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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平台上,我们看到,如皋市文化馆不仅仅高价采购小品、音乐等参加省里组织的群众性赛事,连送戏下乡等演出活动也是从外部采购的。合计着,他们已经习惯了“预制菜”和“外卖”,自己不会做饭了。反正是从社会上采购演出服务,为什么不能由演出地直接采购,要多过一遍文化馆的手?经手不穷?通常情况下,多一道流程,往往就意味着多一次利益分配。有朋友提出,如果如皋文化馆人手不足,采购比赛节目也算情有可原,如果养的人一大堆,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了。百度百科显示如皋文化馆有在编人员25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我们未能找到原始出处,不过有其他资料可以佐证这一数据应该大差不差。其一,2013-2016年如皋文化馆年度报告显示的从业人员数量都在25人左右。其二,2007年,如皋市文化馆获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对“国家一级文化馆”的人员配备有着明确要求:人员总数要和服务地区总人口相匹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须达到7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需要达到较高标准(通常要求80%或9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中、高级职称比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也就是说,如皋文化馆作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完全应该有能力、也应该独立完成相关参赛文艺作品的创作。如皋文化馆作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完全应该有能力自主开展所在地区的群众文化活动。现在的情况是,如皋文化馆并没有能力服务所在地区的群众文化活动,只能从外面“购买服务”;他们也没有创作文艺精品的能力,必须从外面高价购买去参赛。如果参赛作品都可以完全委托外部人员创作,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委托AI给我创作一部小说,据此申请一笔“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有网友指出,既然如皋文化馆的“文化”都是买来的,那么就说明它没有文化。明明没有文化,怎么还好意思叫文化馆呢?所以有网友提议如皋文化馆应该把“文化”去掉,改名为“如皋市馆”。 我认为这个提议很好,除了“如皋市馆”之外,我也想到一个名字,既然它“文化”都是采购来的,是不是可以叫“如皋市文化采购馆”?我用AI做了两幅效果图,大家可以感受一下。 你们觉得“如皋市馆”和“如皋市文化采购馆”哪个名字更合适?欢迎留言表达你的看法。 评论区也有朋友提出了另一种可能。 逻辑上来说,如果文化馆自己的员工排练这样一个小品,估计很难花掉将近30万的巨款,就算勉强做出账目来,也很难通过审计。现在通过对外采购的办法,这钱就花得理所当然了。 排练这样一个小品,究竟要花费多少代价,绝大部分人都会有一个判断。希望地方上的纪委监委能够认真调查一下,如皋文化馆自身究竟有没有能力独立排练那样一个小品,相关的供应商究竟有什么样的能力和资质,敢把一个小品卖出近30万的高价,他们的这个报价是如何构成的,能否通过审计…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