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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生前曾察觉异常,凶手患有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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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4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27岁女子在家门口遇害一案有了新进展。


5月24日,记者从被害人母亲处获悉,该案将于27日9时30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起诉书提到,被告人梁某某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母亲表示,女儿已经入土为安。


母女二人的聊天记录。


被告人曾多次敲门滋扰小区住户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梁某某因精神异常,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摔打物品,无故窜至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鹃兴路666号中航城小区部分住户门口,进行敲门滋扰和辱骂


2023年8月7日,梁某某在该小区8栋1单元无故对部分住户敲门滋扰时与个别住户引发口角争执,公安民警根据现场人员报案出警处置,因其拒不配合调查和辱骂民警和住户,受到民警依法警告此后,梁某某便随身携带刀具等器械在小区内对部分住户进行敲门滋扰。


2024年6月9日13时许,梁某某携带刀具在该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9栋1单元3楼305号房时,该房住户被害人王某某发现异常后,通过母亲王某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 


小区保安黄某某到场劝离梁某某时,王某某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某,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某冲到305号房门处与王某某抓扯、打斗,其间,梁某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某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王某某则用门厅摆放的陶瓷摆件击打梁某某头部数,保安黄某某见状上前制止无果,王某某随之受伤倒地,后黄某某拨打120、110电话报警,王某某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梁某某经公安民警同意后随父母自行驾车就医。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导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某右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5月24日,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向记者提供了案件出庭书,其显示,案件将于5月27日9点30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庭前会议以及公开开庭审理。王女士称,“现在女儿已经入土为安”。


被害人母亲曾提醒邻居注意安全


南都此前报道,据王女士描述,2024年6月9日13时许,她看到一名陌生女人站在邻居家门口,“我当时以为她是邻居客人,或者是没带钥匙,我看了她一眼,她也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我就把门关上了”,后来陌生女人在门外咳嗽、吐口水,“感觉很异样”。


之后,王女士下楼,给家里的女儿说了这个情况,并打电话给中航城大北物业,让他们派保安上楼查看情况。“保安到达后,命案发生。”


受害人拍摄的视频截图。


据成都郫都警方发布的通报,6月9日13时许,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内发生一起持刀伤人致死案件。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女,35岁,本市人,同小区业主)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深入调查中。


2024年6月13日,王女士告诉记者,女儿曾被保送北京外国语大学,后来留学日本。


业主刘先生是王女士的朋友,他告诉记者,在女孩遇害前,其母亲还在群里发了信息提醒邻居注意安全


南都记者获悉,王女士一家住在事发小区的9栋,犯罪嫌疑人住在28栋。多名业主告诉记者,业主进入每栋单元楼需要刷卡,或者手动输入密码,“每栋楼的门卡和密码并不互通”。王女士向南都记者表示,小区单元楼旁边不远处就是消防通道,“任何人都可以上楼”


此外,多名业主均谈到了单元门门禁不严的情况“有人进去之后不关门,门就会一直开着,谁都能进去”。此外,有一名业主向南都记者发来一段2024年6月12日晚上拍摄的视频,视频中他没有刷门禁,也能推开单元门。


至于小区保安的情况,多名业主均表示小区的保安“年纪60多岁”。王女士也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上楼的保安是60多岁的男性。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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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5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这种疯子有条件的业主赶紧搬家。年纪大的保安全部更新,一律持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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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5 18: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5 09:24
遇到这种疯子有条件的业主赶紧搬家。年纪大的保安全部更新,一律持棍上岗。

搬家费、保安工资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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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5 18: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5 09:24
遇到这种疯子有条件的业主赶紧搬家。年纪大的保安全部更新,一律持棍上岗。

遇到你要不要搬家?否则是不是因小失大,不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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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7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5-25 18:14
遇到你要不要搬家?否则是不是因小失大,不值当?

可以考虑搬家,但也可以对这种女子进行帮扶,最好送点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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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8 09: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7 18:06
可以考虑搬家,但也可以对这种女子进行帮扶,最好送点温暖。

刚才还“持棍上岗”,这时候又假惺惺“帮扶送温暖”了,你现实中帮扶了几个?怎么帮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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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8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法律太不合理,老人、小孩、精神病犯罪应该和成年正常人一样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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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8 15: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kjhkkkk 发表于 2025-05-28 14:58
中国法律太不合理,老人、小孩、精神病犯罪应该和成年正常人一样量刑

那老邱下次再也不能拿自己年老肾虚为理由在马路上逆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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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9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kjhkkkk 发表于 2025-5-28 14:58
中国法律太不合理,老人、小孩、精神病犯罪应该和成年正常人一样量刑

酒多了就好好呆在家里。不解气,可以用拳头对门窗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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