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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震撼,堂堂大学系主任尽然做出如此道德沦丧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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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2-18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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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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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2-18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请用普通交通肇事案件来表述,这个和当事人是不是紫琅学院建筑系主任貌似没直接联系。

    另外请不要用一些马甲号来发帖子,要查你是哪里发帖的,濠滨论坛后台都有记录。
    甚至一个IP段内,有那些ID重复登录的,都可视为马甲。后台都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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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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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8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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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8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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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5-12-26 09:14
  • 签到天数: 441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2-18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反正也抓到了,自然有最终的说法,要不就是给钱消停.相信交管部门会处理此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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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4 22:06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2-18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4# 垃圾百屏公司
        紫琅学院没和我没啥关系,有个同事从那里辞职出来,也有个网友在紫琅学院工作,不知道这算不算有关系~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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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8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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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8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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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8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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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 04:03
  • 签到天数: 51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2-18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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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第一点以外不予赞同外,第二第三点还是比较实际也比较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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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4 22:06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2-18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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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各白痴,我才那里为那叫兽说话的啊。

    你杀了人,那不成把你爹也扯上?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说话做事都要动动脑子,要是做事没大脑,建议你还是去四院查查
    子女犯错就一定是家长责任么?
    你爹犯错是不是你也有责任?
    你老婆犯错是不是你没看住?
    老师犯错一定是学校没管好?
    警察杀人一定是政府没教好怎么用枪?
    布什杀了萨达姆一定是他没听美国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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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8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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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8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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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14 15:59
  • 签到天数: 12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2-19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跑什么哉,现在路上这么多监控,除非你挖个洞钻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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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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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4 22:06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2-19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13# 320602烽火
    这事件无非就是在特定的时间内特定的人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些发帖的非要提高至某大学领导做出了道德沦丧之事。

    有些人硬是要把紫琅学院扯到一块儿,这和紫琅学院有直接关系么?
    要是某公司职员造成交通肇事逃逸,那是不是应该写成某某公司职员做了道德沦丧之事?我们需要谴责的是这个人,而不是这个单位,真不知道这些发帖的居心何在,要说紫琅学院垃圾就直接发帖骂好了,非要含沙射影非要说这学校太垃圾,真不知道说的是垃圾学校造成了垃圾教师的出现,还是由于垃圾教师教出垃圾学生从而败坏了垃圾学校

    或许只有这样的帖子才能突出肇事者的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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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9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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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9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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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9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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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14 15:59
  • 签到天数: 12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2-19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320602烽火
    这事件无非就是在特定的时间内特定的人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些发帖的非要提高至某大学 ...
    其实 发表于 2010-2-19 10:57



        人家好像没有说紫琅学院垃圾吧,这可是你说出来的。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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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9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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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2-19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他已经够倒霉的了,给人家留条后路吧,不要赶尽杀绝,口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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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9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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