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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买下的房子竟被原房主抵押?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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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13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自己花钱买的二手房

没想到原房主

竟然偷偷拿房子

去银行抵押贷款了


这种情况下

银行的抵押贷款

还能作数吗?


最近

通州区人民法院

就审理了这么一桩案子



案情回顾




2018年7月

李某把自己在通州某小区买的一套房子转手卖给了王某


2018年12月

王某付清全部房款后入住该房屋




2019年1月

李某取得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将证书原件直接交由王某保管,但双方暂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问题就出在这儿!


后来

李某耍了个心眼

跑去挂失补办了新的房产证

拿着这本新证

他转头就向南通某银行抵押贷款

一口气贷了180多万元!

贷款到期

李某还不上了

银行情急之下

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不仅要求李某还钱

还要求法院确认

他们对那套房子享有抵押权

以便拍卖房子抵债


真正的房主王某哪能答应?

他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提出案涉抵押房屋

其已购买并实际占有、使用

李某根本没权利再拿它去抵押

他还指出

银行办抵押时太马虎

连房子都没上门看一眼

这“押”得也太不谨慎了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

王某已于2018年付清全部房款并使用该房屋,已经享有实际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李某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亦交由王某保管,李某只是形式上的产权人,房屋登记状态与实际状态不符,李某再次将案涉房屋抵押属于无权处分行为。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接受抵押时未至案涉房屋处查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商业银行对抵押财产调查的规定,未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其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不能取得案涉房屋的抵押权。故判决驳回了其请求确认享有抵押权的诉讼请求。



来源:南通州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14 15: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哈哈哈,通州法院这回可算是“正规”了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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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4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银行如此大意 经办人该负何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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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5 03: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傻傻问一句:李某是否涉及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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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5 16: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法官就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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