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南通市人民政府的求助信
尊敬的南通市人民政府领导:
您好!我是余菊华,身份证号:320611196303190029,联系电话:18862920473 。在经历漫长维权却始终无果、陷入走投无路的困境时,我怀着最后一线希望,向政府写下这封求助信,恳切期望政府能够为我这个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普通市民主持公道。
1987 年,因政府土地征收,我以全民合同职工身份被安置进入教育局系统工作。在二十多年的工作岁月里,我始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地履行工作职责。然而,在距离退休还有 7 年时,学校一系列违规操作,彻底打乱了我的人生规划。学校擅自停缴我的社保、篡改我的人员性质,致使我本应拥有的编制莫名消失 。如今我已退休,可我的退休待遇与同批事业编制人员相比差距巨大,多年的辛勤奉献,换来的却是晚年生活的窘迫与不公。
为了讨回属于自己的公道,我踏上了艰辛的维权之路。我先后向人大、信访局、教育局、纪检部门等多个部门反映情况,申请市政府行政复议,相关问题甚至得到省纪委督办至南通市纪委,以及国家信访局的督办。但每一次的努力都仿佛石沉大海,得到的回应只有推诿和敷衍。更让我感到悲愤的是,在维权过程中,我竟遭到当地公安分局以看似“合法”的名义实施强制居家监视,人身自由被限制 。尽管最终我被“无罪释放”,但却被无端地冠以“刑事案件嫌疑人”的污名。这不仅是对我个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更是对法治尊严的公然挑战。
目前,每年 4 万元的“安慰费”,与我理应享有的事业编制退休待遇相差甚远,根本无法弥补我所遭受的损失。教育局未能履行监管职责,人社局在缺乏主管部门审批文件的情况下违规停保,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让我陷入了求助无门的绝望境地。
随信附上全套关键证据:
1. 政府征地安置入职手续一套:证明 1987 年经政府安置进入教育局系统的全民合同职工身份; 2. 工资组合一份:佐证工作期间的薪资结构及身份属性; 3. 学校开具退工通知单一份:显示人员性质被篡改的关键证据;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停保手续一份:该手续无主管部门审批文件,证明人社局违规行政; 5.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 行政拘留、监视居住相关法律文书:证明维权期间遭受不当限制人身自由的经历 。
我已年过花甲,只希望在晚年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有尊严地安享晚年生活。若不是被逼到如此地步,我实在不愿打扰政府。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