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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南通交警二大队正面回应市民关切! 事件时间:2025年7月4日上午7点40分至7点52分, 地点:姚港路虹桥路路口西、虹桥路南侧人行道处(禧乐汇超市马路正对面)。 事件经过:交警二大队张晓东(冬)警官驾驶警用二轮摩托车在上述时间地点巡查期间,路遇其朋友(同事)X某,X某驾驶普通雅迪电瓶车(车牌号:NT753***)在虹桥路南侧人行道上行驶,期间两人停下进行交谈。X某上身着便装,下身着藏蓝色警裤,头戴标有“辅警”字样的头盔。 市民发现该情况后,上前询问X某“非上班履职期间,驾驶自己的电瓶车佩戴辅警头盔,是否符合规定”?张警官在一旁说道:“这个没有问题,完全符合规定,就是我说的!”X某对市民的监督表示出极大的不耐烦和方案,同时用南通话对市民说了类似“傻X傻X”多管闲事的脏话。随后,二人均各自驾车驶离现场。
市民现在有以下诉求请南通交警二大队正面回应: 1、事发之时,张晓东(冬)警官的执法记录仪是否打开进行全过程摄录? 2、事发之时,X某佩戴“辅警”字样的头盔是否符合警用装备使用规定?如果符合,符合的是哪一条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对于张晓东(冬)警官和X某的行为,将如何处理? 3、X某对市民现场监督期间所说脏话的行为,将如何处理? 4、X某驾驶普通雅迪电瓶车(车牌号:NT753***)在虹桥路南侧人行道上行驶,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张晓东(冬)警官是否应该对此违法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一视同仁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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