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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道干部“比差不比好”安慰式的工作方针问题的简要论述
当前,南通极少一部分物管处的街道干部在处理小区业主维权投诉时,常采取“比差不比好”的安慰式工作方式,即通过与其他更差的情况对比来安慰群众,而非切实解决问题。这种做法表面看似缓解矛盾,实则与党中央倡导的“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小区”的要求背道而驰,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中央政策及市党政精神,反映出对“两个维护”原则的理解存在偏差。 首先,党中央一再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各级干部切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而“比差不比好”的本质是降低工作标准、敷衍群众诉求,不仅未能体现“人民至上”的理念,反而助长了懒政怠政的不良风气,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要指示相违背。 其次,中央多次提出要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这种“比差”思维恰恰暴露了个别街道干部治理能力不足、担当意识欠缺的问题。真正符合中央精神的做法,应是对标先进、查找不足、主动作为,以更高标准服务群众,而非以“更差”为例自我安慰。 更重要的是,“两个维护”不仅要体现在口头表态上,更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部分干部在回应群众诉求时敷衍推诿,恰恰反映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中央要求存在差距。真正理解和践行“两个维护”,应当坚决贯彻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动党的政策在基层落地见效。
因此,必须纠正这种“比差不比好”的错误工作方针。街道干部应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中央政策精神,以积极担当、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小区治理现代化,真正为建设宜居、和谐、现代化的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只有以实际行动响应中央号召,紧跟市党政精神,以高标准要求自身工作,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切实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基层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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