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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紫琅学院庞副教授汽车和摩托车相撞离开事故现场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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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2-22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暂且让偶用这样叙述性的标题来表述,因为从好槟榔摊和金海湾鲍及中国诺天王的披露来看,至少看客目前对基本事实已经糊涂:一开始报纸说得言之凿凿,庞教授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后来网络等媒体又闪烁其词,甚至出现了驾驶摩托车“该死”之类言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立场,每个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观点,无论你说什么样的话,我们予以尊重为前提。但是,偶以为不论是帮助帮教授讲话,还是随便港港者,抑或为唐仗义执言,都应该基于基本事实和社会公德及法律,本着与人为善和公平、公正的态度,利于全社会吸取教训,避免今后不再有类似悲剧发生。
    因此,偶以为,就目前的基本事实来看,庞副教授在此事中在发生事故擅自离开现场,肯定违背社会公德,极有可能触法(比如酒后驾车、没有合法驾照等等,这要等待警方的介入调查)。这种行为对于一个教授来说,不是一般的缺少社会公德的问题,而是如何面对南通紫琅学院及其学生,如何为人师表、如何表里如一、如何遵纪守法的大是大非问题。而唐某无证、酒后驾车受伤虽咎由自取,但决不是能够让社会原谅庞副教授行为的借口,更不是给庞副教授脱罪(如果够得上)或免受处罚的依据,法律从来一是一二是二,路归路桥归桥,所谓“黑暗的正义”不是正义,“黑吃黑”是黑社会干的事!
    今天偶说这个话题,一是敦促警方尽快查明事实真相,免得社会上以讹传讹,人云亦云,坏了警察的形象;二是南通媒体要保持中立、客观,不要人云亦云,更不能助纣为虐;还有社会大众冷静理智,全面检讨整个事件。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0-2-22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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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2-22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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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2-22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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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2-22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没准那家伙只是撞汽车旁的别的什么东西,比如护拦什么的,那教师又怕南京徐老太事件重现,所以就走了
也许就是逃,说不定也酒多了
唉,这社会怎么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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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1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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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2-22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看不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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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22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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