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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聚焦新兴业态,针对直播电商这一热门领域,专门明确了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度,既保障新业态健康成长,也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据介绍,指导意见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增强消费安全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从“量大”到“质优”转变,部署了多方面举措。
着力畅通质量提升的内生循环,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包括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让制造跟着消费走;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侧重;强化新业态引导,要求直播电商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从源头提升供给质量。
着力铲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顽瘴痼疾,指导意见提出,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机制,通过“码”上辨真伪、溯源头,打造全链条溯源机制;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努力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此外,针对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虚假宣传等问题乱象,将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行为管理要求。 来看《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要点↓↓↓■ 推动网售产品提质创新 ■ 完善线上服务质量管理规则 ■ 培育大众信赖的网络经营主体 ■ 提升平台全链路质量管理水平 引导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完善体系内审与持续改进机制。 鼓励平台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提升导购咨询、日常巡查、虚假评价治理能力。 指导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加强对质量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出证机构资质等证明材料审核查验,杜绝虚假机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避免以批次送样检测结果替代产品质量证明等行为,规范第三方测评活动。
■ 提高平台内经营者质量管理能力 ■ 强化直播电商从业者质量素养 引导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机制,提升选品能力,完善选品档案。 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机制,采取在线模块化培训等方式。 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反质量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列入“黑名单”进行约束。
■ 治理货不对板等违法行为 ■ 治理营销误导违法行为 ■ 治理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行为。 规范价格比较行为,倡导优质优价。 健全平台补贴行为规则,切实保障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 治理平台内经营者持续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的恶性竞争行为。
- 推动实施“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机制,通过“码”上辨真伪、溯源头。
- 加强网售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监管,督促平台查验相关型式批准证书。
- 加大对直播电商产品、网红产品、“新奇特”等新兴产品及价格异常产品的巡检力度,建立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机制,督促平台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 强化智慧监管 ■ 强化监管联动 ■ 促进信息公开 ■ 强化售后服务 推动构建“标准引领、技术赋能、责任落实、保险托底”的全链条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引导平台优化纠纷处理流程,配套极速退款、24小时响应等便民服务。 鼓励平台设立人工服务热线,简化人工服务程序,向老年人提供人工直连热线服务。 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严格履行修理、更换、退货等法定义务。 鼓励平台完善赔偿先付机制,简化赔付流程。
■ 提升消费维权便利化水平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