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4361|回复: 0

[新闻快讯] 9月1日起实施!个人养老金新增3种领取情形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8-19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知规定,新增3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

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

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此前,参加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一是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是出国(境)定居。

在此前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的基础上,通知增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类申请渠道。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6 00:24 , Processed in 0.725020 second(s), 11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