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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南通一小区物业被爆存在恶意催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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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8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中国–江苏
南通世伦佳苑一租户在爆料
房东拖欠物业费
自己成了物业公司"重点关照对象"
物业一天几次上门催费
感觉存在恶意报复的行为
据爆料租户的描述
已经和物业解释过
租房合同内写明物业费归房东缴纳
但物业人员对此置之不理
且对租户表示
一个小姑娘带个孩子
事情不解决我们会持续敲门
一直敲门到你开门解决问题
在租户发布的视频中
我们也能明确看到
门铃和敲门是持续有1分51秒时间
(租户表示进行了加速处理)
此前该物业
就因类似骚扰导致租户宠物猫丢失
但始终未予处理
有部分人认为
物业做服务也有成本,应该正常缴纳
但更多网友反驳
房子本身是房东的
租房合同写明物业费归房东缴纳
那么物业就该去找房东
而不是挑租客施压
爆料租客也回复
自己租房就住了一年
但物业却让把之前几年的物业费补齐
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物业费纠纷本质
是物业与房东的合同关系
租户并非责任主体
若房东欠费
物业应该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追缴
而非对租户实施"疲劳战术"
这绝非服务企业应有之举
希望该小区物业公司能约束员工
做好正确的收费工作
各位房东也需自觉缴纳物业费
避免租客受到不必要的打扰
—— 今日话题 ——
你们有房子出租或在租房中吗?
物业费一般是谁交的?
欢迎评论区留言~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8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江苏
哪家物业这么坏,看小姑娘好欺负 是不十有八九可能还是外地人。不带这样包吃的。这不是吃人不吐骨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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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8 17: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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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8 18:4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流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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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8 18:4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欺软怕硬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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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8 19: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江苏–南通
上次哪个小区不是大嘴巴子上脸吗,被打的还是个壮汉,管家揍主子,天下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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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5-4-20 18:59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5-6-9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江苏–南通
    这俩年扫黑又松下来了,要是几年前这种物业等着被抓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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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9 11: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江苏
    物业确实不应该,还是坐下来慢慢谈为第一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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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9 11: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江苏–南通
    房东不上道房东不上道  物业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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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9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江苏–徐州
    物业太不上路子了,只要租客提供证明物业费是约定了房东缴纳,那就找房东去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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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6-9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浙江–杭州
    那你让物业去怎么催收费用?实际使用人不交物业费,而房东又不住在这个房子里,难不成每次收物业费都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才能解决?这算不算是浪费公共资源?

    即便是租户不应该向物业支付物业费,也可能通过租户与房主的房租关系,向房主施压要求缴纳。在没有更好的方案下,最好的方案也就是向租户催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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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10 14:3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江苏
    PKU 发表于 2025-06-09 13:22
    那你让物业去怎么催收费用?实际使用人不交物业费,而房东又不住在这个房子里,难不成每次收物业费都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才能解决?这算不算是浪费公共资源?

    即便是租户不应该向物业支付物业费,也可能通过租户与房主的房租关系,向房主施压要求缴纳。在没有更好的方案下,最好的方案也就是向租户催缴了。

    你是这个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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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5-4-20 18:59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5-6-10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江苏–南通
    在本案中,楼主并无任何过错,并已提交了相应的证据。根据合同规定,物业费用应由房主承担,因此物业不应继续纠缠。

    即使退一步讲,在司法实践中,即便合同规定租客应承担物业费,一旦物业向法院提起诉讼,房主通常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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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6-10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中国–江苏–南通
    从法理上有争议的:物业费应当由受益人来支付,那么租户到底属不属于完全的受益人,那值得争议一下。 个人更倾向于业主承担,而非租户承担,当然这是最单纯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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