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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南通探索建立“社区合伙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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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4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4日,《人民日报》以《江苏南通探索建立“社区合伙人”机制 社会资源共享 民生实事办实》为题,报道我市一体推进学查改,紧盯城市社区基层治理痛点,探索建立“社区合伙人”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江苏省南通市一体推进学查改,紧盯城市社区基层治理痛点,深入查摆政绩观偏差、工作举措脱离群众等方面突出问题,通过整合资源、集中整改,探索建立“社区合伙人”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


“社区合伙人”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将专业人才、技能人员、社区能人、企事业单位代表、其他群体等5类治理力量转化为“需求共商、资源共享、治理共担”的“合伙人”,构建起“发现问题—协商方案—认领项目—监督评价”的闭环治理链条。


针对居民提出的电梯“超龄服役”问题,南通如皋市如城街道秀水社区通过与“合伙人”共同“议单”,对辖区江中花园小区的13台“高龄”电梯集体更新改造。南通各社区在网格基础上进一步划分邻里服务区,引导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建立“服务对象情况清单、隐患矛盾问题清单、交办落实进度清单、办结成效反馈清单”,为“社区合伙人”协商议事、服务群众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全市党员干部累计联系服务群众12万余次,形成实事项目清单24590个,办理老旧小区污水管网更新、商住楼消防设施改造、“全龄友好”社区食堂创办等民生实事2600余件。



来源:人民日报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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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5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报道中的“5类治理力量丢了一个重要的负有法定责任的一类:街道办这个政府监管职能部门。如果街道办不参与就是失职加渎职,而且不符合党建引领的原则。

      街道办就是代表D和政府为百姓服务为百姓排忧解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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