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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煤气公司何以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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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10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煤气公司何以推卸责任?
2009年11月,我定了一套二手房,12月1日正式拿到钥匙,经过装修,于1月23日正式搬住,2月9日,煤气公司上门抄表,当时我女儿在家,煤气公司告诉我女儿,本月我家煤气用得太多了,共500多度。我回家后,觉得蹊跷,致电煤气公司,才知道上次抄表时间为2009年的1月9日,此后无数据。为此,我找到我买房的中介公司,中介听原房东讲,没有产生煤气费,所以忽略了看煤气表,便将名字过户了。在此,我认为,中介公司有很大的责任,于是便找中介公司交涉,目前仍在交涉中。但我认为,原住户家一直有人住,煤气公司一年多没抄表,也应该有责任。于是,我又打电话与煤气公司交涉,接待我投诉的人姓张,并告诉我他在煤气公司二楼,他建议我先将产生的费用交了(共646元),先拿发票找原住户,如果协商不成再找他,毕竟,煤气公司也有责任的。于是我将钱交了。因为正赶上过年,为了人们能过上一个安定、和谐的春节,我将此事耽搁下来。

当下,春节已经过去了25天,所谓的年渐渐淡化,我们正迎来一个温暖明媚的春天。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再次打电话给煤气公司找到那位姓张的,话语却与年前大相径庭,却认为他们不存在责任了,我曾经与原住户有过沟通,他说,如果煤气公司定期抄表,或者在长期没有抄到表的情况下与他联系,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事实上,在一年多没有抄表的日子里,煤气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致使原用户无法确定交费。

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对信任产生了危机,一方面我过于信任中介,缺少了监督;另一方面,相信公共服务机构会有强烈的责任心。当中介过户时,煤气公司应当告诉中介人原用户已一年多没抄表交费而没有履行相关义务。

为了600多元钱,我打了无数的电话,也许600元是小事,但是彰显了我们的良心和责任!谁来告诉我,谁应该为600元买单!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0-3-1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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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3-10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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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3-10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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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3-10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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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10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楼主你自己也有责任,过户前应该把这些都结清,一个月内多一点少一点就算了,这是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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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11 07:54
  • 签到天数: 273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3-10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钱已经出了手,主动权就不在你手里了,以后小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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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3-10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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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11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中介的问题,楼主自己也太马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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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12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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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12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楼主你自己也有责任,过户前应该把这些都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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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3-18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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