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903|回复: 19

祖国真的很强大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7 08:4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10-1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司马平邦
    我认认真真地等着时针越过2009年10月1日零时,然后开始恭恭敬敬地写这篇博客,我觉得这样做很有意义,虽然我并没有什么可激动的,但也感觉到自己正跟着这个国家进入一个新的时间,在我写这篇博客的时候,这个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一的多民族的位于亚洲大陆东部的国家已经走完了它第60年个年头。

    第一个甲子落幕,第二个甲子开启。

    中国古代文化和科学的神秘中,为什么要把60作为一个计数区间?这就是一种神秘中的神秘,至今我没看到有人能解释清楚。

    不管在共和国60年的不长历史里出现过多少不幸的事,多少不愉快,多少未解之谜,多少被人诟病的缺处,我不得不老实承认,我还是由衷地甚至可能是深沉地爱这个国家,尽管我并不确认自己一个轻浮又轻漫的人对这个国家的爱是不是真的很深沉。

    共和国走过了第一个甲子,我好像跟着长长舒了一口气,似乎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心里默念契诃夫所写的那篇《装在套子里的人》里达丢夫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不要出什么乱子吧?

    是啊,不要出什么乱子吧?

    这个国家的某个角落每每出现一点儿动静,我或者我们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么一句,一直到它坚持到第61年的这个第一天。

    大家可以舒一口气了。

    翻开历史书,居然发现某些冥冥之中让我和我们为这个国家终于舒一口气的理由,即建立6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有史记载以来的所有统一的多民族的朝代国家里,正排在一个微妙的临近安全的界点上。昨天或者去年,历史里行走的这个国家还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过了这个60年这一点,一切似乎要好得多。

    五帝之后,中国这块土地上有史可查的统一的多民族的以华夏或汉民族为主体的朝代如下:夏,商,周(西周、东周),秦,汉(西汉、东汉),晋(西晋、东晋),隋,唐,宋(北宋),元,明,清,民国。

    在上述朝代中,存续时间只有一个甲子的是:

    秦朝,公元前221-前206年,凡15年。

    隋朝,公元581-618年,凡37年。

    民国前期,公元1911-1949年,凡38年。

    西晋,公元265-317年,凡52年。

    即把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在中国历史上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来观照,至少它的寿命可以排在这4个朝代前面了。

    若把中国历史上那些曾经在这块土地上完成近似统一的朝代也算在内,则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又可以超越以下:

    三国·魏(公元220-265年,凡40年),南朝·宋(公元420-479年,凡59年)及齐、梁、陈,北朝的东魏、北齐、西魏、北周,五代诸朝(公元907-960年,凡53年)。

    中国历史上存续时间长过60年的朝代分别是:

    夏(凡500多年),商(凡600多年),周(西周800多年,东周500多年),西汉(公元前206-25年,凡231年),东汉(公元25-220年,凡195年),唐(公元618-907年,凡289年),北宋(公元960-1127年,凡167年),南宋(公元1127-1279年,凡152年),元(公元1206-1368年,凡162年,其中全国统一共89年),明(公元1368-1644年,凡276年),清(公元1616-1911年,凡2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60年历史,除了表示它基本熬过了历史上那些为战乱纷争所困的短命王朝的存续时限之外,这个60年,似乎走到了另一个结点,在中国历史上,如果能存续时间达到60年,接下来它差不多一定会超越的目标则是:

    元的162年。

    以及,明的276年,唐的289年,清的295年,而之后则是两宋的319年,两汉的426年。

    若以元朝为参照,则至少要在现在的60年上再加100年,即使如南宋,比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多出97年的时间存续,也就是说,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存续历史越过现在的60周年之后,在已经的历史规律支撑下我们或可以断言,这个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至少还有100年的寿命。

    那时,现在所有的人可能都死光了,他们更没法知道共和国最终的寿命是多少。

    当然,既有的历史不是所有的历史,既有的规律也不是完全的规律。

    或者在国家历史上,60年一甲子应被称为“建国折腾期”,说如果一个国家熬过这60年的“折腾期”,国家形态、国家财富和国家文化可能被打造坚实,则其后经年,即使是没有什么改革开放没有什么宏人大圣,吃老本也能再坚持100年不倒。

    这就是历史规律。

    其实,这样规律的科学性还是有的,别的不说,就我知所,在NBA历史上有一条最颠颇不破的真理是,在总决赛7场比赛中,历史上没有任何一支球队可以在1比3落后的情况下反败为胜的。

    这一句套用到中国,在中国历史上,还没有任何一个朝代在存续时间超过60年的情况下,最终寿命不接近或超过160年的。

    所以,我看涛哥完全可以于今天上午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走过60年历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进入中国历史上的160年以上寿命的朝代俱乐部了。

    所以,今天的中国人在欢度60周年国庆的时候更应该多想想如何为后世开创一个长达100年的更和平、更安全、更富足、更幸福的国家和时代,60年共和国的江山,说不上是铁打的也是合金的,社会革命在今天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效用,改良和改造才是实现中国社会进步和民生幸福最小成本的手段,也是历史在今天给我们的真正暗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2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看完的第一感觉也是不如99年那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2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香港 城市电讯有限公司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来自:浙江 电信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2 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2 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2 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2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2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转贴一篇,看着玩:
    读史难眠:当苏联进入十月革命的第六十周年时



    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就又散发出臭味来。

    ——列宁



    1977年是十月革命胜利60周年,当时的苏联势头正猛,从经济总量来看,苏联已成为世界排名第二的经济大国,似乎眼看着要超过美国。当年,苏联通过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宪法的开头依然是一堆夸夸其谈的空话:“俄国的工人和农民在以弗·伊·列宁为首的**领导下进行了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推翻了资本家和地主的政权,砸碎了压迫的枷锁,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

    谁能料想到才过了十四年,一切都成了过眼烟云,匆匆被湮没在历史的废墟中。

    宪法第72条还保留着一个可能会导致亡国的条款,结果这个可能在1991年变成了现实:“每一个加盟共和国都保留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

    勃列日涅夫的意态何其豪爽,他感到随着苏联的强大,自己已经成为世界级的领袖了。人的生命是短暂而脆弱的,对一个有留名青史雄心的政客来说,最好的方法莫过于把自己的烙印打在世代流传的宪法上。勃列日涅夫用苏联那一贯的官场语言对他的“同志们”说:“同志们,这部苏联新宪法,发达的社会主义宪法,共产主义建设中的宪法的通过,无疑无疑将不仅是我国的一个历史性事件,而且也是一个具有重大国际意义的事件。这一宪法的实行将在国内外产生深远的影响。”

    宪法当然也在苏联境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勃列日涅夫一方面批评西方媒体,另一方面又非常热衷于引用西方媒体来为自己辩护,尤其是赞扬性的报道,哪怕是三流媒体,他都搜罗出来。当然,如果是在找不到赞扬性报道,他会断章取义:“美国《巴尔的摩太阳报》正直地指出,草案为苏联公民规定了‘比任何一个西方宪法更加充分的权利:劳动、休息、选择职业、社会保障、住宅保障、教育和免费医疗的权利’”。

    如果没有像《纽约时报》这样声望卓著的大报的声音,总是让人觉得不够力度,然而,《纽约时报》的评论让勃列日涅夫很沮丧。按马克思主义学说,在共产主义条件下,国家就要趋于消亡,苏联既然如此接近共产主义,也应该显示出消亡的迹象。《纽约时报》指责说:“苏维埃国家不会消亡,也不愿消亡。”

    最让勃列日涅夫感到难堪的还不是这类指责。西方一般认为国家就是一个中立的、保障民权、维护公共利益的机构,宪法就是平等的公民为了共同生活而制定的契约,绝对忌讳在宪法中钦定某个政治组织是领导机构。用勃列日涅夫的话说,“资产阶级评论家说什么这是‘宣布**专政’,‘党凌驾于国家之上’,‘党的机关和国家机关有害地搅在一起”,‘抹杀了党和国家之间的差别’。”

    勃列日涅夫不得不对他的“同志们”这样解释:“这里有什么可说的呢?这类攻击的原因是可以理解的。**是苏联人民的先锋队,是苏联人民中最有觉悟、最先进的、同整个人民不可分割的部分。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党没有任何别的利益。”这种解释何止是苍白,已经成为笑柄。苏联当时的腐败已经严重侵蚀了国家,在表面强盛下,已经显示出各种颓势的征象,民族矛盾、阶级矛盾、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党内斗争、经济危机正在迅速累积。到了戈尔巴乔夫时代,人们已经不再信任官方的喉舌,像《真理报》、塔斯社、苏联国家电视台的新闻报道被人类拿来作为讽刺剧的素材,一些艺术家“不顾官僚主义者的呵斥乃至迫害”。

    苏联最终以世界始料未及的方式崩溃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它维持统治的基础非常薄弱。苏联主要是靠制造恐怖气氛来维持统治的,它的原理是这样的:一个独裁者居于顶端。这个独裁者把下面的全部主要政权机器都掌握于一人之手,在下属之间制造一种互不信任的气氛,并鼓励下属之间的告密和背叛。而对于最高统治者的任何不忠行为都会导致残酷的惩处。这样,最高统治者让每一个下属都感觉到别的下属拥护他,虽然大家彼此心里都痛恨他。这样即使有某一个下属诉苦,别的下属也很可能会怀疑这是最高领袖在利用挑拨者考验他,如果他附和了,就会被出卖。即使偶尔形成了一个小的不满的核心,这个小核心也可能会被周围山呼海啸般拥护的忠诚的群众吓瘫痪。这种统治看似固若金汤,其实最是不堪一击。苏联灭亡的那一刹那就上演了这一幕: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它的崩溃。

    在1977年全苏联所有宣传机器发动马力对勃列日涅夫阿谀奉承的海啸中,我们还可以听到叶利钦的声音:“列昂尼德·伊利奇·勃列日涅夫在我国和全世界有着巨大的声望,他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国务和政治家的经验,他对新宪法——发达社会的真正宣言——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说勃列日涅夫同志的报告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宝库的新的杰出的贡献。”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假使当年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如果苏联不灭亡,我们到今天可能还会认为叶利钦是个“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

    1991年6月,叶利钦彻底撕下一切面具,他这样反思道:“我们的国家有过不幸的历史,它被决定去做一种主义的实验——命运把我们准确地推向这个方向。他们不是在某些非洲国家,而是在我们国家进行这场实验。我们最终证明这一主义没有生存之地,它只是把我们推离世界文明国家已经走上的道路。如今,40%的人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还要凭配给票领取产品的屈辱正是这种状况的反映。这是一种无时不在的侮辱,是一种提醒:它随时都在提醒你,你是这个国家的奴隶。”

    叶利钦领导下的俄罗斯痛定思痛,在 1993年12月12日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宪法》中对保护公民权利作了严格的规定。宪法第二条规定:“人和人的权利与自由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承认、遵循和维护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是国家的责任。”几十年来,围绕着意识形态而产生的血腥的政治迫害让苏联人民承受了深重的灾难,挫伤了苏联民族的元气,严重抑制了苏联人的创造性,麻木了苏联的灵魂,玷污了苏联善良人民的良心,也是促成苏联灭亡的因素之一。鉴于这个血的教训,俄罗斯宪法设计者彻底摒弃了意识形态。宪法第十三条规定“1、在俄罗斯联邦,承认意识形态的多样性。2、任何意识形态不得被规定为国家的或必须遵循的意识形态。3、在俄罗斯联邦,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

    人生如梦,回首历史,苏联何尝不似一场梦?不管它是美梦还是噩梦,它确实是一场梦。

    早在1927年(那时十月革命才胜利10周年,苏联刚刚建立不久。)米塞斯就这样预言:“俄国人不愿意加入到人类的社会合作中来……一个在其中活跃着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和列宁的思想的民族无法唤起社会的责任,它永远无法与世界和平相处,他必然要回到最野蛮和最粗鲁的状态中去。从自然条件讲,俄国以其肥沃的土地和各种各样的低下资源远比美国富有。要是俄国人实行与美国一样的政治制度,他们今天会是世界上最富裕的民族。专制主义、帝国主义和布尔什维克弄得他们成为最贫穷的民族。”

    俄罗斯民族最是一个复杂的民族,如果我们撇开民主、专制、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苏维埃、布尔什维克这一切抽象的标签不管,前苏联其实还是前沙皇的延续,无论是沙皇还是苏联,给中国带来的都是退步远大于进步,伤害远大于利益,不仅有领土方面的,还有民族自立、民族创造力方面的。

    更不知道俄罗斯的民主将来会发展成什么形态,俄罗斯人自己怎么看待他们走过的70多年的历程呢?当我们对前途充满信心的时候,再听到普京这样说:“苏维埃政权没有使国家繁荣,社会昌盛,人民自由。经济的意识形态化导致我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无论承认这一点多么痛苦,但是我们将近70年都走一条死胡同,偏离了人类的康庄大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2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6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6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6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10-6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5 10:57 , Processed in 0.590249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