国标中确有两种三轮车的禁行标志(见楼主在某楼贴出的标志)。但这两个标志仍不能涵盖所有禁行车辆,只能用辅助标志加以说明,谢谢你的提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5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5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5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辽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5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11 07:54
  • 签到天数: 273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8-15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75# 一尘不染

    首先,谢谢你促使我去专门学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国家标准”的部分条文。

    其次,我愿意在这里把我前面说的并不深奥的话再重申一下:

          交通标志的  “首要”特点  就是直观,而不是文字辅助……


          看好了,我没有否定“辅助标志”的作用,它的名称也明白地表示了是“辅助”的,不是“首要”的


           我说的“直观”特点,这也应该是个常识,没有理由否定它。这就是一个以前确实没有专门研究相关法律条文的普通百姓的认识!我认为这不丢人。



           而且这跟《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也不矛盾,甚至可以说是必要的补充。这一点,《交通+++安全法》第七条也是肯定的:“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没有规定死这一条的主体,说明所有公民都是适用这一条。


    希望你的批评是有道理的。

    我也希望:学法应该学活,不应该学死。


    再次,关于辅助标志中的文字部分,国标中似乎没有具体的汉字字数限制,但是,国家标GB 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中有这么一条:3.2.1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布局合理,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现象。……”注意:“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现象”。

         就国标中的相关示例来看,最多没有超过6个汉字的:

    交通辅助标志.jpg

         粗略地翻了翻国标,其他的交通标志示例中有字数略多的,但最多也不超过9个汉字(如有遗漏,欢迎补充)。可以参看下图:

    告示标志例.jpg

    这个标志,既符合《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的要求,更是“直观”的,即使没有文字辅助,也是能够一眼就看明白的。


    而楼主指出来的这个在南通市出现的、让许多人困惑的交通标志,2个标点符号除外有21个字之多

    工作没有做到家,及时改正还是好的,

    不改正还强词夺理就不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5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5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15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一尘不染

    首先,谢谢你促使我去专门学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国家标 ...
    守猪待兔 发表于 2010-8-15 16:51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谢谢你的提醒。

    借用你一句话“学法应该学活,不应该学死。”。

    大道理都会说,交通标志是要满足管理需要的,你要是有合理且能涵盖那几类非机动车的具体建议,我帮你转交,相信他们会改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11 07:54
  • 签到天数: 273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8-16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84# 一尘不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6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辽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6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4-6 12:38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8-1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贵州
    从各位的说法来看,这个标志牌应该是在这两个时段,非机动车(牌上标明除外的除外)禁止进入该小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6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6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辽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6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6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辽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17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一个感觉:吃饱撑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17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第一回听说婴儿车成非机动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0-8-17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辽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17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呼呼,

    10分钟没动静?

    手扶式后助力非机动房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30 11:28 , Processed in 0.248193 second(s), 21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