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76岁的老人十七年如一日照顾77岁终身瘫痪的孤寡邻居,这一故事被当地政府作为"道德楷模"大力宣传。 然而,在这看似温情的叙事背后,却暴露出一个尖锐的问题:为什么本应由社会保障体系兜底的困境,最终却成了个体用血肉之躯填补制度漏洞的"佳话"?当政府将老人的苦难包装成精神盛宴时,我们不得不警惕这种"道德狂欢"对制度责任的消解。 一、个体善举不应成为制度缺位的遮羞布 老人十七年艰辛照护的每一个日夜,都是对公共服务缺位的无声控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人的特困人员,政府应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然而现实却是,本该由专业机构承担的长期照护责任,被转嫁给同样需要养老服务的古稀老人。 二甲镇政府将这种非常态互助美化为"人间大爱",本质上是用道德叙事掩盖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窘境。这种"苦难美学"的包装,与脱贫攻坚期间某些地方宣传"贫困户九旬老人拾荒助人"一样,将系统性失职转化为个体道德表演,国家早就出台了相关规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人的特困人员,政府应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 然而现实却是,本该由专业机构承担的长期照护责任,被转嫁给同样需要养老服务的古稀老人。镇政府将这种非常态互助美化为"人间大爱",本质上是用道德叙事掩盖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窘境。这种"苦难美学"的包装,与脱贫攻坚期间某些地方宣传"贫困户九旬老人拾荒助人"一样,将系统性失职转化为个体道德表演。 (苦难从来不值得被歌颂) 二、社会保障需要温度更需制度硬度 在老龄化程度达19.8%的南通市,此类案例绝非孤例。按照国家"十四五"养老服务规划要求,本应建成"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但二甲镇的宣传材料暴露出,基层养老服务仍停留在"发现一个救助一个"的被动模式。更值得追问的是:十七年间社区网格员是否定期探访?残疾人补贴、特困供养等政策为何未能精准落地?当政府把镜头对准老人布满老茧的双手时,是否也该审计下本级财政的民生支出占比?真正的文明社会,不在于能制造多少感人故事,而在于让公民不必依靠奇迹也能有尊严地生存。 三、破除"苦难崇拜"的治理迷思 这种宣传暴露出某些基层政府扭曲的政绩观:用道德楷模的数量替代公共服务质量考核。从"背着母亲上学"到"癌症村官坚守岗位",此类叙事将本应通过制度化解的矛盾,异化为对个体牺牲的精神索取。 社会学研究显示,过度宣扬"苦难美德"会导致责任倒置,使公众误将社会问题归因于个体不够努力。镇政府与其耗费行政资源组织事迹报告会,不如建立"养老管家"制度,用政府购买服务让专业机构接手照护,让两位老人都能享受到《"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所制定的社会福利,能够颐养天年,而不是异化为对个体牺牲的精神索取。 社会学研究显示,过度宣扬"苦难美德"会导致责任倒置,使公众误将社会问题归因于个体不够努力。
(中国式苦难美学) 镇政府与其耗费行政资源组织事迹报告会,不如建立"养老管家"制度,用政府购买服务让专业机构接手照护,让两位老人都能享受《"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承诺的"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晚年。 在《论语》"见义不为,无勇也"的训诫下,我们敬佩老人的善行。但《礼记》"使老有所终"的大同理想提醒我们:政府的终极责任是构建不让公民陷入道德困境的制度环境。 当最后一个孤寡老人被写进表彰文件而非纳入保障清单时,任何关于"人民至上"的宣言都将显得苍白。唯有将镜头从个体苦难转向制度补漏,才是现代治理应有的担当。 张玉芳的善举值得尊敬,但政府的责任绝不能由个人牺牲来填补。二甲镇政府用一篇公众号文章“表彰”好人,却对17年的照护困境视而不见,本质上是一种懒政和伪善。 真正的正义,不是歌颂个体的苦难,而是建立制度让弱者免于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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