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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对南通市崇川区弘阳上城小区业委会乱象的感悟:谁能为基层治理漏洞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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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4 22:14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二届业委会违规成立与权力滥用:监管缺位下的“独立王国”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业委会选举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然而,弘阳上城第二届业委会被曝多项违规:  
1. 签名造假与程序违法:备案材料中业主签名涉嫌伪造,挪用往届选举材料充数,业主在不知情下“被代表”,7名委员中1人票数不足,2名替补资格不符,涉嫌违反《民法典》第278条关于业主共同决议的规定。  
2. 强行引入物业与账户不透明:2024年未经业主大会表决,擅自将业主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公司操纵投票,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小区公共账户资金去向成谜,拒不公开明细,涉嫌侵占集体资产(《刑法》第271条)。  
3. 对抗行政监管:2025年3月街道责令整改后,业委会仍强行组织招标,甚至动用集体资金起诉街道办,在其余四名代表辞职,组织架构不健全的情况下(暂且不说组建的数据本身就是违规造假的),三名公职人员(郭某某、魏某某、邵某某)利用职务身份阻挠换届,违反《公务员法》第59条“不得妨碍社会治理”。  

基层治理失灵:政策执行为何“踩空”?
崇川区推行“六力共治”强调党组织引领、法治保障,但弘阳上城案例暴露出三大矛盾:  
1. 监管主体模糊:街道办仅以“组织架构不健全”要求换届,未追溯业委会成立本身的非法性,导致违规者持续掌权(《物业管理条例》第48条明确街道对业委会有监督职责)。  
2. 公职人员特权化:三名公务员成员利用身份规避问责,公安机关对其挪用资金、伪造材料等行为未立案调查,涉嫌包庇(《监察法》第15条要求对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3. 群众维权渠道堵塞:业主多次报警反映造谣、信息泄露,派出所以“民事纠纷”推诿,却对业委会主任的报案迅速响应,违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公正执法”要求。  

派出所“双标执法”实录:权力与权利的失衡
1. 选择性出警:业主质疑业委会账目被民警电话“核查”(无合法依据,且全程有录音为证),而疑似和业委会成员同行的人士撕毁政府通知,并未指名道姓,只是对方一味对号入座时,派出所民警却迅速出警,当曾经的业主代表指名道姓造谣维权业主时,派出所却要求自行起诉“自证清白”,涉嫌滥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2. 消极处理违法线索:针对小区群内散播的对两名业主夸大其词的PDF文件造谣事件,民警以“未造成严重后果”,拒绝受理 ,同时拒绝开具接处警凭条。在该业主情绪激动说“是不是要我跳楼了你们才算严重后果,才会受理?”的情况下,民警依然坚持让业主自行起诉。(当晚有三名业主在场可以作证)
3. 滥用警务资源施压:业委会主任以“名誉侵权”为由要求派出所传唤处理业主,警方明知不违法仍要求发帖业主、以及跟帖留言的业主去派出所“配合调查”,并强调配合调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我认为此行为构成变相恐吓(《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8条禁止滥用调查权)。  

个人对于政策的托底建议:让“六力共治”从纸面落地:
1. 强化党组织介入:根据崇川区《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业委会建设的意见》,建议区委组织部对涉事公职人员启动纪律审查,纪委监委介入调查资金问题。  
2. 跨部门联合清算:由住建局牵头,联合公安、审计部门强制审计小区账户,依据《民法典》第943条追究业委会财务不公开责任。  
3. 建立业委会“熔断机制”:对拒不交权、持续违规的业委会,街道可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83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解散,而不是在第三届业委会已经进入选举阶段还迟迟不交账,一口咬定自己合法存续,与街道进行不断诉讼。  
4. 公安系统专项整顿:针对观音山派出所执法不公问题,提请崇川区公安分局督察部门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责。  

弘阳上城的乱象绝非个案,而是基层治理中“权大于法”的缩影。当公职人员将业委会变成“独立王国”,当派出所的警徽为权力背书,崇川区“六力共治”的核心——共治、法治、善治便成了空谈。唯有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打破利益链,才能让政策真正托住百姓的期待。  

(注:本文所述事实均基于公开投诉材料与法律规定,不针对个人进行侮辱诽谤,符合《民法典》第1025条对公共利益事项的合理评论范畴。)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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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4 22: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弘阳上城第三届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到了委员选举这一步了,不知道胡书记知不知道,二届业委会至今还未交账,社区,街道在两个月前就已经开了催交函,限期催缴函,二届业委会却依旧狂妄自大,用公共收益账户支付费用对街道进行起诉,被驳回后继续上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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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4 23: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党建引领,六力共治,本身是个很好的愿景,可是如果没有及时的监督,会不会成为一个更可怕的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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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5 00: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帽子叔叔曾经有个小作文,说自己去各种单位跑小区业务十几趟、七八趟、六七趟不等,多么多么辛苦,我就纳闷儿了,各单位上班的时候他也在上班,他请假了吗?有请假记录吗?这是本职工作不饱和?开干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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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5 00: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你自己说自己为了小区业务如何操心,跑了多少趟,且不说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你的话有几句能听,有没有半句真话,是不是满嘴谎言……都不是你隐瞒小区公共账目的理由,都不是你不听党组织引领,拒不交账,也拒不公开流水,与观音山街道办对着干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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