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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色空

[随便港港] 市区一夜多出n多电子眼,谋杀开车人的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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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19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要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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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7 14:59
  • 签到天数: 8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12-19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有人说是测车流量的
    非机动车道上装我猜是有些车从非机动车道上过的
    人行道上也装,我猜是不是钱不得掉了?毕竟到年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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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19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以前有保安拍照,现在老是有人投诉。改为电子警察拍摄没人投诉了,一次性投入,减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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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19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非常支持装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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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19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非常支持装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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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19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那些地段比较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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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6 13: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12-19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机动车违章固然是非常不应该的,但是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应该也要有所投入

    最起码要用几个装摄像头的钱来加强宣传教育

    听说现在治安探头上拍的也作为证据了

    其实装的摄像头多了也好,大家都谨慎点车也就好开了

    最怕那些有“办法”消记录的,根本不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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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9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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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19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信
    大家好才是 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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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19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多装摄像头有利于治安管理,万一有个事也能调得出来,南京那个孕妇赖人就多亏现场有个摄像头,否则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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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19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2009-11-18 15:2金羊网11月18日报道 2006年,南京一老人赶公交时跌倒,路过小伙将老人扶起就医,事后小伙反遭老人索赔,法院认定小伙与老人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老人40%治疗费。一时间类似的诸多事例让很多人对“搀扶摔倒老人”产生恐惧。昨日上午,这样的纠纷在南京火车站再次发生,所不同的是当事主人不是老人,而是一名孕妇。好在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还了热心市民清白。
    昨日上午10时许,市民郑先生赶到南京火车站,准备前往上海。他下了33路公交车往火车站候车大厅方向赶去时,“扑通”一声,前面一女子被一个奔跑的小男孩撞跌倒了。一开始郑先生并没有注意,他向前走了四五步猛然发现,跌倒在地上的女子是一名孕妇。此时孕妇斜躺在地,手捂着肚子,面部表情十分痛苦。“小妹子,怎么样?不会有问题吧?要不要叫120……”郑先生关切地连连询问。
      此时孕妇看也没看一眼就质问郑先生:“不长眼啊?”随后孕妇试图一只手支撑在地上爬起,可又很艰难。郑先生见此,忙将孕妇从地上扶起。当时广场上还有其他旅客,见状都围上去。就在郑先生转身要走时,孕妇突然上前攥住了郑先生的衣角大喊:“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不要走!”双方正在争执时,一名女子也凑上来说:“我看到了,就是你撞的!”该女子还强调自己与摔跤的孕妇“素不相识”。不一会儿,孕妇打电话将她丈夫叫来。


      其丈夫赶来,一把拽住郑先生就挥拳要打,并问郑先生,“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发善心去扶,广场上来来往往人多着呢,就你一个人学雷锋?”孕妇丈夫问得郑先生无言以对。先前“素不相识”女子又说是郑先生撞的人。孕妇夫妇见有了“证人”,更认定是郑先生的责任,继续纠缠,并提出拿2000元钱作为赔偿。无奈之下,郑先生只好报了警。


      “我和这位大姐很熟,她不会故意为难别人的。”当车站民警赶到现场时,原本自称不认识孕妇的女子突然改口。郑先生马上回击说,你刚才说和她不认识,现在又说认识了。就在这时,前来托运行李的一位姓王的男子向民警描述:“当时,我正好路过,孕妇倒下时,就在我旁边不到两米处,我想去扶,旁边更近的这位大哥已经扶了,然后我就走了。她其实是被之前路过的一个男孩蹭了一下,才失去重心跌倒的。”见王某来作证人,孕妇夫妇也不答应,说王某是与郑先生一起的。

      双方说法一时难住了民警。民警从广场监控录像里调阅了事件经过,正如郑先生所说。随后,孕妇及其丈夫向郑先生道歉,但被郑先生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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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9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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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9-12-20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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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9-12-20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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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9-12-20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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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9-12-20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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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9-12-21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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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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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12-21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据说是治安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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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9-12-21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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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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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12-21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他们怕晚上有人去行政中心或者公务员腐败楼去游行示威去,一发现有大规模聚集,立刻通知老板们从地道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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