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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之间也可以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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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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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面对强拆:暴力不行非暴力也不行?
   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在上海机场集团兴建机场交通枢纽工程的动迁中,上海市民潘蓉一家不满补偿过低,面对政府的铲车强拆,夫妇俩在楼上向强拆者扔汽油瓶,楼下的消防队员则向她射高压水枪,甚至有人向她扔石块,阵势如同一场大战。
    强拆不再是什么新鲜话题,激烈对抗也只因有现场视频而让人震撼,其实更暴力远甚至于此,不过多数淹没在平淡的文字报道中而缺乏冲击力。央视在报道这一事件时,切入点是暴力对抗背后的《物权法》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对抗,其实这不过是亵玩法律的文人游戏,行政法规怎么可能与上位法《物权法》进行对抗?在强拆中谈法律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没有兴趣再谈法律,谈谈对抗手段的选择问题。
 在立场上,扔燃烧瓶的潘蓉无论在法还是理上,都得到极大的同情与认可,但她的暴力行为却不应鼓励。但不是说,暴力对抗就是错的,这里不说对错,只说人类文明史上曾经出现过“非暴力主义”这一伟大思想,有了“非暴力主义”,就不能首先选择暴力,没有努力寻求过“非暴力”对抗的可能性之前,暴力是不正当的。
 那么,在强拆中采取非暴力对抗强拆可不可行?这个故事说的是不行。同样由于拆迁补偿金过低,重庆奉节六旬老人陈茂国爬上自家一棵15米高的桉树搭了个“窝棚”,在上面住了三个半月,当拆迁方最终同意再补偿22万元后,从树上下来的他已是一副标准“野人 ”相,头发长得像一团野草,衣服破旧不堪,这都让人联想起伟大的非暴力主义者甘地。事实上,陈茂国老人是迄今为止公开报道中唯一最严谨执行“非暴力主义” 的人——对抗中既不伤害他人,也不伤害自己——可这个中国最忠实的“非暴力主义”践行者一从树上下来就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奉节县办公室主任曾当众作出“下树后肯定不会抓他”的承诺也成了公然欺骗。
 面对于法于理都不通的强拆,暴力反抗不行,非暴力反抗也不行,到底要民众怎么做,什么样的结果,才是大家都能在妥协中满意的?这个民族中的智者又是给他们设计一条什么样的路走?当陈茂国爬上树做了三个月的“鸟人”也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时,又拿什么去谴责潘蓉扔燃烧瓶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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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看过,轻轻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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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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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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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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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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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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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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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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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八旗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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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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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我家请的帮忙烧饭的阿姨,这段时间经常请假,我以为是天冷了不愿意来了,想要涨工资的,就主动给她涨了点,谁知阿姨说不是工资不工资的问题,而是:

她老公8年前因为一次强拆,打官司至今,未果,也没有工作,靠低保生活。她劝她老公算了,找份工作生活,她老公坚持要继续打官司。两个人最近起了很大的争执,经常吵架。她还有一个不足10岁的小孩。

一声叹息,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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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闵行区今年风头十足,把上海多年积累的那点名誉积蓄,挥霍个彻底。

精神文明建设倒退10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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